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姐遇害的简要经过:
我姐上高二时患精神分裂症辍学在家,多次住院,终生服药,残联定为三级精神残疾人。母亲去世后,父亲年老多病且因我长期在外地学习工作就将家中全部存折交与看上去精神状态尚可的我姐保管。2005年6月父亲去世后,我成为我姐监护人,但我爷爷的遗产78万及我父母遗产全部拿在我姐手中。辽宁抚顺的表哥在其父也就是我三舅的授意下提出要和我姐结婚并共同买房,将我姐由家中骗至东北,从我姐处骗走我爷爷的遗产20万现金(包括装修费)并以我姐是外地人不能在当地买房为由将买房人写成其自己的名字而其1分钱未出。我姐被骗后才觉不妥,未和表哥结婚并再也不敢去表哥家,其后电话向表哥及三舅索要买房款,表哥及三舅均不还。2005年11月,我爸好友女儿马某瞒着其所有亲属以做生意并给高额利息为诱饵从我姐处骗走我爷爷的剩余遗产58万,并写下借条,但未写还款日期、利息及担保人。2006年4月,我姐感觉可能受骗才写信将上述事情简要告诉我。马某骗走钱后参与非法集资,非法集资老板被抓后其无力还钱,于2007年11月下旬到我家从我姐手中骗回借条,偷走我家钥匙1串,撕去我姐通讯录中我及表哥及其自己的联系方式。2008年2月中旬马某不满我姐不断催要并将借钱之事告知其父,再次到我家中趁我姐晚上熟睡时用搓衣板猛击我姐头部多次将我姐残忍杀害,掩盖作案痕迹后逃回北京。刑警将其抓获后,马某百般抵赖,在大量证据面前才不得不承认犯罪事实。马某现离异带女,离岗休养,几无还款能力。表哥在接受刑警调查时谎称我姐借钱给他,逃脱制裁,至今逍遥法外,而对我竟称按我妈口头遗嘱给其买房,毫无还钱之意。
央视12频道《庭审现场》栏目2009年5月16日以《致命的借条》为标题播出并已放在其官方网站上可随时登录察看。央视做了许多重要的删节,报道得极不充分且不准确!河北都市台《真相》栏目30分钟的专题报道已于2008年6月15日以《锁定真凶》为标题播出,2009年7月12日又以《致命的58万》对央视《庭审现场》中马昕的狡辩进行了全面批驳。此案涉及诸多法律关系(精神卫生法、残疾人保障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银行法、刑事诉讼法、刑法),社会意义重大,特此敬请关注!
我和我姐均未婚,我现已无直系亲属。我随身携带我姐的各项证明、给我的多封书信、案件的详细过程和多项立法建议、《河北法制报》及《峰峰矿工报》2008年4月27日的专题报道。如需详细过程,愿当面详述,以尽绵薄之力。联系电话:15530089663
现欠债不还钱,杀人不偿命!望提供法律帮助!抗诉再审彰显法律公平正义!
二。精神卫生法立法建议:
1. 残联应明确告知监护人的权益。从我妈到我爸直到我,区残联均未告知监护人有权管理精神残疾的我姐,致使我家的钱全部拿在我姐手中直至被骗走而干着急不知所措。
2. 精神卫生法应明文规定只有监护人才能直接对精神残疾人进行监护而不是近亲属及他人,近亲属及他人只有经过监护人的书面授权才能在授权的范围及时期内对精神残疾人进行监护,这样才能避免心怀鬼胎的近亲属及他人趁监护人不在的时候损害精神残疾人的利益,从精神残疾人手中骗钱。比如我的三舅、表哥和我爸好友的女儿,他们均未经我同意将我姐骗到他们那里并将我爷爷的全部遗产从我姐手中骗走。我姐的一位病友也被其近亲属骗走2万元至今无法追回,精神残疾人被骗并不是个别现象。
3. 残联确定某人为精神残疾人时应及时通知所有银行,未经监护人持监护证明到场认可,精神残疾人除每月日常生活所需外不能对其本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任何操作,以免精神残疾人的钱被骗走。银行也应对精神残疾人负责,而不能以保护私人财产为由任由精神残疾人随意取钱或转账汇款,因为精神残疾人本身条件决定了她不能对超出其日常生活所需的大额财产进行正确的处理。
上述建议是以血的教训、惨痛的代价换来的,恳请各位专家予以重视并采纳,及早促成精神卫生法的出台,以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三。50条质疑揭穿央视《庭审现场》之《致命的借条》中的谎言!
1.我姐不仅是单身女人,而且父母双亡!注意:央视一开始就在避重就轻!我父母在时马昕是不敢来骗钱的!
2.警方不是隔着窗户跳进入,而是翻墙入院打碎门上玻璃进入,大家都看见了我家窗户上有防护栏!警方领导在信口开河!下面还有!
3.我姐与邻居相处关系不是十分融洽,而是有的融洽,有的不融洽,只不过不融洽的不愿说真话。大家想想社会是怎么对待精神残疾人的就不言自明了。
4.我姐平时也不是靠吃低保,低保最低时仅80元钱,有低保并不是靠低保,我姐主要还是靠家里的钱。收电费和房费的又不是社区!房费是父母单位已收了预售款但数年来一直未给房产证,但不再收房费,我们那里的平房都是这样,不是只有我家不再交房费。电费则根本没停,而是因外出错过缴费时间把电给停了!
5.不是种种可能性被排除后重回现场,而是此时王海滨告知了警方借条复印件之事警方才重回现场专门找借条复印件的,警方隐瞒此事是为了贪功!找到借条复印件后警方仍然在做大量工作调查邻居!
6.不是凭着一张借条破案,而是凭着一张借条复印件,因为原件已被马昕骗走!
7.我姐平时的生活不是象齐奇所说依靠政府救济!
8.我不是直到开庭也未想到马昕是凶手,我是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警方提到马昕的名字时才想起来的,央视故意将我前面的话剪去了!我在警方的笔录中就已明确指出马昕是凶手!而当时警方仍在执迷不悟地调查我家邻居!以至于把邻居们都弄得挺烦!
9.我姐从小不是和马昕一起长大的,更不会亲密得如同姐妹一般。
10.马昕不是凌晨到我家的,因为我姐还热情款待了她,热情款待后还会发生争执吗?警方的勘察报告和笔录中都有明确记载!我姐也未殴打马昕!马昕在警方的笔录中已承认趁我姐熟睡时将我姐残忍杀害!河北都市台《真相》栏目、《河北法制报》和《峰峰矿工报》都已报道!
11.我的起诉状陈述事实与检察院公诉书的不是基本一致,而是大相径庭!我将马昕的犯罪预谋准备和偷盗抢劫行为都予以陈述,央视故意将不一致的中间那段剪去了!
12.我还要求马昕偿还借款的利息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央视将这段也故意剪去了!
13.大家注意:刘耀臻此时又在念起诉状,为何只放起诉状的开头和尾部,而将中间那段剪去了?而且刘耀臻念得磕磕巴巴,自己写的起诉状为何还念不流畅?而且还早就知道央视现场采访!因为他事先根本就没打算念,而是要阻止我出庭!起诉状是法官要求宣读时,他赶紧从我手里抢去的!
14.我姐在北京从未有过老宅子,那老宅子是我爷爷的,从未属于过我姐!拆迁款也从未属于过我姐个人,先是我爸的,然后是我爸留给我和我姐的共同遗产,从未分割过!
15.我从未说过我爷爷的遗产是70万元,我说的是78万元!拆迁款也不是一直由我姐保管,而是先由我爸保管!
16.我姐从未买过任何集资!非法集资老板张建伟就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警方也调查过这件事!
17.若算上利息是58万元,则借条上会注明还款日期,借条上有吗?
18.若按马昕所说就成了我姐借款马昕集资,被骗后应该是马昕向张建伟催要,她催要了吗?我姐如何知道被骗?
19.流氓假仗义!何谓流氓假仗义?一个女人竟称自己为流氓!也承认了是假仗义!该当何罪?
20.张建伟和马昕的单位有业务来往,马昕不是离岗休养了吗?还和她有什么关系?马昕此处所说单位是指马昕开办的骗子公司!邯郸公检法司和央视都故意予以掩盖!而河北都市台《真相》栏目予以了揭发!
21.没借钱就别打借条,不打借条一样能帮忙!借了钱还不让要!告知其父有何可愤怒?若是帮忙应高兴才对!
22.马昕为何不直接回答我姐是否向其催要过借款,而答非所问地说我姐给其父母打过电话?其用意何在?我姐为何给其父母打电话?她若不赖账我姐会给其父母打电话吗?我姐为何以前不给其父母打电话?我姐为何不为别的事给其父母打电话?事实是马昕从我姐处“借钱”后就不再让我姐去她家了!为何不让去了!若是借钱为何怕其父母知道?
23.马昕又不直接回答其父母是否知道其欠我姐的钱,而说其没有跟父母说过。若是帮忙,为何不敢跟父母说?其父母是知道的,警方去过马昕家,其父母在笔录中都承认了!为何说好象琬琬打过电话?为何不敢直接承认?其父都专门问过此事!为何又改口说琬儿打过电话?凭什么管我姐叫琬儿?其父不是问其准备怎么办,而是叫其把手头工作都放下,先把钱还给我姐!不许打王琬的主意!这在警方的笔录中都有!河北都市台《真相》栏目都播出了!检察院却不揭穿其谎言!
24.不用看警方的笔录,大家就能想清楚用搓衣板打一下能不能把人打死!何况警方的笔录不止一次!检察院又不揭穿!
25.为何马昕撒谎时检察院不揭穿,而当马昕承认我姐流血时反倒要马昕如实供述?难道否认我姐流血才是如实供述?
26.马昕说了三次只打了我姐一下,检察院始终不揭穿!
27.何为我姐装着倒地!我姐本来就是躺在床上睡觉的!什么叫我姐太不经打了!这是人话吗?谁就该经得起打吗?经得起打也不该打!泰森经得起打,为何不去打泰森?
28.马昕不是后来没干什么,而是销毁证据!警方勘验报告与笔录中都有,河北都市台《真相》栏目也都播出了!马昕吐没吐警方勘验报告也能证明!检察院还是不揭穿!
29.衣服若没了为何不给穿上衣服而是盖上被子?事实是衣服上沾满了血被马昕脱下来藏起来了!警方勘验报告与笔录中都有,河北都市台《真相》栏目也都播出了!检察院还是不揭穿!
30.马昕不是没什么想法,而是想法见不得人说不出口!没想法就会什么都不做!
31.马昕确实没有把被子蒙在我姐头上!大家注意:马昕说次话时,语气明显不同,声调明显偏高,说得理直气壮!为何?因为马昕是用枕巾或毛巾盖在我姐脸上的!这从电视上都能看出来!这才是马昕说真话时的语气和表情!这也能证明检察院工作的粗糙和不负责任!
32.马昕说不清楚时明显底气不足!
33.检察院出示证据时为何出示借条复印件,为何不出示原件?因为原件已被马昕骗走!检察院又在替马昕掩盖犯罪事实!法官故意将借条复印件说成借条,其掩盖犯罪事实的本事真是比检察官还高!巾帼不让须眉!妇女能顶大半个天!检察官在法官的提醒下反应迅速,忙改口问马昕是不是亲笔书写,复印件可能是亲笔书写吗?
34.不是我姐向王海滨提起借款之事,我姐本来就不想告诉王海滨此事,是王海滨到我家发现了借条追问此事,我姐才不得不告诉她。
35.看看马昕面对借条复印件和王海滨证言时绝望的眼神!因为她未想到精神残疾被她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我姐竟然有借条复印件!大家想想;马昕若知道我姐有复印件会只骗走原件而留下复印件吗?害完人后会不把借条也拿走而只拿走我姐的身份证和残疾证等身份证明和钱财吗?王海滨在我家社区留有电话,这也是马昕万万没有想到的!她认为撕了我姐的通讯录,记忆力不好的我姐就和亲戚联系下不上了,害人后直接拿走通讯录,就任何人都联系不上我和王海滨了!看警方怎么破案!而且马昕认为:我住在青岛是因为我不管我姐,她害完人后都不会有人知道我姐不在了,就算知道了我都不会去告她!所以马昕害完人后还敢大摇大摆地从北京坐火车去衡水,以致在火车上被北京警方当场发现并擒获!
36.马昕未借钱为何还答应每周还5万元?承认敷衍说明承认了不想还,可之前不是说想帮忙吗?被张建伟骗了为何不向张建伟要?为何不让我姐起诉张建伟而是杀人灭口?
37.马昕“借钱”之事不仅她和我姐知道,我知道,王海滨知道,马昕一家都知道!警方笔录中都有!马昕的邻居都知道!因为我姐和王海滨到马昕家找过她,给她至少两个邻居看过借条原件!现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的张建伟也知道!
38.央视为何说借条和杀人无多大关系!为何明目张胆地为犯罪份子开脱!
39.检察院为何出示搓衣板时用的是原件,这时怎么不出示搓衣板复印件了?
40.我出示的也是借条的复印件,而不是借条!我还出示了我姐的残疾证、我姐给我的多封书信及我的书面意见!是法院不收而且刘耀臻还拽着我的胳膊不让我交!央视两台摄像机都录制下来了,为何不说!为何不播出!
