中国消法学研究会通字(2018)32号
2017年一年期间,鞍山发生了多起商家在收取大量预付款后,关门停业、携款跑路的情况。导致消费者交付的预付款无法返还,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其中以“蓝精灵摄影会馆”最为典型。因其涉及人数多达400多人、金额涉及40多万元,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蓝精灵摄影会馆”的消费者与鞍山市多部门联系,并有多家媒体对整个事件进行了新闻报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没有得到解决。最后,鞍山市消协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取得省消协的授权后,决定由其维权律师团公益代理“蓝精灵摄影会馆”消费者提起集团诉讼,最终决定由鞍山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辽宁佐度律师事务所开展主要工作。
佐度律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以选举诉讼代表人的方式,进行集体诉讼,诉讼标的同一种类的选举一名诉讼代表人。经过鞍山市消协、代理律所与鞍山市铁东法院的多次沟通,最终铁东区人民法院决定采用选举诉讼代表人的方式,进行共同诉讼。并为众多消费者开通了绿色通道,同意消费者缓交诉讼费用。
2018年2月5日,“蓝精灵摄影会馆”的宝妈宝爸们终于收到一纸判决,此时,距离“蓝精灵摄影会馆”闭店停业,已经过去了370多天。判决中,铁东法院依法支持了消费者要求返还照片、退还预付款及预付款利息的诉讼请求。上诉期内,蓝精灵摄影会馆以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理由提起了上诉。经过二审的庭前调查、开庭审理程序,法官、律师及当事人对该案件进行了再次的核实与确认。2018年8月15日,二审法院作出了最终判决,即蓝精灵会所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等待了一年半的四百六十四名消费者终于迎来了最终的胜利。
该案件的诉讼解决办法为集体维权提供了一条新思路,得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肯定,被中国消费者报精选为《中国3.15年度报告》十大事件之一,具有重大的实践借鉴意义。同时,代理本案的辽宁佐度律师事务所在上海交通大学凯源法学院与律新社共同主办的“2017法律服务产业十大感动公益故事”评选中荣获“公益组织奖”。该案件的解决方法贯彻了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充分发挥了消协的沟通桥梁作用及律所的专业优势,这也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未来如何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需要司法机构、法律专家共同探讨及立法的不断完善。
(辽宁鞍山消费者协会供稿)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