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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虚假诉讼

发表于:2009-05-31 点击:

    在没有打过官司以前,我还以为人民法院是执掌法律的天枰,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可当我向人民法院、向执掌法律天枰的法官大人诉说冤情,寻求公道时,我发现这些正义的化身已经变得如此不堪?法官们不仅不维护正义,还故意弄虚作假、颠倒黑白,充当不法分子保护伞。无怪乎这么多的冤情,这么多的悲剧发生,还是不能唤醒这些当权者和执法者的良知!我希望整个社会能更多地关注司法系统黑暗腐败。
    我是兰溪法院2007兰民一初字第2125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第一被告。由于以前没有打过官司,以为身正不怕影子斜,我如窦娥一般愿意相信“官了”,即使成了被告,依然坦然上庭,充满自信,我相信原告不可能编造出我向其借款150万元的证据——事实始终证明如此——自己也没有什么需要反诉抗辩的。但现实远没有那么单纯,原告从事拍卖工作近十年,能量超人,指鹿为马轻而易举,与法院的关系远不是一介从未打过官司的草民可以想象的,等我赶紧作为则已来不及了,只落得个“一败涂地”。原告在法庭上捏造我去义乌向她口头借款150万元的事实,我当场出示事了当月移动通话的清单,上面详细记录了我接听每个电话时所处的城市位置,证明了那个月我一直都在杭州,根本就没有去过义乌,原告的谎言被当场揭穿,法官不仅不去追究,反而在庭审休息时,私自帮她修改庭审笔录,隐瞒当庭撒谎的经过;原告拿不出借条来证明她所谓的民间借款纠纷,法官竟然违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我拿出没有借款的证据;原告为了把官司放到她的关系好的这家法院去打,让第二被告单方面出具担保的伪证,法官竟然以合乎常理予以采信;试问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在主合同都没有的情况下,能够成立?我拿出的所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完全能够证明我的清白,可法官却不予采信,请问是因为法官的“超级自由心证”还是无穷大的自由裁量权?  
    一个很简单的案件,一审败诉,中院驳回,高院驳回,一个普通老百姓还有讲理的地方吗?由于官司的不断受挫,我请教了一些朋友,大家普遍认为:公检法等司法系统是最黑暗、最腐败的机构,要想打赢官司不是看事实,也不是看证据,我证据再多再全面,法官不予采信有什么用?这年头,打官司就是看谁的关系好,谁送的钱多。第二被告的亲戚就在一审法院当法官,,谁会去得罪他?而原告不仅与法院关系好,又很有钱,完全送得起,而我一个普通的职业经理人,能有多少钱?因为这起虚假的借贷官司,我工作近20年来所有的积蓄都被法院执行走了,房产被法院拍卖,现在落得倾家荡产、一无所有,几场官司下来,还负债累累,我没有钱送,我现在窘迫得连律师都请不起,又怎么可能打赢官司呢? 
    按正常程序,我本应继续申诉,但枉法者遮住了昭昭日月,关系网缚住了朗朗乾坤,我申诉还有用吗?法院还有正义可言吗?司法还有权威和公正吗?我认为我现在只有借助贵网也许有点出路。因为我说的句句是真,我不怕任何追查,不怕任何搜索,不怕立案,我希望查得越清楚越好。请贵网的专家们帮助我,我该怎么办?案件的详细情况在附件中,谢谢。 

                                   高永蓉(联系电话:1337380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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