41.马昕害人不是央视所说的一时冲动!央视为何说若是故意杀人罪,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若是故意杀人罪,将首选死刑!视情节轻重才可考虑往下判轻刑。央视为何违反法定次序故意误导广大人民群众!
42.马昕为何狡辩来我家目的时口齿不清?之前已经承认是敷衍不想还钱,那为何不躲地远远的而上赶着找上门来?不是非要把我姐杀死,前提是说服我姐不跟她要钱!若能说服则没必要害人,不能说服则一不做二不休绝不拖延当场杀人灭口!以前未做是因为以前能拖住我姐,现在王海滨也来要了,没借钱的王海滨都都找上门来了!一个人害不了两个人,王海滨家里人又多,我姐就自己在家,而且我还不管我姐(马昕认为),自然选择我姐下手!
43.央视为何放任保合关于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区别的大段陈词,是人就知道的有必要说吗?央视是认为广大人民群众都弱智到这种程度还是为犯罪份子极力开脱?
44.李文奎说马昕来落实如何偿还借款,而央视却说是勒止,为何?央视不会说是听错了吧?落实则意味着承认借款,勒止则意味着不承认借款!李文奎的大舌头确实大了点,谁让人家爱贪杯呢?
45.如果骗走借条、偷钥匙和撕通讯录不算心理和物质上的谋划和准备,那何为谋划和准备?怎么才能阻止我姐不通过其父解决问题?马昕说了吗?她为什么说不出来?因为她从来没想过!她想的是阻止我姐和其父联系以掩盖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拖了两年多不但没拖跨我姐反而拖来了王海滨,再拖下去岂不有可能拖来公检法?马昕不是不让我姐再去她家了吗?我姐就打电话。如何让我姐连电话也不打?有谁能封住我姐的嘴吗?巧舌如簧的两位辩护律师能做到吗?只有杀人灭口后连座机电话和手机一块拿走!谁也别打!没有准备凶器?搓衣板不能当凶器用吗?还用带吗?看看李文奎此番巧言令色时马昕的眼神!马昕都说不出口!看看两位辩护律师的表现,真是人以群分物以类聚!这样的人都混进了律师的队伍!怪不得律师在社会上的名声不好!害群之马真不少!
46.大家都能看出我焦急气愤的表情!因为整个邯郸公检法司都在胡来!起舆论监督的央视站在了哪边!
47.马昕又不是才知道我的肝不好,她们家都知道,早就知道了!可是从来没有一个人来说过哪怕一句关心的话!要赔偿早就可以赔偿,还用等到开庭?愿意积极赔偿,拖了大半年叫积极赔偿吗?在里面就不能赔偿吗?请家人帮忙,帮什么忙?是为赔偿还是为保命?为何只想赔偿不想还钱!
48.看看法官和检察官对马昕的和蔼态度!象是对犯罪嫌疑人吗?竟还用了征求的口吻!正常吗?看不出其中的猫腻吗?
49.按法定程序了吗?宣判时通知了吗?
50.说比自己姐妹还要亲,这话谁信?身体不太好?她明明知道我姐精神残疾所以才来骗钱,为何不直说?马昕自己都承认了宁愿她自己死!她自己都承认她不配活在这个世上!而现实是法律竟让我姐死而让马昕活着!马昕自己都承认自己不配说对不起!因为她犯的罪她自己清楚!连邱兴华和熊振林都配说对不起!马昕的恶劣程度更甚于邱兴华和熊振林!通过调解?我根本就未和对方谈过调解一事!那是因为法官说:不同意调解既判不了死刑又得不到赔偿!最高院刚出了一个死刑量刑的司法解释:只有杀害出租车司机那样的公众人物才判死刑,个人民间纠纷引发的命案都不判死刑!骗我在调解协议和撤诉申请书上签字!另案起诉?民事官司法院就一直不给立案!齐奇为何说马昕没有上诉,而不说检察院没有抗诉!还特意说目前本案已经生效,其意何在!是何居心!马昕会在监狱的高墙铁网下用整个余生来忏悔吗?马昕和我姐并非象央视所说的情同手足,央视为何这么说?齐奇也承认马昕是为躲避债务而杀害异姓好姐妹,齐奇到最后终于说了一句明白话!可接着又是一句糊涂话,马昕是一念之差吗?
我姐上高二时患精神分裂症辍学在家,多次住院,终生服药,残联定为三级精神残疾人。母亲去世后,父亲年老多病且因我长期在外地学习工作就将家中全部存折交与看上去精神状态尚可的我姐保管。2005年6月父亲去世后,我成为我姐监护人,但我爷爷的遗产78万及我父母遗产全部拿在我姐手中。辽宁抚顺的表哥在其父也就是我三舅的授意下提出要和我姐结婚并共同买房,将我姐由家中骗至东北,从我姐处骗走我爷爷的遗产20万现金(包括装修费)并以我姐是外地人不能在当地买房为由将买房人写成其自己的名字而其1分钱未出。我姐被骗后才觉不妥,未和表哥结婚并再也不敢去表哥家,其后电话向表哥及三舅索要买房款,表哥及三舅均不还。2005年11月,我爸好友女儿马某瞒着其所有亲属以做生意并给高额利息为诱饵从我姐处骗走我爷爷的剩余遗产58万,并写下借条,但未写还款日期、利息及担保人。2006年4月,我姐感觉可能受骗才写信将上述事情简要告诉我。马某骗走钱后参与非法集资,非法集资老板被抓后其无力还钱,于2007年11月下旬到我家从我姐手中骗回借条,偷走我家钥匙1串,撕去我姐通讯录中我及表哥及其自己的联系方式。2008年2月中旬马某不满我姐不断催要并将借钱之事告知其父,再次到我家中趁我姐晚上熟睡时用搓衣板猛击我姐头部多次将我姐残忍杀害,掩盖作案痕迹后逃回北京。刑警将其抓获后,马某百般抵赖,在大量证据面前才不得不承认犯罪事实。马某现离异带女,离岗休养,几无还款能力。表哥在接受刑警调查时谎称我姐借钱给他,逃脱制裁,至今逍遥法外,而对我竟称按我妈口头遗嘱给其买房,毫无还钱之意。
央视12频道《庭审现场》栏目2009年5月16日以《致命的借条》为标题播出并已放在其官方网站上可随时登录察看。央视做了许多重要的删节,报道得极不充分且不准确!河北都市台《真相》栏目30分钟的专题报道已于2008年6月15日以《锁定真凶》为标题播出,2009年7月12日又以《致命的58万》对央视《庭审现场》中马昕的狡辩进行了全面批驳。此案涉及诸多法律关系(精神卫生法、残疾人保障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银行法、刑事诉讼法、刑法),社会意义重大,特此敬请关注!
我和我姐均未婚,我现已无直系亲属。我随身携带我姐的各项证明、给我的多封书信、案件的详细过程和多项立法建议、《河北法制报》及《峰峰矿工报》2008年4月27日的专题报道。如需详细过程,愿当面详述,以尽绵薄之力。联系电话:15530089663
现欠债不还钱,杀人不偿命!望提供法律帮助!抗诉再审彰显法律公平正义!
二。精神卫生法立法建议:
1. 残联应明确告知监护人的权益。从我妈到我爸直到我,区残联均未告知监护人有权管理精神残疾的我姐,致使我家的钱全部拿在我姐手中直至被骗走而干着急不知所措。
2. 精神卫生法应明文规定只有监护人才能直接对精神残疾人进行监护而不是近亲属及他人,近亲属及他人只有经过监护人的书面授权才能在授权的范围及时期内对精神残疾人进行监护,这样才能避免心怀鬼胎的近亲属及他人趁监护人不在的时候损害精神残疾人的利益,从精神残疾人手中骗钱。比如我的三舅、表哥和我爸好友的女儿,他们均未经我同意将我姐骗到他们那里并将我爷爷的全部遗产从我姐手中骗走。我姐的一位病友也被其近亲属骗走2万元至今无法追回,精神残疾人被骗并不是个别现象。
3. 残联确定某人为精神残疾人时应及时通知所有银行,未经监护人持监护证明到场认可,精神残疾人除每月日常生活所需外不能对其本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任何操作,以免精神残疾人的钱被骗走。银行也应对精神残疾人负责,而不能以保护私人财产为由任由精神残疾人随意取钱或转账汇款,因为精神残疾人本身条件决定了她不能对超出其日常生活所需的大额财产进行正确的处理。
上述建议是以血的教训、惨痛的代价换来的,恳请各位专家予以重视并采纳,及早促成精神卫生法的出台,以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三。50条质疑揭穿央视《庭审现场》之《致命的借条》中的谎言!
1.我姐不仅是单身女人,而且父母双亡!注意:央视一开始就在避重就轻!我父母在时马昕是不敢来骗钱的!
2.警方不是隔着窗户跳进入,而是翻墙入院打碎门上玻璃进入,大家都看见了我家窗户上有防护栏!警方领导在信口开河!下面还有!
3.我姐与邻居相处关系不是十分融洽,而是有的融洽,有的不融洽,只不过不融洽的不愿说真话。大家想想社会是怎么对待精神残疾人的就不言自明了。
4.我姐平时也不是靠吃低保,低保最低时仅80元钱,有低保并不是靠低保,我姐主要还是靠家里的钱。收电费和房费的又不是社区!房费是父母单位已收了预售款但数年来一直未给房产证,但不再收房费,我们那里的平房都是这样,不是只有我家不再交房费。电费则根本没停,而是因外出错过缴费时间把电给停了!
5.不是种种可能性被排除后重回现场,而是此时王海滨告知了警方借条复印件之事警方才重回现场专门找借条复印件的,警方隐瞒此事是为了贪功!找到借条复印件后警方仍然在做大量工作调查邻居!
6.不是凭着一张借条破案,而是凭着一张借条复印件,因为原件已被马昕骗走!
7.我姐平时的生活不是象齐奇所说依靠政府救济!
8.我不是直到开庭也未想到马昕是凶手,我是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警方提到马昕的名字时才想起来的,央视故意将我前面的话剪去了!我在警方的笔录中就已明确指出马昕是凶手!而当时警方仍在执迷不悟地调查我家邻居!以至于把邻居们都弄得挺烦!
9.我姐从小不是和马昕一起长大的,更不会亲密得如同姐妹一般。
10.马昕不是凌晨到我家的,因为我姐还热情款待了她,热情款待后还会发生争执吗?警方的勘察报告和笔录中都有明确记载!我姐也未殴打马昕!马昕在警方的笔录中已承认趁我姐熟睡时将我姐残忍杀害!河北都市台《真相》栏目、《河北法制报》和《峰峰矿工报》都已报道!
11.我的起诉状陈述事实与检察院公诉书的不是基本一致,而是大相径庭!我将马昕的犯罪预谋准备和偷盗抢劫行为都予以陈述,央视故意将不一致的中间那段剪去了!
12.我还要求马昕偿还借款的利息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央视将这段也故意剪去了!
13.大家注意:刘耀臻此时又在念起诉状,为何只放起诉状的开头和尾部,而将中间那段剪去了?而且刘耀臻念得磕磕巴巴,自己写的起诉状为何还念不流畅?而且还早就知道央视现场采访!因为他事先根本就没打算念,而是要阻止我出庭!起诉状是法官要求宣读时,他赶紧从我手里抢去的!
14.我姐在北京从未有过老宅子,那老宅子是我爷爷的,从未属于过我姐!拆迁款也从未属于过我姐个人,先是我爸的,然后是我爸留给我和我姐的共同遗产,从未分割过!
15.我从未说过我爷爷的遗产是70万元,我说的是78万元!拆迁款也不是一直由我姐保管,而是先由我爸保管!
16.我姐从未买过任何集资!非法集资老板张建伟就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警方也调查过这件事!
17.若算上利息是58万元,则借条上会注明还款日期,借条上有吗?
18.若按马昕所说就成了我姐借款马昕集资,被骗后应该是马昕向张建伟催要,她催要了吗?我姐如何知道被骗?
19.流氓假仗义!何谓流氓假仗义?一个女人竟称自己为流氓!也承认了是假仗义!该当何罪?
20.张建伟和马昕的单位有业务来往,马昕不是离岗休养了吗?还和她有什么关系?马昕此处所说单位是指马昕开办的骗子公司!邯郸公检法司和央视都故意予以掩盖!而河北都市台《真相》栏目予以了揭发!
21.没借钱就别打借条,不打借条一样能帮忙!借了钱还不让要!告知其父有何可愤怒?若是帮忙应高兴才对!
22.马昕为何不直接回答我姐是否向其催要过借款,而答非所问地说我姐给其父母打过电话?其用意何在?我姐为何给其父母打电话?她若不赖账我姐会给其父母打电话吗?我姐为何以前不给其父母打电话?我姐为何不为别的事给其父母打电话?事实是马昕从我姐处“借钱”后就不再让我姐去她家了!为何不让去了!若是借钱为何怕其父母知道?
