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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某校公然“传销”司法干部套用传销方式招收学生采取违法手段骗人钱财

发表于:2008-08-22 点击:

此事件第一家报道的是《中央电视台》后《人民日报》,当年司法部长和常务副长亲自过问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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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某校公然“传销”司法干部套用传销方式招收学生采取违法手段骗人钱财 

作者:胡震杰

    
    不看身份,不问历史,更不用政审,只需交上400至2600元钱,经过短则3天,最长不过3个月的“培训”后,就可以穿上警服拿到工作证成为一名堂而皇之的司法干部,这种事你敢相信吗?但在河南省会郑州这样的怪事却的的确确、明明白白地存在,并且仍以传销的方式运行着…… 

一个电话引出一则奇闻 

    1998年2月,国内某商业杂志在其第2期上以《戴眼镜的唐·吉诃德》为名,报道了一位以卧底形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诈行为的打假英雄——叶光。不知是一时疏忽还是故意所为,该文最后还醒目地打上了叶光的手机号码,于是一时间叶光的手机顿时便成了热线,由全国各地打来的各类打假信息电话源源不断。但在这些电话中一条由河南淮滨县打来的似乎与打假无关的信息却立即引起了叶光的高度重视。
    打电话的年轻人名叫刘辉,是河南省淮滨县吉庙乡大王庄村民。他向叶光反映的事荒诞而且离奇:1997年7月的一天,刘的姐夫的哥哥董峰突然身穿一身笔挺的警服来到刘家中,与他同来的还有一个年轻人,也穿着警服。看到董这副样子刘一家人感到非常意外,因为在此之前他们都知道董早在几年前就到郑州打工去了,从未听说过他当了警察。
    看到刘一家人怀疑的样子,董马上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工作证。该工作证的正面贴着他着警服的工作照、单位“郑州市二七司法培训学校”,职务是“外勤办副主任”,反而印的除了“工作证”三个字外还印着带有“司法”字样的徽章,此外,该工作证上还印着公章盖着钢印。看到了白纸黑字并盖有钢印和印章的工作证,刘一家人便对董的身份深信不疑,并忙不迭地张罗饭菜为这位远方来的亲戚和“贵人”接风洗尘。
    酒足饭饱后,董在趾高气扬地吹嘘了一番自己“由打工者司法干部的发迹史”后便道出了正文,说他这次来是替学校招生的,招生条件是17至25,岁的适龄男女青年,学费是2600元,学习科目有法律知识、消防知识、礼仪、队列、擒拿格斗、防暴等,学校实行军事化管理,集中学习、训练、食宿,毕业后全部安置到司法系统和企事业单位,安置不了退还学费。说完这些后董还拿出了一套盖有公章的“郑州二七司法培训学校招生简单”及“招生、安置、政审表”给刘家人看。之后董便鼓动刘辉去上学,并信誓旦旦地保证凭他的关系不会亏了刘。看到有如此好事再加上董又是亲戚,无论是刘的家人还是刘辉本人都几乎没怎么考虑,就决定让正在县里某家生产板鸭的公司做合同工的刘辉跟他一块到郑州去“发展”。在临走之前,因为董的百般游说,同时也是想着为亲戚朋友帮帮忙,刘辉又给董人绍了他表哥的妻弟董俊一同前住。
    经过一天的旅途劳累后,董领着他们来到了位于郑州市南郊一个叫冯庄的地方,指着一扇关得严严实实、上边用白灰歪歪扭扭地写着“郑州市二七司法培训学校”的大铁门,说这就是学校了。进入学校后刘看到院内一边是一拉溜20多间平房,一边是四五丈宽的空地,空地上正有20多个年纪都和他差不了多少的男女学员身穿迷彩服在跑步。因为当天他们来到学校时天已经黑了,所以在分别交了300元、600元学费后(他们没带那么多钱),被安排到一间放满了双层床、睡有大约十几个学员的房间住了下来。第二天上午,在董和学校另一个身穿制服的人的带领下,刘辉和董俊被换上警服在门口的照相馆照了工作照。在照相时董峰对刘说:看你蛮精神的,就不用上学了,我给你个外勤干事当,你和我一块招生就行了。两天后,刘拿到了一个和董峰一样的工作证,并配发了一套带有领章、肩章和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字样的臂章的警服,只不过职务是“外勤干事”,董俊则拿的是学员证开始在学校接受“训练”。这时候刘辉还听说了他所在的这所学校只是该校的一个分部,总部设在郑州航海路与郑州密路附交叉口南边不远处。
    第四天,董峰就叫刘和他一块回家招生,并特意叫刘穿上警服,这一次和他们同去的还有该校外勤办的钟主任。没想到这么几天功夫自己就从一个农民一下子变成了一个神气十足的“司法干部”,“刘辉穿上警服后对董十分佩服并感激万分,所以在招生时也很用心。这次他们一下子就招了包括刘辉许多亲戚朋友在内的十名学员,这些学员在到郑州后也都是没过几天就穿上了警服。
    然而当再次回到学校后,因为这次呆的时间稍微长了一点,刘辉不但发现董峰每招一个学员都有500元的提成,还发现该校在许多方面很不规范。招生简章上说的多门理论课一天也未讲过,训练课也仅仅是在院子里跑跑步、练练身和对打一番,教学录相放的是港台武打片,整个学校根本就没有规范的教程。学生们每月交出200元伙食费换得的一日三餐几乎清一色的全是面汤、馒头和大锅熬菜。至于包分配工作则更是荒唐,介绍的工作大多是到一些酒店、宾馆里做保安,即便如此每介绍一个还要收取该学员200元“介绍费”。此外,当这些学员去了这些地方发现待遇极差根本难以维生想要回校,被这些单位以种种理由辞退后,校方便会毫不客气地将他们拒之门外,以至于不少学员都有被骗的感觉。个别学员在付出了昂贵的学费和生活费后,因为吃不好又学不到知识再加上对分配无望不得不含泪离开了学校。
    看到这种情况,刘辉很快就意识到自己很可能陷入了圈套,也曾想过到有关部门揭发,但想到骗人的是自己的亲戚且自己又没花太多的钱,再想到既然敢开这样一个学校一定有较深的背景,所以没过几天他便以家里活忙为由悄然回家了。从这之后直到今天长达半年多的时 间里,刘再也没有去过学校,而学校不但对他的出去没有任何反应,那套制服及工作证至今仍放到刘家里未被收回,工作证上虽然注明有效期一年但看样子可以永久使用,因为上面没写发证日期。因此他希望叶光能亲自来河南看一看,想法弄清该校的真伪。 

