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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每招一名学生职校支付劳务费1800元

发表于:2009-06-26 点击:

来源: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

     广西南宁市两位曾专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人士透露,为争取生源,不少中等职业学校通过支付劳务费的方式招聘社会人员为学校招生,招生人员、生源学校的校长及班主任老师均参与利益分配

  日前,广西南宁市两位曾专门为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职校)招生的人士,向本报记者揭露了一些职校招生的内幕。部分中等职业学校为争取生源,招聘社会人员为学校招生,每招来一名学生,学校会向其支付一笔数额不小的劳务费,招生人员、生源学校的校长及班主任均参与利益分配。为了弥补劳务费的损失,职校在学生入校后往往通过各种方式,变相从学生身上赚钱。
  职校有偿招生具有普遍性
  李斌和黄勇是南宁市两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每到职校招生工作开始时,他们还会有其他的“头衔”——某职校的副校长、招生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往往还不只一两所职校,有时两人还是同一职校的“同事”。“这些职务可以说是真的,也可以说是假的,说它真,是因为各职校都为我们办理了工作证;说它假,因为这些职务都是临时的,职校也规定我们只能在招生时才能出示工作证。”李斌说。
  李斌告诉本报记者,由于竞争激烈,职校尤其是民办职校普遍在进行有偿招生,他们招聘大量社会人员为其开展招生工作,“因为社会人员有自己的人脉关系,比学校人员做招生工作更有优势”。
  李斌说,在招生过程中,他们和大多数社会招生人员一样,也会采取一些欺骗性的手段。如,承诺说毕业后可以全部安排工作,实习期间有工资等,事实上这些承诺难以兑现。
  李斌和黄勇两人都是从2004年开始干起职校招生兼职的,服务的职校主要以民办性质为主,“公办职校每招一名学生,一般只给几百元劳务费,民办职校一般都在1800元左右,所以多数人都愿意给民办职校干”。
  李斌向本报记者提供了一份他和广西玉林市某职校签订的招生协议书,其中有关劳务费的结算标准是,常规生(注:就读时直接交学费的学生)交费后,劳务费当天结算,每名学生1500元至1600元;工读生(注:通过勤工俭学支付学费的学生)报名时预交的钱款,作为首笔劳务费全部支付给招生人员,余额待学生入学第三个月内全部付清,每名学生1700元或1800元。
  初中校长及班主任参与分成
  黄勇说,招生工作要想做得“出色”得舍得投入,要把自己弄得比较有派头,这样人家才会相信你介绍的学校有实力,因此他和李斌都自己购买了汽车,他现在开的是广本雅阁,李斌开的是马自达6。
  “为职校招生的关键一步是要找到愿意合作的初中学校校长和毕业班班主任老师。我们的劳务费,他们都要参与分配的。”黄勇对记者说。
  据黄勇介绍,每年4月份左右是职校招生的黄金时间,有时候,一所初中一天就有几拨职校招生人员来访,“说白了,谁给的好处多,学校往往就愿意与谁合作”。“我们一般先找到初中学校的校长,请他帮忙约几个初三毕业班班主任老师出来吃饭,然后在饭桌上慢慢谈,首先是介绍职校的实力和办学质量,再就是谈劳务费。”黄勇说,以每名学生1800元劳务费为例,一般要给班主任老师1000元,给校长200元,剩下的600元才是招生人员自己的。“班主任老师得的最多,是因为他们最关键,学生都比较信任他们,由他们推荐学生报读职校最有效。”黄勇说。
  职校多方式从学生身上赚钱
  据了解,广西大多数职校学生一学期的学费约在1900元至2300元之间,学校向招生人员支付的劳务费接近学生一个学期的学费,会不会得不偿失?
  “虽说支付给招生人员的费用相当于学生一学期的学费,但职校的学制一般是3年,学生要交6个学期的学费。通过这种方式招生可以很快扩大学校的规模,学校可以通过出租校内食堂、澡堂等经营权获得一定的收益。另外,职校学生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后,还可以根据国家对职业教育扶持的政策,向有关部门申请教学器材经费,以及一些项目培训经费,职校是舍小得大。”黄勇说。
  李斌说,职校目前普遍实行的半工半读的教学模式是学校获得收益的重要途径。每年四五月份,一些学生陆续到职校报到,很快就被统一安排外出实习,直到9月份才返回职校上课。这些学生每月可得1200元左右的工资,这些钱都是打到职校的账户上,带队老师每月只发给学生100元左右的零花钱;还有个别学校和工厂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是一个工资标准,学校跟学生结算的是另外一个标准。李斌说,此外,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学生到工厂打工几个月后就流失了,这些学生的工资最后则由职校获得。
  在采访中,黄勇和李斌数次表示,在为职校招生过程中,随着对职校招生运作模式的了解,他们经常受到良心谴责,觉得自己“赚的是昧良心的钱”。今年,他们没有再参与职校招生工作,并决定将其中的内幕公之于众,希望引起全社会对部分职校畸形招生问题的关注。
  采取措施严惩有偿招生行为
  “有偿招生看似将更多学生带入职校,总体扩大了招生规模,但在虚假繁荣的背后,恶性竞争伴生的不良后果,正由内向外腐蚀职校的办学质量和声誉。一些学校舍得花钱招生,却舍不得花钱更新教学设备、提高教学水平,长此以往,职校将面临信任危机,更难以承担通过职业教育实现劳动力转移的重任。”针对记者了解到的上述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工作人员钟畅武如是说。
  据钟畅武介绍,为规范职校招生中存在的问题,今年5月15日,广西区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厅联合出台了《关于严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纪律的7项规定》,严禁各职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设点招生,严禁初中学校和个人推荐学生时收取“推荐费”、“介绍费”、“信息费”等钱物;严禁职校向输送、介绍生源的单位和个人支付与招生挂钩的相关费用,或进行其他形式的有偿招生。
  据了解,这7项禁止性规定还包含了严禁生源封锁、信息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生源学校(个人)限制或强迫学生选报志愿,严禁以就读指定的职校为条件办理初中毕业证书等规定,并禁止组织职校全日制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从事务工活动。
  钟畅武表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职校,教育等有关部门要追究当事者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及暂停或取消招生资格。广西有关部门希望能通过这一严厉措施,为职校招生正本清源。(注:文中李斌和黄勇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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