23.马昕又不直接回答其父母是否知道其欠我姐的钱,而说其没有跟父母说过。若是帮忙,为何不敢跟父母说?其父母是知道的,警方去过马昕家,其父母在笔录中都承认了!为何说好象琬琬打过电话?为何不敢直接承认?其父都专门问过此事!为何又改口说琬儿打过电话?凭什么管我姐叫琬儿?其父不是问其准备怎么办,而是叫其把手头工作都放下,先把钱还给我姐!不许打王琬的主意!这在警方的笔录中都有!河北都市台《真相》栏目都播出了!检察院却不揭穿其谎言!
24.不用看警方的笔录,大家就能想清楚用搓衣板打一下能不能把人打死!何况警方的笔录不止一次!检察院又不揭穿!
25.为何马昕撒谎时检察院不揭穿,而当马昕承认我姐流血时反倒要马昕如实供述?难道否认我姐流血才是如实供述?
26.马昕说了三次只打了我姐一下,检察院始终不揭穿!
27.何为我姐装着倒地!我姐本来就是躺在床上睡觉的!什么叫我姐太不经打了!这是人话吗?谁就该经得起打吗?经得起打也不该打!泰森经得起打,为何不去打泰森?
28.马昕不是后来没干什么,而是销毁证据!警方勘验报告与笔录中都有,河北都市台《真相》栏目也都播出了!马昕吐没吐警方勘验报告也能证明!检察院还是不揭穿!
29.衣服若没了为何不给穿上衣服而是盖上被子?事实是衣服上沾满了血被马昕脱下来藏起来了!警方勘验报告与笔录中都有,河北都市台《真相》栏目也都播出了!检察院还是不揭穿!
30.马昕不是没什么想法,而是想法见不得人说不出口!没想法就会什么都不做!
31.马昕确实没有把被子蒙在我姐头上!大家注意:马昕说次话时,语气明显不同,声调明显偏高,说得理直气壮!为何?因为马昕是用枕巾或毛巾盖在我姐脸上的!这从电视上都能看出来!这才是马昕说真话时的语气和表情!这也能证明检察院工作的粗糙和不负责任!
32.马昕说不清楚时明显底气不足!
33.检察院出示证据时为何出示借条复印件,为何不出示原件?因为原件已被马昕骗走!检察院又在替马昕掩盖犯罪事实!法官故意将借条复印件说成借条,其掩盖犯罪事实的本事真是比检察官还高!巾帼不让须眉!妇女能顶大半个天!检察官在法官的提醒下反应迅速,忙改口问马昕是不是亲笔书写,复印件可能是亲笔书写吗?
34.不是我姐向王海滨提起借款之事,我姐本来就不想告诉王海滨此事,是王海滨到我家发现了借条追问此事,我姐才不得不告诉她。
35.看看马昕面对借条复印件和王海滨证言时绝望的眼神!因为她未想到精神残疾被她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我姐竟然有借条复印件!大家想想;马昕若知道我姐有复印件会只骗走原件而留下复印件吗?害完人后会不把借条也拿走而只拿走我姐的身份证和残疾证等身份证明和钱财吗?王海滨在我家社区留有电话,这也是马昕万万没有想到的!她认为撕了我姐的通讯录,记忆力不好的我姐就和亲戚联系下不上了,害人后直接拿走通讯录,就任何人都联系不上我和王海滨了!看警方怎么破案!而且马昕认为:我住在青岛是因为我不管我姐,她害完人后都不会有人知道我姐不在了,就算知道了我都不会去告她!所以马昕害完人后还敢大摇大摆地从北京坐火车去衡水,以致在火车上被北京警方当场发现并擒获!
36.马昕未借钱为何还答应每周还5万元?承认敷衍说明承认了不想还,可之前不是说想帮忙吗?被张建伟骗了为何不向张建伟要?为何不让我姐起诉张建伟而是杀人灭口?
37.马昕“借钱”之事不仅她和我姐知道,我知道,王海滨知道,马昕一家都知道!警方笔录中都有!马昕的邻居都知道!因为我姐和王海滨到马昕家找过她,给她至少两个邻居看过借条原件!现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的张建伟也知道!
38.央视为何说借条和杀人无多大关系!为何明目张胆地为犯罪份子开脱!
39.检察院为何出示搓衣板时用的是原件,这时怎么不出示搓衣板复印件了?
40.我出示的也是借条的复印件,而不是借条!我还出示了我姐的残疾证、我姐给我的多封书信及我的书面意见!是法院不收而且刘耀臻还拽着我的胳膊不让我交!央视两台摄像机都录制下来了,为何不说!为何不播出!
41.马昕害人不是央视所说的一时冲动!央视为何说若是故意杀人罪,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若是故意杀人罪,将首选死刑!视情节轻重才可考虑往下判轻刑。央视为何违反法定次序故意误导广大人民群众!
42.马昕为何狡辩来我家目的时口齿不清?之前已经承认是敷衍不想还钱,那为何不躲地远远的而上赶着找上门来?不是非要把我姐杀死,前提是说服我姐不跟她要钱!若能说服则没必要害人,不能说服则一不做二不休绝不拖延当场杀人灭口!以前未做是因为以前能拖住我姐,现在王海滨也来要了,没借钱的王海滨都都找上门来了!一个人害不了两个人,王海滨家里人又多,我姐就自己在家,而且我还不管我姐(马昕认为),自然选择我姐下手!
43.央视为何放任保合关于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区别的大段陈词,是人就知道的有必要说吗?央视是认为广大人民群众都弱智到这种程度还是为犯罪份子极力开脱?
44.李文奎说马昕来落实如何偿还借款,而央视却说是勒止,为何?央视不会说是听错了吧?落实则意味着承认借款,勒止则意味着不承认借款!李文奎的大舌头确实大了点,谁让人家爱贪杯呢?
45.如果骗走借条、偷钥匙和撕通讯录不算心理和物质上的谋划和准备,那何为谋划和准备?怎么才能阻止我姐不通过其父解决问题?马昕说了吗?她为什么说不出来?因为她从来没想过!她想的是阻止我姐和其父联系以掩盖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拖了两年多不但没拖跨我姐反而拖来了王海滨,再拖下去岂不有可能拖来公检法?马昕不是不让我姐再去她家了吗?我姐就打电话。如何让我姐连电话也不打?有谁能封住我姐的嘴吗?巧舌如簧的两位辩护律师能做到吗?只有杀人灭口后连座机电话和手机一块拿走!谁也别打!没有准备凶器?搓衣板不能当凶器用吗?还用带吗?看看李文奎此番巧言令色时马昕的眼神!马昕都说不出口!看看两位辩护律师的表现,真是人以群分物以类聚!这样的人都混进了律师的队伍!怪不得律师在社会上的名声不好!害群之马真不少!
46.大家都能看出我焦急气愤的表情!因为整个邯郸公检法司都在胡来!起舆论监督的央视站在了哪边!
47.马昕又不是才知道我的肝不好,她们家都知道,早就知道了!可是从来没有一个人来说过哪怕一句关心的话!要赔偿早就可以赔偿,还用等到开庭?愿意积极赔偿,拖了大半年叫积极赔偿吗?在里面就不能赔偿吗?请家人帮忙,帮什么忙?是为赔偿还是为保命?为何只想赔偿不想还钱!
48.看看法官和检察官对马昕的和蔼态度!象是对犯罪嫌疑人吗?竟还用了征求的口吻!正常吗?看不出其中的猫腻吗?
49.按法定程序了吗?宣判时通知了吗?
50.说比自己姐妹还要亲,这话谁信?身体不太好?她明明知道我姐精神残疾所以才来骗钱,为何不直说?马昕自己都承认了宁愿她自己死!她自己都承认她不配活在这个世上!而现实是法律竟让我姐死而让马昕活着!马昕自己都承认自己不配说对不起!因为她犯的罪她自己清楚!连邱兴华和熊振林都配说对不起!马昕的恶劣程度更甚于邱兴华和熊振林!通过调解?我根本就未和对方谈过调解一事!那是因为法官说:不同意调解既判不了死刑又得不到赔偿!最高院刚出了一个死刑量刑的司法解释:只有杀害出租车司机那样的公众人物才判死刑,个人民间纠纷引发的命案都不判死刑!骗我在调解协议和撤诉申请书上签字!另案起诉?民事官司法院就一直不给立案!齐奇为何说马昕没有上诉,而不说检察院没有抗诉!还特意说目前本案已经生效,其意何在!是何居心!马昕会在监狱的高墙铁网下用整个余生来忏悔吗?马昕和我姐并非象央视所说的情同手足,央视为何这么说?齐奇也承认马昕是为躲避债务而杀害异姓好姐妹,齐奇到最后终于说了一句明白话!可接着又是一句糊涂话,马昕是一念之差吗?
四。我姐遇害的详细经过:
请看我在天涯法律论坛的另外一份帖子:利用父辈关系、冒充央视记者诈骗精神残疾人58万元遗产并用搓衣板活活打死!内容如下:
该份材料已交给邯郸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和中央电视台各一份!
情 况 介 绍
鉴于本案涉及情况特殊,现将本人所知情况书面报告有关单位。
1.马昕的犯罪情况
马昕将我姐王琬以残忍手段杀害后为逃避法律制裁,给警方破案加大难度,将我姐的身份证、残疾证、电话通讯录、座机电话及马昕用500元钱过户给我姐的其女儿早已用得非常烂的旧手机偷走,以上物品警方现场勘察时均为发现。警方在在我家中还未发现活期存款及现金,说明马昕贪婪成性,杀人后仍不忘洗掠钱财。我家的钱分散在各个银行,每个银行也分成几个存折,总共应有十个左右,虽然这两年我姐也会用去若干,但也不应只有在威海贷款买房的活期存折。我看见过我姐在邮政开的卡,我姐在2008年二月中旬在工商银行还用过卡交过月供,其它银行或许还有,只是听我姐说把其在建行的龙卡销了。马昕或许知道我姐的密码,应调取银行录像查看取款人到底是谁,并且验证签名笔记是否为我姐。电话通讯录记有我父亲一方亲戚的联系方式,而我只知姓名,所以至今无法联系。
2.马昕的借款过程
马昕为从我姐处弄到钱,数次到我家中以不同借口向我姐借钱。第一次以买车为借口,说琬琬买辆车吧我替你开。我姐平时不出远门,也知道她曾有辆车但被盗,所以未答应。马昕并不甘心,一段时间以后再次到我家中以买基金入股为名向我姐借钱,我姐对此方面事情不熟悉不放心,所以仍未答应。马昕贼心不死,最后一次到我家中以做生意并每三个月给12%本金的高额利息为条件终于使我姐答应借钱。于是马昕出钱请我姐从北京坐飞机到沈阳,叫我姐从光大银行中将仅存了月余的定期存折中的58万元存款取出并汇至马昕的帐号中,并使我姐在光大银行销户,回北京即改坐火车。
3.我姐将钱借给马昕的原因
我姐之所以能将家中的巨额存款借给马昕缘于我家和马家的特殊关系。马昕之父马家桦与我父王柏年均为分配到峰峰矿务局羊渠河矿的学生,年轻时代因连我都不甚了解的种种原因结下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深厚友谊,马昕父母工作没时间照顾其孩子的时候,我父母有时间就去照顾她们,而我父母工作没时间照顾我和我姐的时候,马昕父母有时间就来照顾我们。听我妈说起,我爸曾在马昕父母没时间的时候去为马昕三姐妹做饺子,并为他们盛上,自己不吃,再回来照顾我和我姐。后来因我学习工作离开家,家中事情有些还不如马昕清楚。马昕对我爷爷在北京的老房子的情况非常了解,知道我家有巨额遗产。在我爸去世后马昕就至少三次,也许四次到我家中以不同借口向我姐借钱,其真实用意不言自明。马昕知道我姐精神残疾,容易哄骗,就谎称自己为中央电视台记者,还能带我姐参加央视某栏目的录制。我姐患病后辍学在家,住院近十次,社会经验极度匮乏,不但丝毫未察觉马昕的险恶用心,还对其佩服得五体投地,完全相信其有充分的能力来支付高额利息。而马昕在借条上并未写明利息、还款期限及担保方式,仅有借款数额、借款日期及签名,为法律认可的借条最简要形式,说明其当时就为日后赖账埋下伏笔。我姐到青岛向我说明此事,我当即就指出马昕称自己为中央电视台记者为好几年前的伎俩,骗子们早已不再使用,此伎俩已成为笑谈,并问我姐马昕是否上过大学,因我在仅以超过最低分数线几分的成绩考上普通本科的调配专业后,中专毕业的马家桦闻讯后带着比我高涨得多的饱满情绪,数年来第一次到我家中,当面向我这个他的晚辈道贺。而我付出别人难以想象的巨大努力,千辛万苦才考上并不如意的专业后丝毫高兴不起来,因而遭到到马家桦的埋怨,说我拒人千里之外。因此我怀疑马昕是否上过大学,而没上过大学的怎能当中央电视台记者,王志、柴静为中央电视台记者,难道马昕看上去象王志、柴静?我姐说马昕最多上过高中,她们家仅有老三马晏在刚有自费上大学的时候因家中富裕在西安某大学念过自费的英语专业。在我戳穿马昕的谎言后,我姐不知是否仍对其抱有一丝幻想,进一步说马昕为中央电视台下属某杂志记者。而我姐在借条上未写明担保方式但仍确信马昕会还钱的原因除了两家父辈的良好关系外,还缘于另外一段极特殊的往事:
情 况 介 绍
鉴于本案涉及情况特殊,现将本人所知情况书面报告有关单位。
1.马昕的犯罪情况
