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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普兰娜化妆品公司九大虚假宣传三大严重违法涉嫌合同欺诈涉嫌偷税举报信

发表于:2009-12-17 点击:
    举 报 人:阎东海,电话:13007609903
    被举报人:天津市普兰娜化妆品公司,地址:天津市北辰经济开发区双晨中路18号,电话:022-26980895。
    举报问题:①“九大虚假宣传”;“三大严重违法”;③“涉嫌合同欺诈”④ “涉嫌偷税”。
 
    一、普兰娜化妆品的“九大虚假宣传”
 
    1.虚假宣传普兰娜荣获“98项国际博览会金奖”
    普兰娜公司网站(www.pulanna.com)倒数第8行、宣传册《 中国驰名商标—普兰娜 》第27页、2007年4月13日《中国妇女报》普兰娜广告专版B版第2栏第3行等资料大肆宣传:普兰娜化妆品先后荣获“98项国际博览会金奖”。
    但2006年曾经在各销售场所公开播放的光盘《汉方美神—普兰娜》第3分55秒—4分08秒宣传:普兰娜化妆品先后荣获“38项国际大奖”;宣传册《美伦医药集团》第19页及2005年以前的普兰娜资料和网站宣传:普兰娜系列产品先后荣获“8项国际大奖”。国际大奖从2005年以前的8个吹到2006年的38个,现在又吹到98个,并且现在吹的是“98项国际博览会金奖”。牛B越吹越大,真是吹牛国际冠军!
    普兰娜化妆品仅有约20年的历史,获得“98项国际博览会金奖”是平均每年5个。就算假设普兰娜每次参加国际博览会都能获得金奖,普兰娜每年能参加5次国际博览会吗?
    要求普兰娜拿出“98项国际博览会金奖”证书!
 
    2.虚假宣传普兰娜荣获“198项国内外大奖”
    目前,在普兰娜公司内部展览厅、各销售场所大量公开播放的光盘《超越梦想》第9分50秒—9分58秒宣传:普兰娜化妆品先后荣获“198项国内外大奖”。
    同上,普兰娜化妆品获得“198项国内外大奖”是平均每年10个。就算假设普兰娜每次参加国内外评奖活动都能获得大奖,普兰娜每年能参加10次国内外评奖活动吗?几乎平均每个月获得一个国内外大奖,可能吗?
    要求普兰娜拿出“198项国内外大奖” 证书!
 
    3. 虚假宣传普兰娜研制拥有“128大系列1000余种单品”
    普兰娜公司网站(www.pulanna.com)倒数第9行、在其内部展览厅和各销售场所公开播放的光盘《超越梦想》第9分45秒—9分50秒大肆宣传:普兰娜先后研制生产(光盘宣传是现有)“128大系列1000余种单品。”
    但2007年的宣传册《中国驰名商标—普兰娜》第5页和第18页、2007年4月13日《中国妇女报》普兰娜广告专版B版第1栏第14行宣传:“20年来,普兰娜先后研制出近38大系列600余种汉方天然植物护肤品及彩妆产品。”2005年的宣传册《普兰娜》封面背页、2005年在各销售场所公开播放的光盘《汉方美神—普兰娜》第3分47秒—3分55秒宣传:“20年来,普兰娜先后研制出近26大系列300余种中草药汉方植物化妆品。”2006年在各销售场所公开播放的光盘《普兰娜牵手世界小姐》第4分10秒—4分15秒宣传:“普兰娜先后研制出近28大系列300余单品。”宣传册《美伦医药集团》第19页和26页宣传:“普兰娜先后开发研制出近18大系列100余产品。”产品从“18大系列100余产品”吹到“28大系列300余单品”、又吹到“38大系列600余单品”、又吹到“128大系列1000余单品”,牛B越吹越大!太大一定爆炸!
    按普兰娜瞎吹有“128大系列1000余种单品”计算,普兰娜平均每不到2个月就研发出一个新系列!每月研发出4个多新品!真敢吹呀!
    要求普兰娜提供“128大系列1000余种单品”的生产批准文号和研发证明!
 
