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法学研究会通字(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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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杂志反映中宣部声音、导向,2018年1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第1期刊发了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题为《奋力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文章,现与陈冀平同志近期的两篇法治文稿一并转发,请学习。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求是》杂志刊发陈冀平同志文章:
奋力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时间:2018-01-02 16:11:20 来源:《求是》杂志
编者按:2018年1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第1期刊发了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题为《奋力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文章。文章指出,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为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引。当前,法治的地位前所未有,全面依法治国踏上新征程。我们要按照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奋力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各项要务。
文章核心要点: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其战略地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不断强化。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把法治确定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法治的地位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全面依法治国踏上了新征程。
■党的十九大重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之一,为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引。
■党的十九大系统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明确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务,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方向和路径。
文章全文如下: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务,并就如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全面部署,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科学指导。
一、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其战略地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不断强化。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把法治确定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法治的地位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全面依法治国踏上了新征程。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时代和全局的高度,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大重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之一,为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引。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党的十九大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提升了全面依法治国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基础性、支持性、引领性作用,体现了党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意志和智慧,必将进一步坚定全党全国人民奉法强国的信念,强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法治上为解决党和国家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党的十九大系统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明确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务,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二、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科学内涵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涵十分丰富。党的十九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等方面概括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科学内涵。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为了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党的十九大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发挥党在法治领域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丰富和发展了完善法律体系的理论,阐明了新形势下立什么样的法、怎样立法这一重大命题,为立法工作和立法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发展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体现了我们党对立法工作重要意义和立法规律的深入认识,必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发展完善。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也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重要意义。其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是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实现总目标的总抓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我国法治建设的总抓手转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体现了我们党对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整体要求。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结合现阶段中国国情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的丰富实践,提出了一系列开创性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开新局、谱新篇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些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都与法治问题息息相关,蕴含着理论创新的巨大动力、潜力和活力。我们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品格,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党的十八大以来,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党的十九大在两个阶段的战略安排中明确指出,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为我们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要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在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同时,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党的十九大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并提出要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依法执政的本领。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目标,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检验标准,深刻阐释司法体制重大理论问题,使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党的十九大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写入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将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
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民法治观念的增强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提升。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并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新时代文化建设的重点任务。
三、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各项要务
党的十九大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强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基本任务和实践路径。我们要按照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奋力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各项要务。
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反复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宪治国”提出了一系列制度上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要求,牵住了“依宪治国”的“牛鼻子”。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我们党在反思古今中外各种法治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将立法与国家治理、社会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丰富和发展了良法善治思想。实现“良法善治”,要求我们切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做好立改废释工作。
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声中,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依法行政成为鲜明的时代特征。党的十九大充分肯定了五年来法治政府建设的成就,同时也指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着力点。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深入推进依法执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法机关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但相关的综合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我们要继续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注重深化司法改革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加强正规化建设,打造对党忠诚的队伍,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提升司法公信力,健全保障机制,提高职业化水平。
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写入党章,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法治文化建设也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十九大将全民普法提升到法治文化建设的高度,提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要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真正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陈冀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时代内涵
时间:2017-11-17 15:29:57 来源:宣传处
编者按: 11 月15日出版的《中国政协》杂志(2017年第21期)刊发了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的署名文章。文章着重阐释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丰富时代内涵和重大时代意义。
全文如下: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个基本方略之一。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战略定位,具有十分丰富的时代内涵和重大时代意义,需要从发展历程、战略布局和基本内涵三个方面予以把握。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不断强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中国共产党对依法治国问题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懈探索、不断深化的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纲领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制工作基本方针,开启了新时期中国法治建设的伟大历程。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任务,赋予了依法治国在党治国理政事业中基础性、主导性和制度性战略地位。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阐明了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和发展道路。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八大指出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深刻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在现代化建设和治国理政中的突出地位和重大作用,将依法治国推向新境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开创性地提出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首次就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问题作出深入阐述和顶层设计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目标、总抓手和基本任务,制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路线图,按下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快进键”,标志着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被提升到了历史新高度。