马昕将我姐王琬以残忍手段杀害后为逃避法律制裁,给警方破案加大难度,将我姐的身份证、残疾证、电话通讯录、座机电话及马昕用500元钱过户给我姐的其女儿早已用得非常烂的旧手机偷走,以上物品警方现场勘察时均为发现。警方在在我家中还未发现活期存款及现金,说明马昕贪婪成性,杀人后仍不忘洗掠钱财。我家的钱分散在各个银行,每个银行也分成几个存折,总共应有十个左右,虽然这两年我姐也会用去若干,但也不应只有在威海贷款买房的活期存折。我看见过我姐在邮政开的卡,我姐在2008年二月中旬在工商银行还用过卡交过月供,其它银行或许还有,只是听我姐说把其在建行的龙卡销了。马昕或许知道我姐的密码,应调取银行录像查看取款人到底是谁,并且验证签名笔记是否为我姐。电话通讯录记有我父亲一方亲戚的联系方式,而我只知姓名,所以至今无法联系。
2.马昕的借款过程
马昕为从我姐处弄到钱,数次到我家中以不同借口向我姐借钱。第一次以买车为借口,说琬琬买辆车吧我替你开。我姐平时不出远门,也知道她曾有辆车但被盗,所以未答应。马昕并不甘心,一段时间以后再次到我家中以买基金入股为名向我姐借钱,我姐对此方面事情不熟悉不放心,所以仍未答应。马昕贼心不死,最后一次到我家中以做生意并每三个月给12%本金的高额利息为条件终于使我姐答应借钱。于是马昕出钱请我姐从北京坐飞机到沈阳,叫我姐从光大银行中将仅存了月余的定期存折中的58万元存款取出并汇至马昕的帐号中,并使我姐在光大银行销户,回北京即改坐火车。
3.我姐将钱借给马昕的原因
我姐之所以能将家中的巨额存款借给马昕缘于我家和马家的特殊关系。马昕之父马家桦与我父王柏年均为分配到峰峰矿务局羊渠河矿的学生,年轻时代因连我都不甚了解的种种原因结下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深厚友谊,马昕父母工作没时间照顾其孩子的时候,我父母有时间就去照顾她们,而我父母工作没时间照顾我和我姐的时候,马昕父母有时间就来照顾我们。听我妈说起,我爸曾在马昕父母没时间的时候去为马昕三姐妹做饺子,并为他们盛上,自己不吃,再回来照顾我和我姐。后来因我学习工作离开家,家中事情有些还不如马昕清楚。马昕对我爷爷在北京的老房子的情况非常了解,知道我家有巨额遗产。在我爸去世后马昕就至少三次,也许四次到我家中以不同借口向我姐借钱,其真实用意不言自明。马昕知道我姐精神残疾,容易哄骗,就谎称自己为中央电视台记者,还能带我姐参加央视某栏目的录制。我姐患病后辍学在家,住院近十次,社会经验极度匮乏,不但丝毫未察觉马昕的险恶用心,还对其佩服得五体投地,完全相信其有充分的能力来支付高额利息。而马昕在借条上并未写明利息、还款期限及担保方式,仅有借款数额、借款日期及签名,为法律认可的借条最简要形式,说明其当时就为日后赖账埋下伏笔。我姐到青岛向我说明此事,我当即就指出马昕称自己为中央电视台记者为好几年前的伎俩,骗子们早已不再使用,此伎俩已成为笑谈,并问我姐马昕是否上过大学,因我在仅以超过最低分数线几分的成绩考上普通本科的调配专业后,中专毕业的马家桦闻讯后带着比我高涨得多的饱满情绪,数年来第一次到我家中,当面向我这个他的晚辈道贺。而我付出别人难以想象的巨大努力,千辛万苦才考上并不如意的专业后丝毫高兴不起来,因而遭到到马家桦的埋怨,说我拒人千里之外。因此我怀疑马昕是否上过大学,而没上过大学的怎能当中央电视台记者,王志、柴静为中央电视台记者,难道马昕看上去象王志、柴静?我姐说马昕最多上过高中,她们家仅有老三马晏在刚有自费上大学的时候因家中富裕在西安某大学念过自费的英语专业。在我戳穿马昕的谎言后,我姐不知是否仍对其抱有一丝幻想,进一步说马昕为中央电视台下属某杂志记者。而我姐在借条上未写明担保方式但仍确信马昕会还钱的原因除了两家父辈的良好关系外,还缘于另外一段极特殊的往事:
数年前我姐和我爸去北京办理我爷爷老房子的事情,因已患老年痴呆症,我爸就让当时未住院,看上去精神状况尚且正常的我姐拿着证件和钱。在一次去饭店吃完饭后,我姐将放有证件和2000元钱的包忘在了饭店,在回到住地后两人才发现包未带回来,于是返回饭店向老板要。饭店老板见财起意,否认有此事情。为要回证件和钱,我姐就请她心目中神通广大、乐于助人的马昕帮忙。马昕自作聪明自作主张地向饭店老板说钱可以不要,证件你们拿着没用,把证件还了就行。饭店老板顺水推舟,便说找一找明天再来。第二天再来找时,饭店老板说早晨一开门,门口放着一个包,让看看是不是这个包,包中果然只有证件没了钱,马家桦于是拿出自己的2000元钱给了我姐和我爸。我回家后我姐说起此事,我说你们自己把钱弄丢了,怎么能拿人家的钱,我姐说钱都放在包里,不要连回来的路费都没有。我说你们回来后是否取出钱给人家寄回去,我姐说没寄,因为马家桦愿意给。我当时没钱也没法给马家桦寄。刚听说此事第一感觉马家桦很仗义,对我爸很够意思。跟好几个人说起此事,大家都是同感。事情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后,我又无意中想起此事,总觉得很是蹊跷,普通的丢包事件怎么会发展成这个结果?细想之下才发觉其中端倪:虽是我姐和我爸将钱忘在了饭店,是自己的责任,但是想要回钱,并没有说钱不要了,是马昕的馊主意使我家的钱要不回来了,马家桦过意不去才拿出自己的2000元钱给了我姐和我爸,实际上是替马昕所作的赔偿,并不是对我家有多好,要不然为什么不多不少刚好是2000元钱呢?如果当时报警,相信此事不难解决。精神残疾的我姐未想清楚此事根源,反以为马家桦非常值得信赖。此案根源借款一事与上次丢钱一事非常相似:我姐均因自身原因未管理好我家的钱,但都想要回,并未放弃;均因马昕造成我家的钱难以要回;不同之处在于上次丢钱数额较小,此次借款数额较大;上次丢钱马家桦主动替马昕赔偿,弥补我家经济损失;此次借款造成严重后果,料想马家桦精神上也难以承受,所以至今也未对我有任何道歉或安慰表示,更没有替马昕赔偿一分钱。借条上未写明担保方式并不是马昕的花言巧语使我姐相信其一定会还钱,而是上次的丢钱一事马家桦的表现使我姐确信即使马昕不还钱,马家桦也会替马昕还钱。借条上虽未写明担保人为马家桦,但马家桦确实起到了事实上的担保人作用,我姐才放心将我家巨额遗产借给马昕并在多次向马昕催要借款未果的情况下向马家桦说起此事。马家桦在听我姐说起借钱一事时,没问什么时候借了多少钱,竟先问有借条没有,我姐说有但被马昕要回去了,马家桦说问问马昕,若真有此事叫马昕还。所以马家桦应承担担保责任,就象员工背着单位,打着单位的旗号招摇撞骗,不但员工应为其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单位也应该承担责任的一样,尽管借条上未写明担保人为马家桦,尽管马昕已为成年人,尽管马家桦事前也许真的并不知晓借款之事,也许并不愿意担保,也许确实在知晓借款之事以后训斥了马昕并要求其立即还钱,也不应机械教条地免除马家桦的担保责任,而应以事实为根据进行追究。
4.马昕犯罪心理的形成
马家桦仅有三个女儿,在传统思想影响下非常希望有个女儿能像男儿一样顶起门户,老大马昕无疑成为心中的首选,马昕也以男儿要求自己,不甘心平淡一生。马家桦中专毕业,在他那一代人中也算是有文化,中共党员身份的他在工作中想必也是勤恳努力,加之擅长人际关系,仕途颇为顺利。而马昕毕竟身为女孩,就算主观上很努力,实际能力肯定赶不上男孩;学历仅为高中毕业,尚不及其父,可谓无一技之长,无法象父亲一样走上仕途,而又心比天高,不甘人后,必然会通过旁门左道不择手段地达到目的。因马家桦的阻挠,马昕在结婚当天离婚,又有孕在身并生下女儿,身心均承受很大压力。在马头电厂泵房工作期间因贪污被单位开除后到衡水衡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燃料分公司实业燃料部门工作,追求贪图享受且女儿上大学经济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萌生从我姐处弄到钱的念头,在阴谋得逞后在单位办理了两年离岗休养,拿着我家的钱参与非法集资并开办骗子公司,名片上为北京华视兴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办事处马新主任,为逃避警方追查未印真名。马昕生活作风不严谨,在市区及北京都有相好的,其他地区或许也有,这些人都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马家桦巧言令色、见风使舵之能事,出其右着凤毛麟角,若非亲身领教断不敢轻信。马昕之所以谎话连篇,拒不交代,令警方一度非常头疼,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索安彬也称其非常老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就是因为马家桦的言传身教。而马昕的两个妹妹未走上犯罪道路(目前看上去如此)是因为她们和自己的老公住在一起,受马家桦的影响较马昕小得多。现虽无直接证据证明马家桦是否参与了这场阴谋,但其责任显然难以退却。衡水衡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马昕显然不具备离岗休养的条件下批准马昕离岗休养,客观上为马昕犯罪提供了时间,其责任也应追究。
5.我家的钱为何拿在我姐手中
我姐为三级精神残疾,高二时患病辍学。每日三餐后服药,遵中西医各位医嘱终生不停。精神残疾需要监护人,刚开始时为我妈,我妈去世后应为我爸,2005年6月我爸去世后家中已没有别人,便由我承担。从我姐患病至遇害近二十年的时间里,三位监护人从未从任何个人或单位处获悉监护人的权利,仅凭直觉知道应照顾我姐。因我学习工作长期不在家,在我妈去世后家中所有存折均由我爸保管,开户名字均为我爸。我爸年老后患有老年痴呆症,无法从银行取出钱,无奈之下叫我姐去取。我姐如数取钱,回家后交与我爸验看并交还折。数次之后且表示不要爷爷房产的情况下我爸便信任了我姐,遂将家中所有存折交与我姐保管。在于2001年1月1日离开单位未找到工作无收入的情况下我仍打算靠自己努力找到工作,并未将困难境遇告知家中,其间因旧疾复发我爸和我姐来青岛看望过两天,以为我仅仅是换了个住处。在靠以前攒下的钱勉强支撑了三年多以后,积蓄消耗殆尽,只得厚着脸皮回家借钱,沮丧失落之情无以复加。我姐起初埋怨我不回家,不愿借钱,待道明真实情况且许诺尽力还钱后,我姐同意借钱,并先后两次通过银行将我爸的钱汇给我。又坚持一年左右,我仍未找到工作,再次向我姐借钱。我姐见我两次未能兑现诺言,遂对我失去信心不愿再借。我只得向我爸借钱,我爸表示我爷爷的房产78万每人三分之一,并要将所有存折要回后交与我保管。我说只想再借两万元,并表示有信心在钱花完之前找到工作,家中的钱先给我爸和我姐看病。我对我爸说你以前相信我姐,我姐不还,现在相信我,不怕我也不还吗?谁的存折谁保管,若你年老无力保管可向银行租一个保险箱将存折放在银行,银行为国家机关,可信任度极高。我姐担心存折不在自己手中,自己日后看病生活无保障,遂一个存折也不愿还,并叫我回家居住。我爸只得将其在建行中的所有存折(2个定期)挂失,取出钱后交与我。我爸去世后,我姐仍将家中存折拿在自己手中,我也嘱咐过我姐爷爷的钱先别动。我姐刚开始以为表哥王海滨最好,对其言听计从。马昕出现后,因其比王海滨更能骗人,我姐就连王海滨的话也不大听了,反以为马昕是天底下最好的人,是红太阳,是救世主,对其百依百顺。直至爷爷的钱被全部骗走并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明白我对她才是最好,主动问爸爸的钱还有吧,没有就吭声,给我汇去。我说还有,不要汇钱,等我挣钱了还会给她汇回去,不要往返给银行交手续费。警方开始怀疑我没收入还租房,没钱了向姐要,姐不给就把姐害了。说明此事后警方才排除了我的作案动机,因为我的钱虽不多了,但毕竟还有一些,还能支撑一段时间,而且我姐主动说给我钱我都没要。通过银行也能证明我爸去世后我没从我姐处要过一分钱,是王海滨和马昕争先恐后地从我姐处骗钱,仅半年时间就将我爷爷的钱全部骗走。在我姐将王海滨和马昕之事通过书信告知我的当晚,平时因神经衰弱凌晨三、四点才能入睡的我焦虑万分,直至上午九点才勉强睡着,中午十二点起来随便吃了点饭。待我姐来青岛详述事情经过,并给我看过马昕亲笔书写的借条后,我一眼就看出来未写明利息、还款期限及担保方式的马昕很可能当初就没有打算还钱,凭这个借条自己去要极可能要不回钱来,以至我甚至连58万都记成了50万,因为那张被我姐当成宝贝一样紧紧攥在手中的借条仅看了一眼就还给我姐。我姐叫我帮她要钱,我说若想还钱不用去要也会还钱,不想还钱就是天天在一起也不会还钱。伤心难过一段时间以后我更加坚定了要靠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和姐姐的决心,并安慰我姐不要太着急,我努力学习找到工作以后虽不敢肯定能挣到象爷爷一样多的钱,但养活自己和姐姐平安过一生没有问题。我姐问过我好几次什么时候能找到工作,我明显察觉了姐姐的焦急心情,感到心中压力颇大,只得安慰姐姐说快了快了,耐心等待一段时间,挣到第一笔钱后就立即电话告知。毕竟姐姐住在家中,不用交房租,还有低保,爸妈的钱多少有一点,生活不成问题,我这边也不用她操心,实在不行就找同学同事帮忙。