    4. 虚假宣传普兰娜集团拥有“三十六家子公司和六家科研单位”
    目前,在普兰娜公司内部展览厅、招商会场、各销售场所大量公开播放的光盘《超越梦想》第3分55秒—4分00秒大肆宣传:“普兰娜天然植物化妆品集团目前拥有三十六家子公司和六家科研单位。”
    但普兰娜公司现网站(www.pulanna.com)第3行宣传:“普兰娜天然植物化妆品集团目前拥有十六家子公司和六家科研单位。”光盘《普兰娜牵手世界小姐》”第4分58秒—5分03秒宣传:“天津美伦医药集团下属2个研究院和10个子公司。”普兰娜公司是美伦医药集团的一个子公司,儿子吹的比他老爹年龄还大,可笑呀?并且公司都应该是有注册的,怎能想吹多少就吹多少呢?现在的网站瞎吹有“十六家子公司和六家科研单位”,还不过瘾,又出个光盘再多吹20个,吹成有“三十六家子公司和六家科研单位”!
    要求普兰娜提供“三十六家子公司和六家科研单位”的营业执照等证明!并提供与普兰娜公司的隶属证明。
 
    5. 虚假宣传普兰娜“资产规模近百亿元”
    普兰娜公司网站(www.pulanna.com)倒数第3行宣传:“普兰娜天然植物化妆品集团目前资产规模近百亿元。”
    但在各销售场所公开播放的光盘《普兰娜牵手世界小姐》第5分05秒—5分18秒宣传:“美伦医药集团资产总额近十亿元,现代医药、天然植物化妆品、房地产开发与建设是美伦医药集团的三大支柱产业。”第6分05秒—6分13秒宣传:“美伦医药有限公司是集团的核心企业。”2007年4月13日《中国妇女报》普兰娜广告专版B2版第1栏第16行宣传:“普兰娜天然植物化妆品集团注册资金一亿元,固定资产达十个多亿元。”从上述资料可以分析:假设美伦医药集团资产总额近十亿元(不知是否属实),这近十亿元主要是其核心企业美伦医药公司的,其子公司普兰娜化妆品公司应该占较少的份额。无论如何,瞎吹普兰娜“资产规模近百亿元”也有有一吹百的嫌疑!
    2009年中国第100富资产75亿,2008年中国第100富资产68亿,2007年中国第100富资产33亿。既然“普兰娜”公司拥有近百亿元资产,其公司总裁赵永良怎么始终没有入选“中国百富榜”呢?
    要求普兰娜提供 “资产规模近百亿元”的审计证明!
 
    6. 虚假宣传普兰娜“出口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
    普兰娜公司网站(www.pulanna.com)第17行和倒数第5行、宣传册《中国驰名商标—普兰娜》第5页和第27页、在其内部展览厅和各销售场所公开播放的光盘《超越梦想》第9分58秒—10分08秒、2007年4月13日《中国妇女报》普兰娜广告专版B版第1栏第19行等资料大肆宣传:“普兰娜化妆品出口到美国、法国、英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波兰、泰国、日本、埃及、韩国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宣传册《美伦医药集团》第19页和第26页、宣传册《普兰娜》封面背页、在各销售场所公开播放的光盘“汉方美神—普兰娜”第4分08秒—4分25秒及光盘《普兰娜牵手世界小姐》第4分15秒—4分30秒宣传:“普兰娜化妆品出口70多个国家和地区。”
    要求普兰娜提供这瞎吹的“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出口凭证!
 
    7. 虚假宣传普兰娜拥有“超万亩天然植物种植基地”
    普兰娜公司网站(www.pulanna.com)第11行、宣传册《中国驰名商标—普兰娜》第9页、在各销售场所公开播放的光盘《汉方美神—普兰娜》第0分00秒—0分50秒、大肆宣传:“普兰娜天然植物化妆品集团拥有国内化妆品行业中第一个超万亩天然植物种植基地。”
    但宣传册《美伦医药集团》第08页宣传:“2002年,天津美伦医药集团与青龙县人民政府达成了协议,建立了6000亩以种植板蓝根、柴胡、黄芩、丹参为主的中药材种植基地,确保了药品生产第一车间的质量。”光盘《普兰娜牵手世界小姐》第8分25秒—8分43秒宣传:“天津美伦医药集团建立了近万亩药源种植基地。”
    这超万亩种植基地都在那里?种植的什么品种?都用在那种化妆品中?能提供有效凭证吗?种植基地到底是“美伦医药集团”或是“普兰娜化妆品集团”的?
    要求普兰娜提供“超万亩天然植物种植基地”征用地证明!
 
    7. 虚假宣传普兰娜“在美国通过研究测试”
    普兰娜公司网站(www.pulanna.com)倒数第2行、宣传册《美伦医药集团》第31页、2007年4月13日《中国妇女报》普兰娜广告专版B版第4栏第7行等大肆宣传:“普兰娜首家推出纯金植物化妆品,并在美国顺利通过对青藏高原植物抗光敏性、保湿性的研究测试及纯金对皮肤保湿性的研究测试,引领了全球化妆品发展的潮流。”
    要求普兰娜出示 “在美国通过研究测试”的证明!
 
