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曹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向运智,电话13896645466,邮编:408305,电子信箱(126邮箱): djxyz66@126.com
注:(1)该建议确保全国各级司法机关准确执行法律和执行法律一盘棋,确保司法公正,防止类似案件重演,减少上诉和申诉,节约司法资源。
案件快速办成铁案难,也可以说不难,理由:迅速落实该建议就不难,不落实该建议10年内,甚至更长时间无法解决。该建议的落实比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更有效,能有效解决具体问题。
之所以特急建议,需最高司法机关加大力度和加速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只有最高司法机关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
之所以建议,需最高司法机关加大力度和加速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只有最高司法机关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
(2)提建议的人都是善良的和善意的,都是无私的,出发点是好的,都是共同想办法促进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和谐,共同想办法为依法治国作贡献。
(3中国的判例指法院在适用法律中的判例,不是国外法判例,而是适用法律判例。
(4)该建议最高法院不出人力和物力就解决了几十年未解决的难题。只要最高司法机关迅速采纳建议,当前很多难题就解决。实际就是最高法院怎样科学监督省级及以下法院问题。
(5)该建议是否可行不用争论,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是否可行先试行在得出结论。
案据:一是同一法官办理同一类型的案件适用法律不同,判决结果相反或不同,连承办法官自己都不知道那一个判决是公正的,对当事人只能说不服申诉和自由裁量权;二是同一法院办理同一类型的案件适用法律不同,判决结果相反或不同,法院自己都不知道那一个判决是公正的,对当事人只能说不服申诉和自由裁量权;三是不同法院办理同一类型的案件适用法律不同,判决结果相反或不同,法院自己都不知道那一个判决是公正的;对当事人只能说不服申诉和自由裁量权;四是不同中级法院办理同一类型的案件适用法律不同,判决结果相反或不同,法院自己都不知道那一个判决是公正的,对当事人只能说不服申诉和自由裁量权;五是不同高级法院办理同一类型的案件适用法律不同,判决结果相反或不同,法院自己都不知道那一个判决是公正的,对当事人只能说不服申诉和自由裁量权;六是不同的诉讼当事人同一类型的案件适用法律不同,判决结果相反或不同,法院自己都不知道那一个判决是公正的,对当事人只能说不服申诉和自由裁量权;七是不同的律师代理同一类型的案件适用法律不同,判决结果相反或不同,法院自己都不知道那一个判决是公正的,对当事人只能说不服申诉和自由裁量权。造成的根源不是法官不懂法,而是有私心。
司法不公的原因:一是法官有私心及极少数法官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低下,二是制度不完善,制度不完善是主要原因,制度不完善包括全国人大法律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要想法院司法公正,除最高法院迅速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解决问题外,最高法院还要建议全国人大修改《刑法》第313条,修改《刑法》第277条,修改《民事诉讼法》,制定《陪审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法》,修改《法官法》。为什么要修改或制定以上法律?要解决法院司法公正是系统工程,法院司法不公正,依法行政实现和依法治国难。
司法个案不公不可怕,可怕的是发现问题在职权范围内不迅速制定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释或建议全国人大修改或制定法律;可怕的是不重视有利于司法公正的建议在职权范围内不迅速制定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释或建议全国人大修改或制定法律;可怕的是制度不完善,制度不完善不可怕,可怕的是不重视建议和发现问题不迅速出台规范性文件堵住漏洞,司法公正之路及司法和谐之路相当慢长;不重视建议迅速落实迅速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司法公正之路及司法和谐之路相当慢长。重视建议迅速落实迅速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司法公之路及司法和谐路就在眼前。
本建议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加快法官学习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同一类型的案件适用法律全国相同,同一高级法院内相同,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依法控制,尽最大努力减少内外干扰,尽最大努力减少到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上访、申诉和信访,确保司法公正。
