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立质量维权法律服务联系点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00)司律公字030号
关于推荐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律师事务所联系点的通知
北京、上海、重庆市、广东、辽宁、湖北、四川、陕西、河南省司法厅(局)律师管理处:
根据朱镕基总理提出的“质量万里行要天天行”和“铁腕抓质量”的指示精神,司法部、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根据加强企业质量法制建设工作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分期分批选择一些信誉好、管理规范、业务实力强的律师事务所,作为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的法律服务联系点,协助该会处理有关企业质量维权方面的法律事务。现将首批拟在全国重点城市发展联系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市司法厅(局)律师管理处分别推荐在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深圳、沈阳、武汉、成都、西安、郑州、的律师事务所各两家,作为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的首批联系点。
二、被推荐的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立时间两年以上,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且具有一定的经验和良好的业绩;
2、办理过与质量有关的案件3起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没有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4、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管理机制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部、省(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应优先被推荐。
三、各省市司法厅(局)律师管理处应对推荐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根据上述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每个律师事务所包括上述条件的情况以及地址、联系电话,于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司法部律师公证司。所报材料应详细具体。
司法部律师公证司联系电话:(010)65205912 传真:(010)652055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章)
二000年六月二十二日
经审查,重庆叶光商品咨询有限公司被正式确认为,质量法维权调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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