党的十九大明确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意味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升华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将全面依法治国放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这一更宏阔、更长远背景下,作出的更清晰、更精准定位,进一步强化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地位和重大作用。
二、全面依法治国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的定位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在新时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的定位,关键要厘清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与其他十三个基本方略的内在关系。十四个基本方略之间不是简单的平行并列关系,而是多维勾连、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列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原则,把“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为重要任务部署,阐明了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和发挥党的政治保证作用的高度统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同属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两大战略举措,一个都不能缺。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党自身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不高,就难以发挥好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党的领导又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就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就要求我们时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依法治国的根本宗旨,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的更高要求,这成为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
(三)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目标一致、互为促进、缺一不可
习近平同志曾形象地将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比喻为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二者体现了“破”与“立”的辩证统一。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只有二者共同推进,才能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国家安全、祖国统一、生态保护等各方面都需要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制度保障
习近平同志强调,必须从法治方式的高度和法治思维的角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寻求和提供最为有效的制度化解决方案和途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等都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制度保障。从这个角度讲,党的十九大报告通篇都与法治息息相关。如:国家安全需要通过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生态保护需要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加强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需要坚持依法治军;坚持“一国两制”需要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等。与此同时,国家经济、文化、社会、国防等各方面的发展也对法治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可见,全面依法治国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起着基础性、主导性和制度性作用,与其他基本方略相辅相成、互为依托、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有机整体。
三、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从提出到现在,内涵不断丰富,内在品质不断提升,主要包括八个方面:
(一)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依宪执政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广泛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这就需要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对此,党的十九大特别提出,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
(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体系不仅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而且包括保证法律体系运行的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整体要求。不同于一般意义的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构建起来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任务是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促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人才强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政府法治、地方法治、社会法治协调发展,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工作局面。
(三)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任务包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进依法立法,并将其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相并列。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部门立法、越权立法等问题,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
(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环节。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表述可以看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占有重要地位,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就是通过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解决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制约性、瓶颈性问题,加强改革的系统性、联动性,加快司法体制的科技化、信息化建设等,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六)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法律和道德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两种重要方式,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我们要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同时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七)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依规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同时,还要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
(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在厉行法治、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国家治理体系新的伟大实践中,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命题、新论断、新观点、新思想,内容涵盖了法治的基本理论要素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各个方面,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是新时期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科学理论指导、坚实学理支撑、根本遵循及行动指南,同时,必将随着依法治国实践的深入和拓展而不断丰富和创新。
陈冀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
时间:2017-11-01 16:34:27 来源:宣传处
10 月31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出席会议。会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围绕“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作了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的书面发言。
发言全文如下: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形成的重要标志,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科学理论指导、坚实学理支撑、根本遵循及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在厉行法治、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国家治理体系新的伟大实践中,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命题、新论断、新观点、新思想,内容涵盖了法治的基本理论要素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各个方面,历史性地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理论风格和实践特色的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科学完整的理论体系,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与时代特征:
1.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深刻阐释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若干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和确立了许多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他还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体现了底蕴深厚的理论自信。
2.习近平总书记从宏观和战略高度谋划法治发展,突出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和关键作用,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与其他战略目标之间的关系。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强调必须从法治方式的高度和法治思维的角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寻求和提供最为有效的制度化解决方案和途径,体现了极其深邃的政治智慧。
3.习近平总书记以坚定自信的人格品质、敢于担当的人格魅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强调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影响法治建设突出问题,提出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推动法治建设向提高立法质量、推动法律实施、树立法治信仰方面转变,体现了紧扣时代的实践关切。
4.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贯彻矛盾分析的方法、体现和运用“两点论”的辩证法,着眼于历史和现实,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的结合上,讲清楚、讲透彻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国内法治与全球治理的关系等事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若干重大关系。还对法律与政策、维权与维稳、吸收中华法制优良传统与借鉴各国法治有益做法等重大关系,作出令人信服的科学回答,体现了科学缜密的思维方法。
5.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人民主体论”和“人民中心论”,注重发挥法治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要运用法治手段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和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权利,及时顺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和权利保护的新期待、新要求,体现了情真意切的为民情怀。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科学立法保证良法善治、严格执法维护法制权威、公正司法确保公平正义、全民守法蔚然成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军队、法治社会、法治经济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对党和国家的工作都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对于依法治国来说也同样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全面依法治国的任务依然繁重;同时提出在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新任务。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 中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做出新的战略部署,法治理念通贯报告全篇。特别重要的一项举措是,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
可以肯定地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法治建设也必然进入新境界。时代对于法治理论研究的要求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面对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加快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评价体系以及法治话语体系。在实践创新的基础上实现理论创新,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