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收到不服各级法院生效裁判申诉书到底该交给谁复查申诉书?应交最高检察院复查申诉书,不应交地方人大或中央联席办或最高法院或中央政法委,理由: 交地方人大或中央联席办或最高法院或中央政法委效果十分不好。交地方人大或转中央联席办或最高法院或中央政法委后,最后由生效法院或生效裁判上一级法院复查效果不好,原因: 民事生效裁判法定启动再审权只有检察院和法院,而法院启动再审权有先天不足(本系统审查决定中立很难,这是过去案件已证实,不用争论),《民事诉讼法》(决定)生效后已得到证实; 而检察院启动抗诉权有先天不足(1.省级及以下检察院法律知识欠缺,抗诉把握不准;2.省级及以下检察院因人为因素复杂,应抗诉不抗诉),《民事诉讼法》(决定)生效后已得到证实,如:重庆市垫江县周嘉镇政府向河北高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诉书,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关注,河北高级人民法院对申诉书不书面答复周嘉镇人民政府,书面答复政协委员和代表对周嘉镇人民政府申诉一事没有一个字说明,该案八届﹑九届﹑十届﹑十一届。
国人大代表反映长达十二年以上,全国人大信访督办,中央联席办信访督办,最高人民法院信访督办十二年以上,法制日报整版报道(2003年10月15日第三版),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关注十年都无法解决问题。
为什么全国人大收到不服各级法院生效裁判申诉书应交最高检察院复查申诉书,不应交地方人大或转中央联席办或最高法院或中央政法委?一是法律规定最高检察院有权对基层及以上法院生效裁判进行个案监督,复查是合法的,有权抗诉,有权建议法院再审,还可以专题向人大报告复查情况,典型案件或复杂案件抗诉到最高法院有利于出台司法解释和法律修改,还可以防止地方法院应报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件或报全国人大立法解释不上报,还有利于法律执行统一;二是最高检察院对全国人大负责, 全国人大可以专题审议最高检察院履行监督职能情况;三是最高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是领导与领导关系,监督力度大,最高检察院可以指令下级检察院抗诉;三是相对联席办和地方人大来说,熟悉法律;三是检察院复查法院生效裁判,相对法院复查申诉书公正和中立一些;四是最高检察院可以督办下级检察院复查;五是检察院应申诉人申请还可以聘专家审查把关;六是最高检察院履行监督职能才有动力和压力,才能排除干扰。当然,检察院抗诉再审纠错也比较难,要解决你抗你的,我判我的再审纠错难题,对检察院抗诉案件,应执行特别程序再审才能解决,有关建议修改三大诉讼法另行。
全国人大收到不服各级法院生效裁判申诉书交地方人大效果不好,理由:全国人大收到不服各级法院生效裁判申诉书交地方人大,地方人大没有人员复查法院生效裁判,加之,现行法律不允许,地方人大也没有法律熟悉人才,地方人大复查法院生效裁判也不能解决问题,决定了全国人大收到不服各级法院生效裁判申诉书交地方人大效果不好,这也是申诉难多年无法解决的原因,全国人大代表转交申诉书到全国人大也如此,过去的案件已证实,还给法院留下话柄干扰司法。地方人大没有人员复查法院生效裁判,加之,现行法律不允许,地方人大也没有法律熟悉人才,地方人大复查法院生效裁判也不能解决问题,决定了全国人大收到不服各级法院生效裁判申诉书交地方人大效果不好,这也是申诉难多年无法解决的原因,全国人大代表转交申诉书到全国人大也如此, ,过去的案件已证实,还给法院留下话柄干扰司法。
全国人大收到不服各级法院生效裁判申诉书交中央联席办效果不好,理由: 中央联席办交地方联席办,地方联席办, 联席办没有人员复查法院生效裁判,加之,现行法律不允许,地方联席办也没有法律熟悉人才,地方联席办复查法院生效裁判也不能解决问题,决定了全国人大收到不服各级法院生效裁判申诉书交中央联席办督办效果不好,这也是申诉难多年无法解决的原因,全国人大代表转交申诉书到全国人大也如此,过去的案件已证实,还给法院留下话柄干扰司法。
全国人大收到不服各级法院生效裁判申诉书到底该交给谁复查申诉书?
重庆市垫江县曹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向运智,电话13896645466,邮编:408305 2009.3.24
全国人大收到不服各级法院生效裁判申诉书交最高法院效果不好,理由: 一是最高法院收交地方法院法院生效裁判,由于多种原因,书面答复东拉西扯,决定了全国人大收到不服各级法院生效裁判申诉书交最高法院效果不好,这也是申诉难多年无法解决的原因,全国人大代表转交申诉书到全国人大也如此,过去的案件已证实,还给法院留下话柄干扰司法。
全国人大收到不服各级法院生效裁判申诉书转中央政法委效果不好,理由: 理由: 一是中央政法委交中央政法委,地方政法委没有人员复查法院生效裁判,加之,现行法律不允许,地方政法委也没有法律熟悉人才,地方政法委复查法院生效裁判也不能解决问题,决定了全国人大收到不服各级法院生效裁判申诉书转中央政法委效果不好, 这也是申诉难多年无法解决的原因,还给法院留下话柄干扰司法。
全国人大或中央联席办或最高法院或中央政法委收到不服各级法院生效裁判申诉书到底交给谁?交最高检察院复查,解决多头交办,节约司法资源。这看似一个简单问题,实际是司法改革方向问题,决定三大诉讼法如何修改重大问题,检察院职能定位重大问题,强化检察院复查申诉书人民监督员参与重大问题,检察院抗诉再审执行特别程序重大问题。
司法改革方向?司法改革方向法院不应复查申诉,应由检察院受理申诉,节约司法资源。
全国人大常委审议有关司法个案监督决定,因司法机关强烈反对和部分法学专家担心会出现新的司法不公终止审议;《监督法》对司法机关个案怎样监督也没有具体规定;《监督法》出台,地方有关司法个案监督规定也停止执行。应当肯定,司法机关审案是程序性和专业性很强,非系统化学习法律、研究法律、研究政策、研究社情民意人员难以确定生效裁判是否公正,除具备系统学习法律、研究法律、研究政策、研究社情民意人员外,还应当多人集体研究才能得出结论,在这种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终止审议有关司法个案监督决定是对的,《监督法》对司法机关个案怎样监督没有具体规定是正确的;《监督法》出台,地方有关司法个案监督规定也停止执行也是正确的。
现在的问题是:行政机关行为有上级行政机关监督,检察院和法院监督。法院行为理论上由上级司法机关监督,理论上由党委和人大监督,实践证明效果不好,特别是最高司法机关对基层及以上法院和检察院监督不力的情况下怎么办?这是摆在中央面前需要解决的突出题。靠法官自律难以解决司法公正?靠法官自律解决司法公正是一个方向,靠法官自律只能解决少数案件司法公正,对党对国对民十分有害,理由:有的法官法律水平不高,办案几十年,从事审判案件调解多﹑上诉少﹑申诉少,理由是审判中有诉讼当事人进行辩论,法官可以向专家咨询,可以由诉讼当事人申请(注:由申请人交费)由专家给法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国人大交办最高检察院复查不服各级法院生效裁判申诉书,才能逐步解决问题和节约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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