    9. 虚假宣传普兰娜创造了“超凡的九个第一”
    普兰娜公司网站(www.pulanna.com)第4行、宣传册《中国驰名商标—普兰娜》第1页背面和第2页、2007年4月13日《中国妇女报》普兰娜广告专版B版第2栏第17行等大肆宣传:“普兰娜天然植物化妆品集团在中国化妆品行业的发展历程中曾经创造了超凡的九个第一。”
    比如普兰娜瞎吹:“拥有世界第一个完全符合国际GMP认证标准的化妆品制造基地。”瞎吹:“达到30万级超高净化等级,符合国际药品生产标准。”首先,在中国只有药品行业实行了“中国的GMP”,在中国任何行业还没有实行什么“国际GMP”,普兰娜瞎吹“符合国际GMP”认证标准,谁认证的?有认证证书吗?另外,达到30万级净化等级是《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第十九条的基本要求,瞎吹这个有什么意义?另外,在中国药品行业实行的“中国GMP”标准涉及人员、制度、管理和厂区等诸多方面,绝不是建了一个大厂房就是达到了GMP认证标准,就本举报中普兰娜存在的诸多制度上和管理上的漏洞,还敢瞎吹普兰娜完全符合“国际GMP认证标准”,真是天大的笑话!
    要求普兰娜出示这瞎吹“超凡的九个第一”的认定证书等依据!
 
    综上所述,普兰娜化妆品公司利用其公司网站,利用自制光盘在内部展览厅、展销会场和各销售场所公开播放,利用发放宣传册和广告专版报纸等形式,大肆进行虚假宣传。进行虚假宣传的物证有:普兰娜公司网站(www.pulanna.com)、光盘《超越梦想》、宣传册有《中国驰名商标—普兰娜》、光盘《汉方美神—普兰娜》、光盘《普兰娜牵手世界小姐》、2007年4月13日《中国妇女报》普兰娜广告专版、宣传册《美伦医药集团》、宣传册《普兰娜》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普兰娜化妆品存在以上“九大虚假宣传”,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二、普兰娜化妆品的“三大严重违法”
 
    1. 普兰娜化妆品“随意应用新原料严重违法”
    普兰娜公司把“黄金、白银、玉石”等新原料随意应用到化妆品中,没有经过卫生部“化妆品新原料卫生行政许可”,没有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严重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九条规定:“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三到五倍的罚款,并且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依据《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申报“化妆品新原料卫生行政许可”,需报送以下材料:(一)化妆品新原料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二)研制报告(包括:1、原料研发的背景、过程及相关的技术资料;2、阐明原料的来源、理化特性、化学结构、分子式、分子量;3、该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目的、依据、范围及使用限量);(三)质量标准(包括检验方法、纯度、杂质含量);(四)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五)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等。
    普兰娜公司把“黄金、白银、玉石”等新原料随意应用到化妆品中,没有研制报告、质量标准和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等资料,没有经过卫生部“化妆品新原料卫生行政许可”,没有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严重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国家相关执法部门应按规定对其处罚。
    有研究表明:目前市面上大多数纳米黄金产品都是采用工业用金,对于皮肤有毁灭性的损坏作用,长期使用会造成皮肤耐受性差、色素沉淀等严重后果。前几年,“金丝美容”的陷阱被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曝光后,各地展开了对这种整容项目的重点查处。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叫停了这种名为“纯金胶原高素能美容丝”(简称“金丝”)的产品。同样,普兰娜公司把“黄金、白银、玉石”等新原料应用到化妆品中,没有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难道也要等到中央电视台曝光后,再去叫停吗?
 