卧底潜入后所见更为离奇 

    今年4月22日,甚感问题严重的叶光日夜兼程赶到河南淮滨会见了刘辉,在经过又一次深入详谈并认真验看了刘保存的一些证据后,次日叶光、刘辉悄然来到了郑州,在郑州西郊某宾馆和早已在此等候的三位记者相会。一番精心策划后,一个周密的卧底行动开始了。
    当天傍晚,石家庄某报记者孔某冒雨来到了该校“总部”,化名李兰学,以“一个原来在此上过学的某某(这是孔信口编出的一个名字)说这里有一个司法学校,想来这里看看”为名,顺利地进入学校并见到了校负责人。令人惊异不已的是,对这个突然而来的“学员”,学校不但根本未对其进行任何资质检查,甚至连他的身份证都不看,在“李兰学”交了1000元学费后(开的收据),于第二天即24日就给他发了一套迷彩作战服,并让其穿上警服到门口的照相馆照了工作照(收费10元)。根据事先安排好的计划,“李兰学”在进入学校后就有意无意地接近校方领导,并不时透露出自己可以替他招收学员等。看到“李兰学”如此精明,校方果然大喜,不仅在第三天就发给他一套正式的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字样,领章、肩章、臂章(这三样收费50元,订到衣服上收费2元)俱全的制服,还马上给他配发了一个职务“郑州市二七区司法培训学校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并许诺每招收一个学员给其回扣500元。
    在学校的两天里,“李兰学”通过大量接触的近60名学员,发现这些学员除来自河南本省外,还有的来自山东、河北等地,大部分都是被他们的亲戚或朋友介绍来的,且都是在来后不久就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但因为交了那么多学杂费却一事无成,无法向家人交待,只好违心地呆在这里等待“奇迹”出现,但其中个别精明的学员却跃身成为“司法干部”,招生赚钱去了。在了解到这所学校也并非本部而只是所谓的“四大队”后,25日上午“李兰学”又再次化名“田振英”一路打听,找到在该学校南面两公里处的“校总部”。虽然在进去后得知这里仍不是总部而只是“一大队”,但收获却颇丰。听说“田振英”“车上还带着四、五个学员”,该校负责人不但依旧没有查看其任何证件就答应近几天内给他办理工作证,还当场与“田振英”签定了“郑州二七司法培训学校招收学员委托书”,商定“田振英”每月为其发展6名学员,每名提成500元。此外,该校还给了“田振英”数套空白的但却已盖有该校公章的“招生报名表”、“录取通知书”、“招生简单”和该校的“河南省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在这张编号为“970313”的许可证上,记者发现该校的主办单位写着“郑州市二七区司法局”,校址是“郑州市二七区魏砦”,开设专业是“法律、礼仪、治安、保安等法律知识培训”,校长是“练修”,办学层次为“初等”,招生区域“面向社会”,发证日期是1997年3月,发证单位是“郑州市二七区工农教育委员会”,有效期是“97年3月至12月”。
    而另一路由赵记者传过来的信息与此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赵不但在该校内发现了一个因为家乡“犯了事”被派出所扣押了身份证不敢回家,在该校呆了长达一年之久的一名“学员”,还在航海路上发现了“郑州二七司法培训学校管理办公室”,并从该办公室处得知该校仅仅在二七区内就设有八个大队(即前文所称的学校),他自己所在的只是“二大队”而已。此外,该办公室一位自称是钟主任之弟的办公人员还极力邀请赵和他一起回赵的河北老家招生,条件则迅速猛涨为“学费对半提”。
    由此可见,无论该学校的真伪如何。它现在的做法都显属违法。一是该学校早已注销(其许可证日期是97年3月至12月);二是八个学校或四大队共用一个许可证和校名;三、学校管理混乱、生员复杂且根本就没有一个规范的教程;四、套用国家已明令禁止的传销手法大量招收学生,并随意配发警服及工作证。那么,这样一个显然以违法手段骗取钱财、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司法干部管理制度,以传销的方式疯狂“批发司法干部”的学校,为何能在堂堂省会内公然存在并大肆活动,且至今也没有得到任何治理呢? 