6.王海滨及其父王义乡的诈骗行为及王海滨在我姐遇害事件中的责任
王海滨是我三舅王义乡的儿子,我妈因和三舅关系最好,曾带我姐去辽宁抚顺三舅家中,我姐和王海滨才因此相识。王海滨生得贼眉老鼠眼,我第一次见他便一眼就看出其不是好人并当其离开后立即告诉了我姐,我姐听不进去。王海滨好吃懒做,不学无术,仅为初中毕业,尚不及精神残疾的我姐。我妈将我爷爷在北京的房产告知三舅一家后,王海滨甚至其全家就开始打歪主意。王海滨在被其单位买断原岗再就业后因经济状况不佳不断埋怨因心脏病而引起记性不好的妻子将十元钱的猪肉忘在了回家的公交车上,其妻忍无可忍打了王海滨一下,王海滨便一脚将其妻踹到了暖气包上并碰破了脸,遂导至离婚。在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后多次找对象再婚未果情况下王海滨与他人合开桑拿馆,被公安机关抓获罚款并剃了光头,还当着我姐的面厚颜无耻地说起此事。我妈去世后王海滨在其父授意下向我姐展开感情攻势,经常打电话到我家并不止一次接我姐到其家中居住。我姐精神残疾不知是计,反以为王海滨是关心自己。待感到时机成熟之际,王海滨给我家打电话要我爷爷在北京房子一间做生意。当时我爸已听不清王海滨在电话中的大声说话,王海滨便向我姐要,我姐因老房拆迁在即难做决断没有答应。王海滨觉得前功尽弃便很长一段时间不再与我家联系,直至我爸去世后来到我家,我姐未与我商量就将爷爷房子已拆迁并得到的七十余万拆迁款一事告知后,表情怪异眼珠直转,嘴上说够了够了,不用低保也够了。我当时就看出其在打鬼主意,待其离开后告知我姐。我姐说没看见仍不相信王海滨心怀鬼胎,就连五舅王如乡也对我姐说王海滨没安好心叫我姐防着点,我姐仍听不进去。2005年10月王义乡授意王海滨骗我姐与其结婚并为其买房,王海滨遂打电话给我姐以共同买房为由将我姐骗至辽宁抚顺,并到沈阳叫我姐从我爸在北京光大银行开户的爷爷房子拆迁款帐户中的78万元全部取出,其中20万(包括近3万元装修费)现金用于买房,其余58万元存于我姐在沈阳光大银行新开的定期帐户中,其过程为逃避银行监控摄像叫我姐独自去柜台办理业务。在向房产公司交款时王海滨对我姐说你是外地人不能在抚顺买房,而他是本地人能想办法省下每年1000元的暖气费,叫我姐将买房人的名字写成他,并不断催促最终哄骗我姐使交款人的名字写为王海滨。房产公司收款人员或许还记得这件特殊的往事,因为当时其还一再问我姐和王海滨你们两个到底写谁的名字,就连威海的物业人员至今也仍清晰地记得我姐体形较胖神情犹犹豫豫。事后我姐觉得不妥,将交款凭证拿在自己手中。王海滨得知后终于现出原形,露出狰狞面目,厉声向我姐要回。我姐心中大骇,遂返回自己家中,任凭王海滨及其全家多次邀请,再也不敢去东北。王海滨叫我姐买的是套二的房子,并表示要搬过来和我姐共同居住,我姐问咋住,王海滨说傻妹妹咱们结婚吧,我姐未答应。我姐还打电话向王海滨要房子,王海滨数年来处心积虑阴谋得逞后怎肯归还,我姐遂让步说新房不要请三舅全家搬至新房居住,将原居住的老房子卖掉还钱,三舅说不够住不愿还,而其全家包括离婚前的王海滨之妻都共同居住在原来的老房子中是住的下的。我姐原打算用家中的遗产为自己和我各买一套房,我说我的事我力争自己解决,家中的钱优先给我姐看病用,不用为我买房,我姐仍不愿看着我租房睡在地上扔下我不管,但被王海滨一家骗去20万后便不够用,而我和我姐都身体不好没有工作,靠自己挣钱当时看不太现实,只能依靠家中遗产,在王海滨一家拒不还钱的前题下我姐期望高额利息弥补损失才会被马昕趁虚而入将爷爷的剩余遗产全部骗走。王海滨一家骗钱在先,马昕骗钱在后,若未被王海滨一家骗钱,我家的钱够用,我姐就不用借钱给马昕,也就不会有之后的杀身之祸,所以王海滨一家骗钱是我姐遇害的根源,是始作俑者。此次诈骗由王义乡策划,王海滨具体实施,其全家参与欺骗隐瞒,其全家均构成诈骗罪。
4.马昕犯罪心理的形成
马家桦仅有三个女儿,在传统思想影响下非常希望有个女儿能像男儿一样顶起门户,老大马昕无疑成为心中的首选,马昕也以男儿要求自己,不甘心平淡一生。马家桦中专毕业,在他那一代人中也算是有文化,中共党员身份的他在工作中想必也是勤恳努力,加之擅长人际关系,仕途颇为顺利。而马昕毕竟身为女孩,就算主观上很努力,实际能力肯定赶不上男孩;学历仅为高中毕业,尚不及其父,可谓无一技之长,无法象父亲一样走上仕途,而又心比天高,不甘人后,必然会通过旁门左道不择手段地达到目的。因马家桦的阻挠,马昕在结婚当天离婚,又有孕在身并生下女儿,身心均承受很大压力。在马头电厂泵房工作期间因贪污被单位开除后到衡水衡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燃料分公司实业燃料部门工作,追求贪图享受且女儿上大学经济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萌生从我姐处弄到钱的念头,在阴谋得逞后在单位办理了两年离岗休养,拿着我家的钱参与非法集资并开办骗子公司,名片上为北京华视兴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办事处马新主任,为逃避警方追查未印真名。马昕生活作风不严谨,在市区及北京都有相好的,其他地区或许也有,这些人都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马家桦巧言令色、见风使舵之能事,出其右着凤毛麟角,若非亲身领教断不敢轻信。马昕之所以谎话连篇,拒不交代,令警方一度非常头疼,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索安彬也称其非常老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就是因为马家桦的言传身教。而马昕的两个妹妹未走上犯罪道路(目前看上去如此)是因为她们和自己的老公住在一起,受马家桦的影响较马昕小得多。现虽无直接证据证明马家桦是否参与了这场阴谋,但其责任显然难以退却。衡水衡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马昕显然不具备离岗休养的条件下批准马昕离岗休养,客观上为马昕犯罪提供了时间,其责任也应追究。
5.我家的钱为何拿在我姐手中
我姐为三级精神残疾,高二时患病辍学。每日三餐后服药,遵中西医各位医嘱终生不停。精神残疾需要监护人,刚开始时为我妈,我妈去世后应为我爸,2005年6月我爸去世后家中已没有别人,便由我承担。从我姐患病至遇害近二十年的时间里,三位监护人从未从任何个人或单位处获悉监护人的权利,仅凭直觉知道应照顾我姐。因我学习工作长期不在家,在我妈去世后家中所有存折均由我爸保管,开户名字均为我爸。我爸年老后患有老年痴呆症,无法从银行取出钱,无奈之下叫我姐去取。我姐如数取钱,回家后交与我爸验看并交还折。数次之后且表示不要爷爷房产的情况下我爸便信任了我姐,遂将家中所有存折交与我姐保管。在于2001年1月1日离开单位未找到工作无收入的情况下我仍打算靠自己努力找到工作,并未将困难境遇告知家中,其间因旧疾复发我爸和我姐来青岛看望过两天,以为我仅仅是换了个住处。在靠以前攒下的钱勉强支撑了三年多以后,积蓄消耗殆尽,只得厚着脸皮回家借钱,沮丧失落之情无以复加。我姐起初埋怨我不回家,不愿借钱,待道明真实情况且许诺尽力还钱后,我姐同意借钱,并先后两次通过银行将我爸的钱汇给我。又坚持一年左右,我仍未找到工作,再次向我姐借钱。我姐见我两次未能兑现诺言,遂对我失去信心不愿再借。我只得向我爸借钱,我爸表示我爷爷的房产78万每人三分之一,并要将所有存折要回后交与我保管。我说只想再借两万元,并表示有信心在钱花完之前找到工作,家中的钱先给我爸和我姐看病。我对我爸说你以前相信我姐,我姐不还,现在相信我,不怕我也不还吗?谁的存折谁保管,若你年老无力保管可向银行租一个保险箱将存折放在银行,银行为国家机关,可信任度极高。我姐担心存折不在自己手中,自己日后看病生活无保障,遂一个存折也不愿还,并叫我回家居住。我爸只得将其在建行中的所有存折(2个定期)挂失,取出钱后交与我。我爸去世后,我姐仍将家中存折拿在自己手中,我也嘱咐过我姐爷爷的钱先别动。我姐刚开始以为表哥王海滨最好,对其言听计从。马昕出现后,因其比王海滨更能骗人,我姐就连王海滨的话也不大听了,反以为马昕是天底下最好的人,是红太阳,是救世主,对其百依百顺。直至爷爷的钱被全部骗走并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明白我对她才是最好,主动问爸爸的钱还有吧,没有就吭声,给我汇去。我说还有,不要汇钱,等我挣钱了还会给她汇回去,不要往返给银行交手续费。警方开始怀疑我没收入还租房,没钱了向姐要,姐不给就把姐害了。说明此事后警方才排除了我的作案动机,因为我的钱虽不多了,但毕竟还有一些,还能支撑一段时间,而且我姐主动说给我钱我都没要。通过银行也能证明我爸去世后我没从我姐处要过一分钱,是王海滨和马昕争先恐后地从我姐处骗钱,仅半年时间就将我爷爷的钱全部骗走。在我姐将王海滨和马昕之事通过书信告知我的当晚,平时因神经衰弱凌晨三、四点才能入睡的我焦虑万分,直至上午九点才勉强睡着,中午十二点起来随便吃了点饭。待我姐来青岛详述事情经过,并给我看过马昕亲笔书写的借条后,我一眼就看出来未写明利息、还款期限及担保方式的马昕很可能当初就没有打算还钱,凭这个借条自己去要极可能要不回钱来,以至我甚至连58万都记成了50万,因为那张被我姐当成宝贝一样紧紧攥在手中的借条仅看了一眼就还给我姐。我姐叫我帮她要钱,我说若想还钱不用去要也会还钱,不想还钱就是天天在一起也不会还钱。伤心难过一段时间以后我更加坚定了要靠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和姐姐的决心,并安慰我姐不要太着急,我努力学习找到工作以后虽不敢肯定能挣到象爷爷一样多的钱,但养活自己和姐姐平安过一生没有问题。我姐问过我好几次什么时候能找到工作,我明显察觉了姐姐的焦急心情,感到心中压力颇大,只得安慰姐姐说快了快了,耐心等待一段时间,挣到第一笔钱后就立即电话告知。毕竟姐姐住在家中,不用交房租,还有低保,爸妈的钱多少有一点,生活不成问题,我这边也不用她操心,实在不行就找同学同事帮忙。
6.王海滨及其父王义乡的诈骗行为及王海滨在我姐遇害事件中的责任