    2. 普兰娜化妆品“日期标示严重违法”
    普兰娜化妆品各种礼盒,其内外包装上都没有标注任何日期,只在其内部说明书上标注一个日期,又没有指明是生产日期或是限期使用日期。普兰娜化妆品各种单品,其包装上只标注一个日期,也没有指明是生产日期或是限期使用日期,且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标注在包装的可视面上。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包装上应当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第十三条规定:“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下列化妆品:(三)标签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化妆品。”第二十八条规定:“对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对经营单位,可以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二到三倍的罚款。”
    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国家标准GB5296.3-1995《化妆品通用标签》第6.4.1和6.4.3项规定:日期标注必须按下面两种方式之一标注,①生产日期和限期使用日期,②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日期必须标注在包装的可视面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化妆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综上国家法律和国家标准明确规定:①化妆品必须标注2个日期,即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②日期必须标注在产品包装的可视面上。显而易见,各种普兰娜化妆品,其包装标注严重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普兰娜化妆品只标注一个日期,又没有指明是生产日期或是限期使用日期,这是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的严重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普兰娜只标注一个日期,又没有指明是生产日期或是过期日期,这也是花招骗局!他标注的本来应该是过期日期,但过期的产品他又可以解释为生产日期,欺骗消费者!  普兰娜日期没有标注在小包装瓶上,过期的产品若是换个盒子就成新产品了,消费者也不知道!普兰娜的礼盒产品若是过期的话,连盒子都不用换,因为普兰娜各种礼盒,其内外包装上都没有标注任何日期,只在其内部说明书上只标注一个日期,只换个内部的小说明书就又不过期了!我们平时买一瓶1元钱的矿泉水,瓶子上就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所以,我作为总代理发给经销商的货全退给了我,但普兰娜厂家不给退货。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商品的,应当责令其停止销售,并限期追回已售出的商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
 
    3.普兰娜说明书、宣传册和网站大肆“进行抗菌抑菌等虚假医疗作用宣传”,严重违法
    国家卫生部2004年第14号公告--《关于禁止化妆品进行抗抑菌宣传的公告》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新生产的化妆品禁止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宣传材料中宣传或暗示抗菌、抑菌、除菌及其他医疗作用。”《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16条规定:“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一)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二)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国家标准GB5296.3-1995《化妆品通用标签》第5.2项规定:“化妆品的标签应如实介绍产品,不应有夸大和虚假的宣传内容,不应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
    ①普兰娜说明书大肆进行抗菌抑菌等虚假医疗作用宣传
    普兰娜白银植物系列及活性银植物系列化妆品,其说明书严重违反上述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等相关规定,大肆进行抗菌、抑菌、除菌等虚假医疗作用宣传。例如:其白银植物保湿霜说明书宣传:“活性银:……,可杀菌、消炎,防止皮肤出现红肿、炎症。”白银植物系列礼盒说明书介绍:“活性银涂于皮肤上,……,改善皮肤新陈代谢,促进肌肤血液循环,同时可以杀死细菌,消除面部皮肤炎症……。”活性银植物护肤系列化妆品说明书介绍:“银被广泛的用于医疗领域,治疗创伤、烧伤、晒伤及各种炎症等。……。”
    ②普兰娜宣传册大肆进行抗菌抑菌等虚假医疗作用宣传
    宣传册《中国驰名商标—普兰娜》第26页宣传:“采用最新科技手段,将白银运用于化妆品中,……吸附皮肤表面的细菌而使细菌赖以呼吸代谢的酶失去活性,使细菌无法生存。”白银植物化妆品……利用活性银的抗炎杀菌活性,可消除面部皮肤的炎症,调节皮脂分泌,抑制粉刺的形成……。”
    ③普兰娜公司网站大肆进行抗菌抑菌等虚假医疗作用宣传
    普兰娜电子商务网(http://www.pulannamarket.com/Html/index.asp)-产品中心-白银植物系列-产品介绍宣传:“采用最新科技手段,将白银运用于化妆品中,……吸附皮肤表面的细菌而使细菌赖以呼吸代谢的酶失去活性,使细菌无法生存。”白银植物系列-适用人群宣传:“本品将白银运用于化妆品中,利用银的抗炎、杀菌活性,……可消除面部皮肤的炎症,调节皮脂分泌,抑制粉刺的形成。”白银植物美容湿粉、白银植物修颜液、和白银植物洗面奶-特效成分宣传:“活性银:杀菌、消炎,调节皮脂分泌。”白银植物修颜液-主要功效宣传:“滋润肌肤,杀菌、消炎,调节皮脂分泌。”白银植物保湿霜-特效成分宣传:“活性银:具有抗炎杀菌的活性,清除皮肤表面的炎症,抑制粉刺的形成。七叶树:促进血液循环和淋巴循环,减少皮下水肿,预防炎症。”白银植物晚霜-特效成分宣传:“活性银:(同上)。茶:收敛肌肤,增强皮肤的弹性,去除面部毒素,消除浮肿现象。”白银植物日霜-特效成分宣传:“活性银:(同上)。芦荟:……促进皮肤伤口愈合,防止皮肤出现炎症。当归:……增加皮肤的弹性,防止黑色素的形成。”白银植物眼霜-特效成分宣传:“活性银:(同上)。马尾草:……具有消肿、收敛肌肤,抗炎,激发细胞活力,减少浮肿及再生愈合的功效。月见草:……具有消炎、收敛的功效。”白银植物护肤水-特效成分宣传:“活性银:(同上)。芍药:……抗菌、消炎,促进血液循环,可抑制皮质分泌,防止粉刺的产生。人参:促进毛细血管的血液循环,增加皮肤营养的供给,……。”等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普兰娜化妆品说明书、宣传册和公司网站大肆进行抗抑菌等虚假医疗作用宣传,严重违反国家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等相关规定,情节非常严重,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商品的,应当责令其停止销售,并限期追回已售出的商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没收违法所行。”
 