大幕拉开疑问迭生 

    4月27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刘记者、张记者应约来到郑州,在听完了叶光及记者等人对近几天的情况反映后,决定由张记者化妆成学员再次进入学校进行卧底。出乎大家意料的是,此次卧底更是惊人的顺利,张在未出示身份证的情况,仅仅交了1000元钱,当天下午就以“李成龙”的名字领取了一套制服及工作证而且其工作证上的职务还相当显赫:招生办副主任。4月28日上午,在得到了确实证据后,记者一行开始对此事进行公开采访。
    “四大队”政委鲁照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记者反映的这些事都是学校办公室主任陈东生一个人干的,但当记者问及此事将做何处理时,鲁却称,学校正准备处理陈先生,但他却闻风跑掉了。不过鲁同时却说:“说实在的,现在是招生淡季,生源上不来,急了,不得已采取了那种办法,谁知道碰到了点子上,这不是有点背吗?”同时,鲁还否认学校以前曾给学员工发作证、警服一事,但他说这话的时候,其办公桌背后的墙上的学员训练照片展览上,每个学员都赫然身着醒目的警服。对学校为何不发正规教科书一问,鲁回答说是“不需要。教师讲、学生记就行了。”此外,鲁还指着挂在墙上由郑州市二七司法局授予的“97年优秀单位”锦旗,称该校“教学质量、管理水平没说的,完全封闭式教学,完全包分配工作”。
    该校主办单位郑州市二七区司法局服务公司经理马志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除了强调该校“这两年共毕业了五六百人,全部都安置了工作”外,对记者提出了该校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样声称“都是陈东生一个人干的。”
    该校的发证单位——郑州市二七区教文体委工农教育室负责人对记者说,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规定,教育部门只对这所学校的教学条件、师资力量等进行审核,然后颁发办学许可证。至于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以及招生等日常的管理工作都是由主管部门来管,每年对该校的办学资格进行年审时也都是委托其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所以对该校发生的这些事他们并不知情。
    滥发制服,滥发工作证,这样一些听起来骇人听闻的事,在学校负责人、主办单位、教育主管部门的解释下,似乎都成了一种很平常的事,而且他们似乎在这件事上都很“干净”,有罪的只有“陈东生一人”,而“陈东生已经跑了”。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注:就在发稿时,作者本人在家中接到电话,一位陌生男子在电话里声称“出门就要你小子的小命”;而在此之前,刘辉、孔记者两人在其家中也收到同样内容的恐吓电话,另得一度躲藏在外。
    另据最新消息,此事在上级部门重视下,有关责任者已分别受到严肃处理。

    (摘自《《北京青年报》1998年5月6日,《沈阳晚报》1998年4月29日、5月22日,《新闻人物报》1998年5月1日、5月15日,《江西日报》1998年5月15日,《燕赵都市报》1998年4月29日,《今日女报》1998年5月1日,《南海日报》1998年5月3日、5月17日,《长江日报》1998年第277期、278期,《周末》1998年5月1日,《民主与法制》199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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