2007.10.28通过《民事诉讼法》解决了部分申诉难,部分再审纠错难和部分执行难。2007.10.28通过《民事诉讼法》的程序不利于减少申诉,不利于降低诉讼成本,不利于司法公正,不利于司法和谐,不利于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降低到最低限度,不利于人大监督,不利于减少信访,不利于解决司法地方化,不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不利于降低司法成本,不利于社会稳定,不利于依法治国,不利于对法官权力良性有效制约,不利于发挥申诉人申诉地省级检察院作用,不利于发挥最高检察院作用,不利于发挥省级以上人大信访办、内司委、法学会、律师协会、政法院校作用,不利于判决、调解、裁定利害关系人获得申诉救济,不利于发挥最高人民法院作用,不利于申诉人快速获得救济,不利于法制统一,不利于判决、调解、裁定的强制执行,不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不利于诉讼调解,不利于减少进京上访和信访人数,不利于依法行政,不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不利于依法治国,不能有效解决司法地方化。
民事案件司法个案不公大量存在,是社会的焦点和难点,也是进京上访及信访的重点和难点,但一个案件怎样才算公正和申诉终结,至今没有一个法律层面的定义,也没有专家学者有一个定义,造成法院,检察院,人大,申请人也无所适从。
如何解决司法不公个案:一是提高法律素质和造道德素质,解决部分司法不公个案;二是从严处理违法违纪法官,让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低下的法官及有私心、没有良知的法官不从事法官工作;三是法律层面上规定人大内司委、信访办等有权建议法院生效的案件再审,启动法院及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这也是启动法院及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的最好办法,避免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监督形同虚设,避免人大内司委、信访办等监督形同虚设;四是从法律层面上解决司法不公,这是解决司法不公的根本和核心,从法律层面上尽最大努力减少司法不公个案,从法律层面上让司法不公个案有快速救济渠道,从法律层面上生效个案走完一定程序就应终结,未今特别程序不得再审,从法律层面让上下法院相互回避矛盾或不履职没有机会,从法律层面上让再审案件办成铁案。为什么申诉难?《民事诉讼法》规定有检察院监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监督,人大监督及人大代表反映,政协监督及政协委员反映,党的监督,纪委监督,政法委监督,舆论监督,人民监督,按理说不存在申诉难,但申诉难确实大量存在,说明众多的监督形同虚设或没有钢性监督或体制有问题,到了从法律层面上提出钢性监督,如《民事诉讼法》有以下硬性规定,申诉也不难,再审纠错也不难:(1)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6人以上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陪审员成员不低于合议庭人数三分之二。合议庭成员认为需要骋请法学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到庭旁听,提问等,并提供书面意见的,应当骋请法学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到庭旁听,提问等,并提供书面意见的。骋请法学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到庭旁听,提问等,应当由3人以上组成,必须是单数。书面意见书应当全文写在判决书上。(2)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造成这种原因的核心是没有执行判例制度。为了司法公正,依法治国和社会稳定,建议如下:
1、各级法院应执行先例生效裁判制度,上级法院的判例,下级法院必须执行。各级法院都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执行判例,判例必须分类别上网供查询,如:刑事、行政、民事、婚姻、债权、侵权、客运合同等
2、下级法院判例,上级法院经研究可以作为最高法院,高级法院判例公布,指导各级法院审案,减少上诉、申诉、再审,节约司法资源。
3、最高法院对基层以上法院法官、律师、咨询法律适用问题,最高法院应以司法解释进行答复,统一全国审理案件。这一条很重要,可以有效解决全国统一适用法律问题。
4、最高法院对下级法院法官审理的案件,最高法公布为判例的、最高法院应对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奖励。有了此项制度,可以激发更多的法官认真钻研法律,把握立法意图判案,可以有效更好地统一全国法官审案。
5、各级法院的判例,应在法院网公布,供当事人,律师查询。执行以上制度,是解决司法公正最高有效的办法,最高法院可以减少大量的申诉案件,最高法院应对以上应尽快出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有法律效力,全国各级法院应执行。同时,最高法院应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三大诉讼法,明确判例的法律地位。中国的判例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判例,国外服从当事人判决,最大的理由是同类型的案件同一结果,当事人认为是公正的。
6.最高法院的所有到判决、裁定应作为判例在最高法院法院网公布,指导各级法院审案,减少上诉、申诉、再审,节约司法资源。
7. 最高法院驳回申诉的案件应作为判例在最高法院法院网公布,指导各级法院审案,减少上诉、申诉、再审,节约司法资源。同时公布驳回申诉文书和申诉书也应作为附件公布,加大复查法院复查申诉的责任和提高法律素质及道德素质,防止复查法院欺骗申诉人和上级法院。