王海滨是我三舅王义乡的儿子,我妈因和三舅关系最好,曾带我姐去辽宁抚顺三舅家中,我姐和王海滨才因此相识。王海滨生得贼眉老鼠眼,我第一次见他便一眼就看出其不是好人并当其离开后立即告诉了我姐,我姐听不进去。王海滨好吃懒做,不学无术,仅为初中毕业,尚不及精神残疾的我姐。我妈将我爷爷在北京的房产告知三舅一家后,王海滨甚至其全家就开始打歪主意。王海滨在被其单位买断原岗再就业后因经济状况不佳不断埋怨因心脏病而引起记性不好的妻子将十元钱的猪肉忘在了回家的公交车上,其妻忍无可忍打了王海滨一下,王海滨便一脚将其妻踹到了暖气包上并碰破了脸,遂导至离婚。在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后多次找对象再婚未果情况下王海滨与他人合开桑拿馆,被公安机关抓获罚款并剃了光头,还当着我姐的面厚颜无耻地说起此事。我妈去世后王海滨在其父授意下向我姐展开感情攻势,经常打电话到我家并不止一次接我姐到其家中居住。我姐精神残疾不知是计,反以为王海滨是关心自己。待感到时机成熟之际,王海滨给我家打电话要我爷爷在北京房子一间做生意。当时我爸已听不清王海滨在电话中的大声说话,王海滨便向我姐要,我姐因老房拆迁在即难做决断没有答应。王海滨觉得前功尽弃便很长一段时间不再与我家联系,直至我爸去世后来到我家,我姐未与我商量就将爷爷房子已拆迁并得到的七十余万拆迁款一事告知后,表情怪异眼珠直转,嘴上说够了够了,不用低保也够了。我当时就看出其在打鬼主意,待其离开后告知我姐。我姐说没看见仍不相信王海滨心怀鬼胎,就连五舅王如乡也对我姐说王海滨没安好心叫我姐防着点,我姐仍听不进去。2005年10月王义乡授意王海滨骗我姐与其结婚并为其买房,王海滨遂打电话给我姐以共同买房为由将我姐骗至辽宁抚顺,并到沈阳叫我姐从我爸在北京光大银行开户的爷爷房子拆迁款帐户中的78万元全部取出,其中20万(包括近3万元装修费)现金用于买房,其余58万元存于我姐在沈阳光大银行新开的定期帐户中,其过程为逃避银行监控摄像叫我姐独自去柜台办理业务。在向房产公司交款时王海滨对我姐说你是外地人不能在抚顺买房,而他是本地人能想办法省下每年1000元的暖气费,叫我姐将买房人的名字写成他,并不断催促最终哄骗我姐使交款人的名字写为王海滨。房产公司收款人员或许还记得这件特殊的往事,因为当时其还一再问我姐和王海滨你们两个到底写谁的名字,就连威海的物业人员至今也仍清晰地记得我姐体形较胖神情犹犹豫豫。事后我姐觉得不妥,将交款凭证拿在自己手中。王海滨得知后终于现出原形,露出狰狞面目,厉声向我姐要回。我姐心中大骇,遂返回自己家中,任凭王海滨及其全家多次邀请,再也不敢去东北。王海滨叫我姐买的是套二的房子,并表示要搬过来和我姐共同居住,我姐问咋住,王海滨说傻妹妹咱们结婚吧,我姐未答应。我姐还打电话向王海滨要房子,王海滨数年来处心积虑阴谋得逞后怎肯归还,我姐遂让步说新房不要请三舅全家搬至新房居住,将原居住的老房子卖掉还钱,三舅说不够住不愿还,而其全家包括离婚前的王海滨之妻都共同居住在原来的老房子中是住的下的。我姐原打算用家中的遗产为自己和我各买一套房,我说我的事我力争自己解决,家中的钱优先给我姐看病用,不用为我买房,我姐仍不愿看着我租房睡在地上扔下我不管,但被王海滨一家骗去20万后便不够用,而我和我姐都身体不好没有工作,靠自己挣钱当时看不太现实,只能依靠家中遗产,在王海滨一家拒不还钱的前题下我姐期望高额利息弥补损失才会被马昕趁虚而入将爷爷的剩余遗产全部骗走。王海滨一家骗钱在先,马昕骗钱在后,若未被王海滨一家骗钱,我家的钱够用,我姐就不用借钱给马昕,也就不会有之后的杀身之祸,所以王海滨一家骗钱是我姐遇害的根源,是始作俑者。此次诈骗由王义乡策划,王海滨具体实施,其全家参与欺骗隐瞒,其全家均构成诈骗罪。
在马昕于去年底到我家将借条从我姐手中骗走并偷走钥匙一串且撕去通讯录后,王海滨在明知马昕要害我姐的情况下没有叫我姐去报警而仅叫我姐换锁。2008年2月中旬我姐打电话请王海滨到北京见面并一起向马昕要钱,王海滨担心我姐从马昕处要不回来钱后会转而向其要钱,所以非但没有劝阻我姐,反倒支持我姐身赴险境,并说我姐已将车票买好,他不去不行。其实我姐在我的一再提醒及劝说下已对马昕略有戒心,将马昕在北京与其父母共同居住的地址、其在北京及昆明两地的手机及座机号码写信告诉我,她一个人已不敢自己去北京向马昕要钱。王海滨说去北京是帮我姐要钱,我早就说过凭那样一张借条自己去要是要不回来的,那还去干什么?实践也证明了那次北京之行空手而归。王海滨便抬起头来转转眼珠说,我去保护琬琬。我说你保护得好,你一走我姐就没命了。王海滨实际上是图我家的钱,这一点是司马昭之心,就连警方都对我说,王海滨若能帮你姐从马昕那要回钱来,你姐还会给他钱,那是肯定的。正是那次北京之行,马昕才迫不及待地来害我姐,若没有那次北京之行,马昕或许并不急于害我姐,因为我姐又找不到她,一段时间以后我若能找到工作挣到钱养活我姐,我姐就不用冒着生命危险非去要那笔钱不可,我姐不去要钱,马昕又何必大老远跑过来非得害我姐不可呢?马昕不来害我姐,我姐一般情况下也就能象以前一样活着。王海滨为一己之私利置我姐生命于不顾,口口声声说是为我姐好,实际上则是把我姐推进了火坑,客观上起到了促使马昕下害我姐决心的作用,虽自称对马昕无言语刺激,但其行动本身就起到了对马昕的直接刺激作用。王海滨说有她在马昕害不了我姐,可实际情况是当时马昕的同伙不在北京,要不然很可能王海滨会和我姐一起在北京就丢了性命。马昕曾在北京以我的孙姓女同学的名义(我回想半天也想不起来)给王海滨家打电话探听虚实,待王海滨回电时则无法打通。王海滨某日清晨醒来发现其家门锁上有十多道划痕,怀疑马昕早已盯上他们家。那次北京之行王海滨能安然无羔,是因为马昕当时人手不够,其一人不能同时对付两个人,只能选择重要目标我姐,而放过了次要目标王海滨,王海滨实则是侥幸逃脱了马昕的毒手。马昕也曾跟我姐到过我在青岛的租住处,可能是因为我神经衰弱睡觉较晚,经常学习或看电视至黎明,马昕熬夜熬不过我,无法趁我不备时下手才放弃对我的犯罪行为。综上所述,王海滨应对我姐的遇害负过失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因为其在明知我姐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仅叫我姐换锁而没有采取充分措施避免危险的发生,反而进一步将我姐推向了深渊,加速了我姐被害的过程。
王海滨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谎称其一点前科也没有,骗取警方信任。王海滨还恬不知耻地说我和你姐走得比你近,有些事连你都不知道。有一次吃饭当我正低着头时,竟听见王海滨说你姐肚子里有我的血脉,待我惊诧万分抬起头来看着他时,他看到我脸上流露出的明显的不满,忙改口说你姐对我有恩,连说数遍,然后还说其一辈子都还不完。王海滨还曾说起不许近亲结婚是共产党怕亲上加亲不利于其统治并在我面前大谈事实婚姻之怪论,警方也对我说起王海滨和我姐外出期间由王海滨开房并和我姐同住一室并问我难道你们东北有男的和女的住同一间的习惯?我说我家在河北不知东北的习惯。联想起这些事情,不祥之感跃上心头,王海滨极可能趁我姐熟睡之机侮辱我姐,他不但图我家的钱还图我姐的人。于是我问警方我姐是否受到性侵犯,警方先说没有,但马上又改口说时间长了查不出来了,这也许就是警方无奈放过王海滨的原因。王海滨在接受警方测指纹掌印时表情尚算轻松自如,嘴里连说没害人不怕查,但当抽血测DNA时,紧张得满脸通红,底气不足地说错判也不是没有,万一错判就是死刑。我当时还安慰了他几句,警方一位人员也说按说你的情况没必要抽血。这件事警方多人在场均能见证。王海滨在我姐可以火化后要求尽快火化并以按其当地风俗我姐未结婚为借口要求不留骨灰而是扔掉,可看出其心里有鬼害怕警方日后进一步调查。为能降低火化费用王海滨谎称其也没有工作,连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也看出其鬼心眼多。邻居及社区起初均认为王海滨多次跑来照顾我姐是关心我姐,甚至还有一位邻居竟误以为王海滨是我姐夫,但他们当时均不知王海滨骗我家钱为其买房之事。当我问起其打官司时是否还来,王海滨赤裸裸地说来了也没钱,光花路费,来干啥?而其以前每次来我家我姐姐都给他钱,到后来我姐甚至要将路费先汇给他他才肯来。当我将这件事告诉警方时,警方十分吃惊地问王海滨不来了?可见王海滨之前已成功地骗过警方使警方想信他对我姐好。这件事充分说明王海滨对我姐好是假象,其真实目的是我家的钱,要不然为什么他不对我好而只来找我姐,是因为我家的钱拿在我姐手中而且我姐精神残疾易于哄骗,若钱在我手中看他是来找我姐还是我?马昕亦是如此,只不过王海滨是大骗子,她是超大级大骗子。连我家的一小撮不怀好意的邻居知道我爷爷的房子的事后也开始打我姐的主意,我告诉我姐,他们再问就说钱都拿在我手里,有本事叫他们到青岛来找我要,而当时我爷爷的遗产已被全部骗走。那些邻居听我姐这样说后仍心有不甘叫我姐跟我要,我姐按我教的说钱由我管生活费我定期汇过来,这样才摆脱了那些邻居的纠缠,我家剩余不多的钱才没有被骗走。
7.媒体报道揭露马昕与王海滨的谎言
我姐遇害事件影响极大,案件恶劣程度远甚于前不久的四川廖婷婷事件。峰峰矿工报以58万巨款好借难还“干姐姐”动贪念夜杀“干妹妹”、河北法制报以借条复印件锁定真凶为标题于2008年4月27日同时进行了报道,但因未与我核实对马昕与王海滨均有较大程度的足以影响案件定性的不符合事实的美化。我爷爷在北京的房子不是王海滨帮着卖掉的,而是因拆迁由北京的房管所给的拆迁款,要不然王海滨怎能不知房子卖了多少钱。马昕和我家的关系其实很一般,由于年龄比我姐大很多,我们很少在一起,我的记忆中和她只见过两面,倒是和她们家老二老三的接触稍多一些,但也仅有数次而已。马昕和我姐的接触是在我爸去世后骤然多起来的,其目的就不用再多说了。报纸报道竟出现如此巨大的失实,不知是敬业精神奇差,站在犯罪分子的立场上为犯罪分子开脱,还是其智商低于70,着实令人感到匪夷所思。2008年5月9日下午二时许河北都市台《真相》栏目记者李遐与摄像崔鹏在区刑警大队教导员暴志芳、八中队队长王玉刚及另外几名初次见面的警官的陪同下对我家及诸位邻居进行采访,该期栏目已于2008年6月15日以锁定真凶为标题播出,诸多邻居及我爸单位同事均收看了该节目,在节目中得知王海滨未向警方供认诈骗事实而说你妈口头遗嘱让你姐照顾照顾因此向我姐借钱买房,但其对我竟直接称你妈让你姐给我买房你姐是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给的钱并拒绝还钱。我姐拿的是我家的遗产,遗产至今没有分割,王海滨没有任何理由侵占我家的遗产,那也不是我姐个人的钱,而是属于我姐和我共有的遗产,其中属于我姐的那部分钱也应由我支配,而不是我姐自己说了算。王海滨所说的我妈的口头遗嘱更是凭空捏造,我妈的口头遗嘱是她的钱我姐和我一人一半,我那一半在我结婚的时候给我,之前由我姐保管。爷爷的房子根本不是我妈的遗产,我妈去世时尚被得寸进尺的邻居占着并妄图据为己有,我妈去世后好几年才通过打官司要回。王海滨一再欺骗警方,实为贼心不死本性难改,已无挽救教育好的可能,让其活在世上只能是危害社会,应直接判其死刑,以免后患。在得知我姐出事后我夜不能寐,想着我姐到底是怎么了,在回来的路上根本吃不下饭。而王海滨则大吃大喝,在青岛时甚至还要了白酒喝。对警方将其列为重点怀疑对象严加调查王海滨大为不满,在小旅馆内对我大声嚷嚷,说警方将其象嫌疑犯一样对待并对其进行了侮辱,若能活着出去一定要回来告警方。他之所以能说出若能活着出去这句话,清晰地反映出他也自知罪孽深重在劫难逃。我姐给我买的手机是我姐出的钱,可王海滨说是他给我买的,发票上写的也是他的名字,就如同在辽宁抚顺买的房子一样,明明是我姐出的钱我姐买的,却写成了他的名字,就连我姐在威海贷款买的房子的联系电话也写成了王海滨家里的电话,而不让我姐写自己的电话,说明他又盯上了我姐贷款买的房。我将此事告知威海的物业人员,说这是骗子的电话,是犯罪分子的电话,威海的物业人员闻之惊恐异常忙将王海滨的电话划了去。在接受警方调查期间,我省吃俭用,而王海滨则烟酒不离,在将所带现金快花完时竟向没有收入的我要钱买烟买酒,我说烟酒属于奢侈品,若你没钱买饭我给,烟酒则不给。王海滨十分不悦,说烟酒不是奢侈品,对他来说是生活必需品,是离不开的。在王海滨既有高血压又有心脏病且服药的情况下,我既不能纵容其不良嗜好,更不能危害其身体健康,因而坚决拒绝了其无理要求。王海滨从我姐那儿骗钱骗习惯了,以为我也象我姐一样好骗,见实在无法从我这儿弄到钱,自然也就省下了烟酒的开销。在王海滨感到其家庭成员的安全也受到威胁后,说已其让女儿到其亲戚家住,而父母仍住在原住处他倒并不担心。早在离婚时王海滨说若是男孩可让给老婆女孩则自己带是因为担心男孩跟着他出去会学坏女孩则不会跟着出去学坏。乍听之下觉得王海滨很高尚,细想之下男孩跟着出去学坏不难想象王海滨出去是去干什么,他这是不打自招,王海滨不担心父母安危是万一父母遇害他可以甩掉养老的包袱,愿抚养女儿则是让其为自己养老,还说其妻不愿抚养女儿年轻时觉得轻松,到老了会后悔的,这充分暴露了其抚养女儿的真实意图。王海滨说其找的再婚对象都是带男孩的不益结婚,我问为何,他说房子(即骗我家钱买的新房)是套二的,若是男孩则住不下。当我示意其还钱时,王海滨说没钱,房子现在还没装修完,装修他自己还往里搭钱呢,其厚颜无耻之程度表现地令人瞠目结舌难以置信,真所谓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当时我的法律知识的确很少,而王海滨则被警方处理过,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加之其前妻曾短暂在检察院帮忙,因而法律知识还懂一些,便不停嘲笑我为法盲。王海滨人性已泯灭,或许生来就没有人性,已不能再将其当人对待,之前赋予其的人权现在看来已充分说明是个错误,其实乃人间魔鬼,禽兽不如,已不能再赋予其做人的权利。
