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三街八号”微信平台 八号君
今天,应该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一天。买家用轿车遭受欺诈能得三倍赔偿了。
5个月前,我们获知此案的一审判决,着实高兴了一番,但在二审终审的审判制度之下,过分鼓噪一审判决结果有时并不理智,甚至还会落入高兴得太早的尴尬,因为即便被公认为写满公平正义的一审判决也有可能在二审中被推翻。
现在,我们终于放下心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生效后第一例家用轿车退一赔三的经典案例就此诞生,买汽车再也不怕被欺骗了。
因为,在汽车销售领域,司法保护的底线俨然已经划得清晰无比。商家卖汽车如果玩花活,胆敢把翻修车、事故车、改装车甚至是库存车当100%的新车卖给消费者就有可能遭受法律的严惩。
想当年,家用汽车作为价值高昂的一个大件,是不是消费品还存在争论,消费者买车上当受骗后权益很难得到保护。当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年轮碾过那么多百味杂陈的日子,我们终于在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今天得到了这样一个大快人心的终审判决。从此,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汽车就是响当当的消费品,无论它的价格多高,无论卖家的欺诈多么隐蔽,无论卖家如何伪装自己的无辜,法律绝对是公正的。让我们一起为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这个可以载入史册的经典判决喝彩吧!(判决书值得每一位私家车主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