    三、普兰娜公司涉嫌合同欺诈
 
    1.普兰娜化妆品公司不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利用大肆虚假宣传,诱骗经销商与其签订霸王格式经销合同,骗取经销商大量保证金和剩余货款不还,涉嫌合同欺诈!
    普兰娜化妆品公司利用其公司网站,利用自制光盘在展览厅、展销会场和各销售场所公开播放,利用发放宣传册和广告专版报纸等形式,大肆进行虚假宣传,诱骗经销商与其签订霸王格式经销合同。普兰娜公司把“黄金、白银、玉石”等新原料随意应用到化妆品中,没有经过卫生部“化妆品新原料卫生行政许可”,严重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普兰娜化妆品包装日期标示严重违反国家标准GB5296.3-1995《化妆品通用标签》、《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普兰娜化妆品说明书、宣传册和公司网站大肆进行抗抑菌等虚假医疗作用宣传,严重违反国家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等相关规定;普兰娜化妆品存在严重内在质量问题,大量产品在保质期内严重变质不能使用。普兰娜公司不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就以与客户签订代理协议为名,骗取经销商大量保证金和剩余货款不还,涉嫌合同欺诈!
    “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以签订合同达到欺诈的目的。合同欺诈行为的主要方式包括: ①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②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 ③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 ④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 ⑤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根据以上有关“合同欺诈”的定义和主要方式行为,普兰娜公司的行为是标准的“合同欺诈”!
 
    2. 我的遭遇
    受普兰娜公司虚假宣传的蒙骗,我于2008年签订了《普兰娜化妆品区域独家经销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我向普兰娜账户汇寄了保证金10万元。除10万元保证金外,我还向普兰娜公司汇寄化妆品预付款寄存在其账户,至今,我在普兰娜公司账户还有剩余货款36782.81元。
    我进了普兰娜化妆品后发现:普兰娜化妆品中使用的新原料“黄金、白银、玉石”等没有经过卫生部“化妆品新原料卫生行政许可” ,严重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普兰娜公司提供的产品包装日期标注和说明书内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属于不合格产品,不能在市场上销售。客户及顾客购货后几乎全部又把货退给了我,这10余万元不合格货物一直积压在我的仓库。我多次向普兰娜公司反映要求退货,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我就没有再继续向普兰娜公司要货,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当我向普兰娜公司要求退还保证金和剩余货款时,普兰娜公司经理说:要等到合同期满后会及时退给我。
    2008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我多次向普兰娜公司催要10万元保证金和36782.81元剩余货款,但普兰娜公司无理拖延至今没还。无奈我起诉到法院后,普兰娜公司又以我没有完成合同任务为借口拒绝退还,还声称要向我要预期利润!普兰娜真是一个毫不讲信誉的骗子霸道公司!虚假宣传,合同欺诈,是普兰娜的惯用骗术,我只是无数受骗的经销商之一!
 
    四、普兰娜公司 “涉嫌偷税”
 
    1. 普兰娜公司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违法
    我向普兰娜公司订货金额共计30多万元,普兰娜公司发货都是只提供“提货清单”,不提供发票。我多次向普兰娜公司索要发票,但普兰娜公司拒绝提供。
    普兰娜公司销售给全国经销商大量产品,均未按规定开具发票,严重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普兰娜公司“涉嫌偷税”违法
    普兰娜公司销售给全国经销商大量产品,均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涉嫌“虚列计税依据”,“虚假纳税申报”,即:少列收入,少交税款,偷税漏税,请求税务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法律规定:如果虚列计税依据,没有造成少交税款,税务机关最高处5万罚款,造成少交税款的,以偷税论处。纳税人偷税数额不满一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外,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如果同时符合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和偷税,可以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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