7.媒体报道揭露马昕与王海滨的谎言
我姐遇害事件影响极大,案件恶劣程度远甚于前不久的四川廖婷婷事件。峰峰矿工报以58万巨款好借难还“干姐姐”动贪念夜杀“干妹妹”、河北法制报以借条复印件锁定真凶为标题于2008年4月27日同时进行了报道,但因未与我核实对马昕与王海滨均有较大程度的足以影响案件定性的不符合事实的美化。我爷爷在北京的房子不是王海滨帮着卖掉的,而是因拆迁由北京的房管所给的拆迁款,要不然王海滨怎能不知房子卖了多少钱。马昕和我家的关系其实很一般,由于年龄比我姐大很多,我们很少在一起,我的记忆中和她只见过两面,倒是和她们家老二老三的接触稍多一些,但也仅有数次而已。马昕和我姐的接触是在我爸去世后骤然多起来的,其目的就不用再多说了。报纸报道竟出现如此巨大的失实,不知是敬业精神奇差,站在犯罪分子的立场上为犯罪分子开脱,还是其智商低于70,着实令人感到匪夷所思。2008年5月9日下午二时许河北都市台《真相》栏目记者李遐与摄像崔鹏在区刑警大队教导员暴志芳、八中队队长王玉刚及另外几名初次见面的警官的陪同下对我家及诸位邻居进行采访,该期栏目已于2008年6月15日以锁定真凶为标题播出,诸多邻居及我爸单位同事均收看了该节目,在节目中得知王海滨未向警方供认诈骗事实而说你妈口头遗嘱让你姐照顾照顾因此向我姐借钱买房,但其对我竟直接称你妈让你姐给我买房你姐是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给的钱并拒绝还钱。我姐拿的是我家的遗产,遗产至今没有分割,王海滨没有任何理由侵占我家的遗产,那也不是我姐个人的钱,而是属于我姐和我共有的遗产,其中属于我姐的那部分钱也应由我支配,而不是我姐自己说了算。王海滨所说的我妈的口头遗嘱更是凭空捏造,我妈的口头遗嘱是她的钱我姐和我一人一半,我那一半在我结婚的时候给我,之前由我姐保管。爷爷的房子根本不是我妈的遗产,我妈去世时尚被得寸进尺的邻居占着并妄图据为己有,我妈去世后好几年才通过打官司要回。王海滨一再欺骗警方,实为贼心不死本性难改,已无挽救教育好的可能,让其活在世上只能是危害社会,应直接判其死刑,以免后患。在得知我姐出事后我夜不能寐,想着我姐到底是怎么了,在回来的路上根本吃不下饭。而王海滨则大吃大喝,在青岛时甚至还要了白酒喝。对警方将其列为重点怀疑对象严加调查王海滨大为不满,在小旅馆内对我大声嚷嚷,说警方将其象嫌疑犯一样对待并对其进行了侮辱,若能活着出去一定要回来告警方。他之所以能说出若能活着出去这句话,清晰地反映出他也自知罪孽深重在劫难逃。我姐给我买的手机是我姐出的钱,可王海滨说是他给我买的,发票上写的也是他的名字,就如同在辽宁抚顺买的房子一样,明明是我姐出的钱我姐买的,却写成了他的名字,就连我姐在威海贷款买的房子的联系电话也写成了王海滨家里的电话,而不让我姐写自己的电话,说明他又盯上了我姐贷款买的房。我将此事告知威海的物业人员,说这是骗子的电话,是犯罪分子的电话,威海的物业人员闻之惊恐异常忙将王海滨的电话划了去。在接受警方调查期间,我省吃俭用,而王海滨则烟酒不离,在将所带现金快花完时竟向没有收入的我要钱买烟买酒,我说烟酒属于奢侈品,若你没钱买饭我给,烟酒则不给。王海滨十分不悦,说烟酒不是奢侈品,对他来说是生活必需品,是离不开的。在王海滨既有高血压又有心脏病且服药的情况下,我既不能纵容其不良嗜好,更不能危害其身体健康,因而坚决拒绝了其无理要求。王海滨从我姐那儿骗钱骗习惯了,以为我也象我姐一样好骗,见实在无法从我这儿弄到钱,自然也就省下了烟酒的开销。在王海滨感到其家庭成员的安全也受到威胁后,说已其让女儿到其亲戚家住,而父母仍住在原住处他倒并不担心。早在离婚时王海滨说若是男孩可让给老婆女孩则自己带是因为担心男孩跟着他出去会学坏女孩则不会跟着出去学坏。乍听之下觉得王海滨很高尚,细想之下男孩跟着出去学坏不难想象王海滨出去是去干什么,他这是不打自招,王海滨不担心父母安危是万一父母遇害他可以甩掉养老的包袱,愿抚养女儿则是让其为自己养老,还说其妻不愿抚养女儿年轻时觉得轻松,到老了会后悔的,这充分暴露了其抚养女儿的真实意图。王海滨说其找的再婚对象都是带男孩的不益结婚,我问为何,他说房子(即骗我家钱买的新房)是套二的,若是男孩则住不下。当我示意其还钱时,王海滨说没钱,房子现在还没装修完,装修他自己还往里搭钱呢,其厚颜无耻之程度表现地令人瞠目结舌难以置信,真所谓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当时我的法律知识的确很少,而王海滨则被警方处理过,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加之其前妻曾短暂在检察院帮忙,因而法律知识还懂一些,便不停嘲笑我为法盲。王海滨人性已泯灭,或许生来就没有人性,已不能再将其当人对待,之前赋予其的人权现在看来已充分说明是个错误,其实乃人间魔鬼,禽兽不如,已不能再赋予其做人的权利。
马昕本已向警方交待了趁我姐熟睡之机将我姐杀害的犯罪事实,但之后想到严重后果又编造谎言为其辩护,说我姐劲儿大将其踹倒在地,打不过我姐才拿搓衣板无意中失手将我姐打死,我姐倒在地上是装的。马昕说和我姐发生打斗,她又为什么要打我姐呢?晚上为什么不让我姐睡觉呢?她一再声称借钱是她自己的事与其父马家桦无关,为何?乃此地无银三百两!欲盖弥彰!她说我姐不该将借钱之事告知其父,这是理由吗?如果胡锦涛告知其父,难道她也用搓衣板将胡锦涛打死?如果她妈告知其父,难道她也用搓衣板将她妈打死?她说和我姐发生打斗,其实稍微具备一点专业知识的人都知道,我姐这类病吃的药基本上和安眠药起一样作用,精神活动不正常就抑制所有精神活动,精神活动减弱甚至睡着了就看不出不正常了,就算醒着也是精神倦怠浑身无力,这也就是我姐这个病无法根治而须终生服药的原因,因为从本质上说就没有治疗而只是抑制。王海滨也说你姐晚上吃了药睡地可死了,马昕也深知这一点所以才选择在我姐熟睡时下手。警方的现场勘察报告也明白无误地得出我姐是在床上时就已受伤,血是从头上直接溅到墙上的结论,我姐睡的褥子头枕的地方的血迹至今在家中仍清晰可见,上面一块圆形布可能因沾满血迹而被马昕剪去仍掉。报警的邻居也说昨们平房的隔音效果极差,平时说话或电视音量较大她都能听见,若有桌椅倒地或我姐呼救她应能听见,而那夜她并未听见。我姐平时在马昕面前就跟小绵羊一样听话,叫马昕姐三个字之亲切连叫爸妈都未曾有那种音调,又怎会踹她?退一步说,就算我姐曾把她踹倒在地,当她拿搓衣板打我姐时我姐难道不会再踹她吗?马昕说拿搓衣板只是想教训我姐几下失手才将我姐打死,这是她蓄谋已久早已想好以减轻罪责的托辞,她也知道伤害致死罪比杀人罪轻。我家有两个搓衣板,一个较旧为白色木头的,一个为较新为红色硬塑料的,马昕选择了较结实且与血色相近的那个,以便于其实施犯罪且不易被发觉,可见其蓄谋已久,即便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此借口为自己辩护以减轻罪责。马昕之所以未带凶器到我家是她早已想好,若能说服我姐不向其要钱或能再拖住我姐则不用杀人灭口,若我姐坚持要就在我家就地取材,不用其它利器一样能达到目的。马昕2007年11月底到我家时或之前就已想好,骗回借条后若我姐不好意思再向其要则目的已达到,若我姐坚持要则一不做二不休将犯罪进行到底。一颗黑心,两手准备。并非象其所说的一时冲动,而是策划周详,按部就班,见机行事,当机立断。属恶性故意杀人,而非临时起意故意伤害。我姐头部多处钝器伤可见马昕用心之狠毒,若未想要我姐性命为何见我姐头部出血却并不施救而是销毁作案痕迹后逃匿?我姐最终倒在地上是马昕将我姐从床上拖至地上以伪造现场。马昕2007年11月底到家从我姐手中骗走借条,偷走我家钥匙一串,并撕去我姐通讯录中的我、王海滨及其自己的所有联系方式,为其日后杀人灭口做好准备,意图暴露得十分明显,并非象其嘴上所说的是一时冲动。马昕一家为满族,祖籍东北,而并非户籍证明上写的汉族河北人,这从其全家一口浓重的东北腔中就不难洞悉真相。这说明整个马家都在欺骗国家欺骗人民。马昕说她只借了三十万元,她的话能信吗?连王海滨都能一眼看出其是个骗子,说她嘴里没有真话,她若说只借了二十万元,你信不信?若十万呢?若一万呢?她怎么不说只借了一分钱,剩下的全是利息?马昕数次到我家,目的全是骗钱,从未有一次是为了看望我姐来的。马昕将我姐哄得团团转是因为我姐精神残疾,她连王海滨都骗不了,如此拙劣的谎言竟想骗过公检法,是将公检法都看成了精神残疾,是对公检法的极大侮辱。
8.现行残疾人保障制度的反思及改进建议
区残联作为残疾人的直接管辖机构及认定机构,近二十年来未将监护人应有的权益告知我妈、我爸和我共三位我姐的监护人,才使我家的钱拿在我姐手中,被人骗走,难以要回。区残联未尽到应有的告知义务,使我家谁都不知道自己有权力管住我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家的钱被我姐拿在手中束手无策以至发生悲剧。直至我姐遇害后向银行及律师咨询才知道监护人的权力是完全可以管住我姐的,并问我难道从来就没人跟你讲过?我去区残联开证明,区残联的人竟说残疾人都不需要监护人而拒开证明。我说精神残疾就需要监护人并且以前在家中看到过最开始时我姐的监护人一栏写着我妈的名字,区残联的人说刚来不久业务不熟但监护人从未改过,以前是你妈现在还是你妈!我说我妈去世已超过十年了,区残联的人仍拒绝开证明并说我是来耍他的。当我说要请律师来时他的态度才稍微缓和了一些,但仍不给开证明且残疾人登记表都不给看一下。时隔数周我第二次去时才将我姐的残疾人登记表复印了出来,监护人一栏清晰地写着我的名字。区残联失职之严重令人难以置信,态度之恶劣令人莫名其妙,对我姐遭遇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8.现行残疾人保障制度的反思及改进建议
区残联作为残疾人的直接管辖机构及认定机构,近二十年来未将监护人应有的权益告知我妈、我爸和我共三位我姐的监护人,才使我家的钱拿在我姐手中,被人骗走,难以要回。区残联未尽到应有的告知义务,使我家谁都不知道自己有权力管住我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家的钱被我姐拿在手中束手无策以至发生悲剧。直至我姐遇害后向银行及律师咨询才知道监护人的权力是完全可以管住我姐的,并问我难道从来就没人跟你讲过?我去区残联开证明,区残联的人竟说残疾人都不需要监护人而拒开证明。我说精神残疾就需要监护人并且以前在家中看到过最开始时我姐的监护人一栏写着我妈的名字,区残联的人说刚来不久业务不熟但监护人从未改过,以前是你妈现在还是你妈!我说我妈去世已超过十年了,区残联的人仍拒绝开证明并说我是来耍他的。当我说要请律师来时他的态度才稍微缓和了一些,但仍不给开证明且残疾人登记表都不给看一下。时隔数周我第二次去时才将我姐的残疾人登记表复印了出来,监护人一栏清晰地写着我的名字。区残联失职之严重令人难以置信,态度之恶劣令人莫名其妙,对我姐遭遇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现行残疾人保障制度我粗略看过,保护残疾人的出发点很好,但具体措施很不到位。明确规定了监护人的义务但未明确规定监护人的权益,并涉及残疾人的人身自由更是雷池难越。这造成无人愿意担当监护人,因为只尽义务没有权益。实际上是打击了监护人的积极性。曾在电视上看到有位精神残疾人将全家折腾地无法生存,大家商量好共同杀害残疾亲属并由一人挺身而出到公安机关自首。将全部责任揽至一人头上生死由天,牺牲一人幸福全家,一人受难全家解脱。出此下策令人唏嘘不已感慨万千,现行残疾人保障制度具体措施若到位则可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前不久的四川寥婷婷事件与上述情况类似,苦不堪言的姐姐婷婷无奈杀害令人无法忍受的双胞胎妹妹娟娟,因婷婷患有抑郁症而刑罚较轻但仍引起广泛质疑。警方见我多年独处也对记者说我有抑郁症倾向,但我并未象廖婷婷一样杀害精神残疾同胞姐姐。针对我家的具体情况,应明确规定有监护人的残疾人的银行帐户一定时期内的最大业务数额不能超过其日常生活标准,超出范围必须由监护人持残联颁发的监护证明亲自到场表示同意并留下书面认可,以避免类似我姐悲剧再次发生。我姐的一位病友亲戚一大堆,但仍被其中一位近亲属骗去2万元,说明被骗在精神残疾人中是普遍现象,而被骗的钱对其自身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9.被害人赔偿制度的建立及完善