8.高级法院驳回申诉的案件应作为判例在最高法院法院网公布,指导各级法院审案,减少上诉、申诉、再审,节约司法资源。最高人民法院对驳回申诉的案件经审查不能公布为案例的应提审或指令异地高级法院再审。同时公布驳回申诉文书和申诉书也应作为附件公布,加大复查法院复查申诉的责任和提高法律素质及道德素质,防止复查法院欺骗申诉人和上级法院。
9. 高级法院生效裁判没有申诉的,应作为判例在最高法院法院网公布,指导各级法院审案,减少上诉、申诉、再审,节约司法资源。最高人民法院对高级法院生效裁判经审查不能公布为案例的应提审或指令异地高级法院再审,防止复查法院欺骗申诉人和上级法院。
10. 中级法院驳回申诉的案件应作为判例在最高法院法院网公布,指导各级法院审案,减少上诉、申诉、再审,节约司法资源。最高人民法院对驳回申诉的案件经审查不能公布为案例的应提审或指令异地高级法院再审。同时公布驳回申诉文书和申诉书也应作为附件公布,加大复查法院复查申诉的责任和提高法律素质及道德素质,防止复查法院欺骗申诉人和上级法院。
11.违反判例应以适用法律错误再审,在庭审中诉讼当事人提供了判例的法官不执行应按错案追究责任。注:此条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核心,减少上诉、申诉、再审,节约司法资源的关键
12. 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公布的生效裁判有错应裁定提审,确保适用法律统一。
13. 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后,条件成熟后应建议全国人大修改的三大诉讼法,明确案例的法律地位,具体内容为:各级法院执行案例制度,上级法院可以将下级法院的案例公布在本辖区内适用,下级法院的案例与上级法院公布的案例相抵触下级法院的案例无效,违反案例的判决应以适用法律错误再审。也可以增加为:各级法院执行法律适用见解制度,上级法院可以将下级法院的法律适用见解公布在本辖区内适用,下级法院与上级法院公布的法律适用见解相抵触无效,违反法律适用见解的判决应以适用法律错误再审。
14.学习台湾法院的法律见解制度,指导各级法院审案,减少上诉、申诉、再审,节约司法资源。
15. 各级人民法院对过时的生效裁判案例经审委会研究行文作废。
16. 最高人民法院应成立生效裁判案例研究办公室,专门审查各地法院送来生效裁判,经审委会审查上网公布案例,指导所有法院审案。最高法院生效裁判案例研究办公室应对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申诉案件进行重点研究。最高法院履行审监督职能的重点除建议全国人大修改法律、制定规范性文件、查处违法违纪人员外,更重要的事研究各地法院送来生效裁判,经审委会审查上网公布案例,指导所有法院审案。最高人民法院每年至少公布1000件案例,特别是省级以下法院生效裁判的案例,指导所有法院审案,1000件案例的作用巨大。
17. 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公布案例生效裁判,应进行物质重奖和精神奖励。有了此项制度,可以激发更多的法官认真钻研法律,把握立法意图判案,可以有效更好地统一全国法官审案。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公布案例生效裁判应作为年终评优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指导所有法院审案最高人民法院迅速落实以上建议,相信法院一年一变样,二年大变样。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对促进司法公正集中了全国人民的智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文件实用,有针对性和适用性,能管好队伍。当然、最高人民法院迅速落实以上建议,加大了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法院法官的责任,每一个案件都必须认真对待,有私心没有机会和条件,也加大了高级以下法官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迅速落实以上建议一年后,上诉、申诉、再审将会大量减少。最高人民法院迅速落实以上建议,诉讼当事人及代理人首先不是找关系而是上网找先例生效裁判……执行判例制度的本质就是加大力度指导法官理解法律和适用法律。有的法院执行案例制度,上诉、申诉大量减少,但没有法律规定,争议较大,现急需法律层面解决问题。
有的法院执行案例制度,上诉、申诉大量减少,但没有法律规定,争议较大,现急需法律层面解决问题,最高法院应对以上应尽快出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有法律效力,全国各级法院应执行。同时,最高法院应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三大诉讼法,明确判例的法律地位。中国的判例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判例,国外服从当事人判决,最大的理由是同类型的案件同一结果,当事人认为是公正的。
执行判例制度是解决司法公正最高有效的办法,最高法院可以减少大量的申诉案件。中国的判例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判例,国外服从当事人判决,最大的理由是同类型的案件同一结果,当事人认为是公正的。最高法院应建议全国人大在《民事诉讼法》总则增加一条为:各级法院执行案例制度,上级法院可以将下级法院的案例公布在本辖区内适用,下级法院的案例与上级法院公布的案例相抵触下级法院的案例无效,违反案例的判决应以适用法律错误再审。也可以增加为:各级法院执行法律适用见解制度,上级法院可以将下级法院的法律适用见解公布在本辖区内适用,下级法院与上级法院公布的法律适用见解相抵触无效,违反法律适用见解的判决应以适用法律错误再审。
执行判例制度是解决司法腐败最好的办法之一和预防司法腐败最好的办法之一。此规定有利于减轻法官压力,有利于公正司法,有利于减少信访,有利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