现行刑事案件的处罚制度使相当一部分被害人得不到赔偿,缘于刑事犯罪分子多因经济状况不佳才走上不归路,被抓获后就算愿意赔偿也有心无力,造成一损俱损局面,受害人更是人财两空,司法部门面对制度上的制约也爱莫能助。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此现象的产生反映出深刻的社会基础问题。为体现国家社会对被害人的补偿。一些省份相继独自建立了刑事被害人赔偿制度,从政府拨款到福利彩票收入各种渠道筹集资金,按未赔偿比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现金补偿。山东就已在全省范围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建立起被害人赔偿制度。最低3000元最高30000元。上海也于近期确定拟建立被害人赔偿制度,最高50000元。该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社会对被害人的补偿,但所做赔偿是由全省人民平均承担,等于认为被害人的被害是由全省人民共同造成且过错均等。虽然被害人的被害有社会原因,但认为全省人民责任均等则显现与事实不符,赔偿或补偿份额应根据责任大小确定,责任大的多赔,责任小的少赔,无责任的则不赔。除犯罪分子的责任最大应由其首先赔偿外,责任大的例如亲属、单位、社区也应多赔,剩下的未赔偿部分才由本市及其他市依次递减承担,这样方显公平。已建立被害人赔偿制度的省份应联合起来统筹规划,例如甲省人害了乙省人,不应由乙省自己承担,而应由甲省赔偿,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若由乙省自己承担,则乙省已有人被害,经济上又受损失,而甲省则大占便宜,殊为不公。若甲省人不停害乙省人,则迟早有一天乙省人会被甲省人害光,这岂不成了国家支持甲省打内战灭了乙省?同一省内甲市人害了乙市人,同一市内甲区人害了乙区人,处理方式同上。民事诉讼的法律白条亦可参照刑事被害人国家赔偿制度解决。
10、改善法制以避免犯罪的发生
犯罪分子诸如马昕之所以敢挑战法律的尊严一是因为她认为公安机关抓不住她,抓住她也拿她没办法,这是由于相当一部分犯罪分子因公安机关办案不力至今逍遥法外给了其信心;二是因为就算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大不了一命抵一命,我姐死在了前面,她死在后面,我姐痛苦异常,她一枪了事,她等于占了大便宜;加之她几无财产,现行法律又不强制其家庭还钱,在经济上她又占了大便宜。马昕早已算好她肯定占大便宜,所以她便义无返顾痛下杀手。
9.被害人赔偿制度的建立及完善
现行刑事案件的处罚制度使相当一部分被害人得不到赔偿,缘于刑事犯罪分子多因经济状况不佳才走上不归路,被抓获后就算愿意赔偿也有心无力,造成一损俱损局面,受害人更是人财两空,司法部门面对制度上的制约也爱莫能助。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此现象的产生反映出深刻的社会基础问题。为体现国家社会对被害人的补偿。一些省份相继独自建立了刑事被害人赔偿制度,从政府拨款到福利彩票收入各种渠道筹集资金,按未赔偿比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现金补偿。山东就已在全省范围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建立起被害人赔偿制度。最低3000元最高30000元。上海也于近期确定拟建立被害人赔偿制度,最高50000元。该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社会对被害人的补偿,但所做赔偿是由全省人民平均承担,等于认为被害人的被害是由全省人民共同造成且过错均等。虽然被害人的被害有社会原因,但认为全省人民责任均等则显现与事实不符,赔偿或补偿份额应根据责任大小确定,责任大的多赔,责任小的少赔,无责任的则不赔。除犯罪分子的责任最大应由其首先赔偿外,责任大的例如亲属、单位、社区也应多赔,剩下的未赔偿部分才由本市及其他市依次递减承担,这样方显公平。已建立被害人赔偿制度的省份应联合起来统筹规划,例如甲省人害了乙省人,不应由乙省自己承担,而应由甲省赔偿,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若由乙省自己承担,则乙省已有人被害,经济上又受损失,而甲省则大占便宜,殊为不公。若甲省人不停害乙省人,则迟早有一天乙省人会被甲省人害光,这岂不成了国家支持甲省打内战灭了乙省?同一省内甲市人害了乙市人,同一市内甲区人害了乙区人,处理方式同上。民事诉讼的法律白条亦可参照刑事被害人国家赔偿制度解决。
10、改善法制以避免犯罪的发生
犯罪分子诸如马昕之所以敢挑战法律的尊严一是因为她认为公安机关抓不住她,抓住她也拿她没办法,这是由于相当一部分犯罪分子因公安机关办案不力至今逍遥法外给了其信心;二是因为就算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大不了一命抵一命,我姐死在了前面,她死在后面,我姐痛苦异常,她一枪了事,她等于占了大便宜;加之她几无财产,现行法律又不强制其家庭还钱,在经济上她又占了大便宜。马昕早已算好她肯定占大便宜,所以她便义无返顾痛下杀手。
任何人刚出生时都是只会哭而不会犯罪,为何有的人日后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其中的每一步每一环节都是从量变到质变过程的积累,切断其中的任一环节都能避免犯罪的发生。马昕也不例外,她刚出生时就会诈骗就会用搓衣板打人吗?是谁教的?那个人就不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吗?有人可能会说马昕天生就是个坏种,她是天生的吗?她是她爹妈生的!如果不从根本上消除造成犯罪的原因,犯罪就会屡禁不止,任你刑罚再严,从犯罪的温床上孕育出的犯罪分子必然会层出不穷。马昕之所以犯罪的内因除马家桦的遗传影响外还有其内心邪恶欲望的不断膨胀,外因则在于无人管她,她可以肆意胡为。超过十八岁后社会承认其为成年人,父母管不着她了。工作以后被开除,后又离岗修养,单位领导也不管她了。老公被老爸逼走,老公自然也管不着她了。象她这样无人管的人正是犯罪的高危人群。马昕和王海滨的女儿由于家庭环境的影响都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虽目前尚不能断定其日后一定会犯罪,但其潜在的危险系数显然远高于一般人群,应重点防范。马家桦和王义乡身上就已端倪初露,但由于对其反映出来的危险因素未加重视,致使犯罪的种子在马昕和王海滨的身上难以抑制地发芽生长,加之警方对其二人的前科未采取强硬措施予以彻底解决,致使其又可以在社会上积蓄罪恶的力量,直至造成如今难以收拾的局面。前事不忘,后世之师。若等到马昕和王海滨的女儿真的苦果酿成之时再予以制裁则悔之晚矣。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远胜于现行法制之亡羊捕狼。
在犯罪的基础原因尚不能完全消除的情况下,加大法制的打击力度不失为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犯罪分子想到犯罪之后得不偿失自然就不会去犯罪,能占便宜自然就会跃跃欲试蠢蠢欲动。在犯罪之前能感到法制的威严,自然就会不寒而粟,放弃犯罪企图。而现行法律在犯罪分子看来过于软弱,不能使其产生畏惧心理,对其无震慑作用,因而在客观上起到了鼓励犯罪的实际效果,未能达到制定法律的初衷。听众多被害人反映,现在的刑罚太轻,若诈骗一万判五年,诈骗五万就判无期,看谁还敢诈骗!现行法制过松是因为立法的人其本身及亲友大多没有受到犯罪的侵害,从而体会不到被害人的痛苦,把法律定得严一些她们自然就会觉得于心不忍。现行的死刑方式多为枪决,而取消了古代的各种酷刑,理由为不人道。不人道不假,但不要忘了人道是对人适用的,而不是对魔鬼禽兽适用的!犯罪分子的行为人道吗?犯罪分子对人民人道了吗?犯罪分子不人道在先,人民为何还要对犯罪分子人道?那人民和犯罪分子岂不成了农夫与蛇?我们怎能让寓言中的悲剧在现实中重现?毛主席不也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吗?对反革命的暴力我们要用革命的暴力消灭它。同理对犯罪分子的不人道,我们就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台湾师范大学曾仕强教授在电视上讲过这样一件事:日本占领台湾后为消除偷盗现象对偷盗者砍手指或手,小偷们起初对此不以为然,但看到果真严刑处罚后再也不敢造次,台湾很快就没有盗窃现象。待国民党政府收复台湾后废除了此严刑,偷盗现象遂立即恢复到日本占领前的猖獗程度。此事充分说明了严刑的威慑作用,若无人偷盗则无人被砍手,又何来不人道?犯罪分子总是有所图有所惧的,让其所图不能得,用其所惧治其身,能有效地从外部环境上遏止犯罪意图的滋生与蔓延,从而避免犯罪的发生。怕死的要其命,图财的破其财,若怕死的罚其款,图财的要其命,都不能有效地起到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与惩戒作用。应灵活地针对犯罪分子自身特点进行制裁以实现法律的初衷。假一罚十已证明为打假的有效方法,骗一罚十也可照方抓药。
现刑刑事诉讼制度检察院为公诉人,而被害人无发言权,仅在附带民事部分可主张权利,即使不满一审判决也仅能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若遭拒绝则无可大奈何,此项条款形同虚设。犯罪分之尚有充分机会为自己辩护,被害人反而毫无机会,岂不显失公平?检方作为国家机关,其作用近于公安与法院,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无可厚非,但怎能完全排斥被害人的原告地位?难道刑事犯罪仅危害公共利益而不损公民私权?刑事犯罪多因侵犯公民私权引起,民事侵权为根源,不从根源抓起,怎能避免弄事犯罪?民事部分不应作为刑事审判的附带部分,而应一同审理,即便作为附带部分分开审理,也应先行审理而不应滞后,因为民事侵权为因,刑事犯罪为果,民事侵权在先,刑事犯罪在后。遵循前因后果顺序方能理清头绪公正定刑,若反向为之则保障何来?近期欣闻被害人对刑事犯罪的侦察审理执行情况已有一些知情权,较之前已有些进步,但仍难掩饰近似局外人的尴尬局面。原告不必拘泥于一方,就象代理律师也可作为原告参与诉讼一样。
我现无业,人微言轻,尚不系统的想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恳请各位仁人志士尤其是法律业内的精英栋梁们能积极呼吁,尽快促进法制的进步与完善,保障人民不受犯罪分子的不法侵害。
王 琳
我现无业,人微言轻,尚不系统的想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恳请各位仁人志士尤其是法律业内的精英栋梁们能积极呼吁,尽快促进法制的进步与完善,保障人民不受犯罪分子的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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