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集乡人民政府
一、水库基本情况
藕河水库位于我乡胜利村境内,水库占地面积200多亩,库容近30万立方,属小(二)型水库,1981年7月10县政府办批复,藕河水库属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明确灌溉范围包括藕河、大巷、后户等村民组;2001年县政府办及县水务局再次明确藕河水库权属属村集体所有,其原用水水系不变;2008年政办[2008]4号《关于长丰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规定水库由乡政府直接管理,包括水面经营和灌溉供水等工作。07—08年国家投资近100万元进行除险加固,浆石护坡,完善了配套设施,有效地消除病险隐患和增加了库容量。
二、用水矛盾纠纷
藕河水库用水纠纷的矛盾主要是紧靠水库上游的藕河周三个村民组群众不让本村后户、大巷等村民组合理用水,从一九八一年起,多次发生用水纠纷,特别是在抗旱用水期间矛盾尤为突出,2001年大旱期间,因用水问题再次发展群体事件,县公安局派出20多名公安干警维持秩序。对于用水纠纷,杜集乡历届党委、政府都进行了调解和处理,但藕河周三个村民组拒不接受处理,执意拥为私有水库。
三、群众上访经过
近几年因藕河坝坝埂濒临倒塌,库内盛水有限,大巷、后户两队要求从藕河坝用水的欲望并不强烈,今年由于县水务局投资100多万元对藕河坝进行了除险加固,再次引起后户、大巷两队对藕河坝用水的要求。五月中旬水稻用水插秧期间,后户、大巷村民组群众按合同用水准备筹集资金交村用水者协会从杜集水库购买农业用水经藕河水库向下游灌溉,但藕河周村民组群众拒绝让大巷、后户村民组从藕河坝过水和储存水。对此:
5月17日后户、大巷两村民组组长程龙仓、程龙清等村民代表到乡反映情况。
5月27日由程龙仓牵头组织群众约50多人到乡上访,锁住乡政府大门直接要找王书记讲话。
5月28日晨,约7点多钟,程龙仓等人开着数部手扶机,带领约50多人气势汹汹直冲书记办公室。冲击政府机关、殴打辱骂乡村干部。
四、乡党委处理问题做法:
5月17日,接到大巷、后户组群众反映情况后,乡党委立即安排乡分管负责人尹华光和联系村乡干部李继国等人到藕河村民组,宣传政策,明确水库权属及乡党委政府确保下游用水的意见。
5月26日,乡党委书记王泽水在听取用水情况汇报后,亲自到藕河村民组召开群众座谈会,再次明确态度,提出用水方案,藕河组群众仍不接受,但乡党委、政府向下游供水态度坚决。
5月27日,大巷、后户组群众封堵乡政府大门后,由于王书记在外开会,安排分管领导及联系村乡干部予以接待,详细介绍了乡党委、政府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并约定28日由该组派4-5名村民代表到乡与乡主要领导商谈。
5月28日,晨7时多,程龙仓等人,带着约50多人直冲书记办公室,在劝阻无效情况下,我乡立即报警,朱巷派出所出警维持秩序。同时,乡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明确了四点意见:一是藕河坝产权属集体所有不可动摇,权属归乡政府所有;二是藕河水库的水面经营由乡政府公开对外发包;三是后户、大巷村民组要求合理的农业用水,乡政府积极做好服务,给予支持;四是后户、大巷村民组群众集体上访采取的一些过激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会后召集程龙仓等村民代表进行座谈,明确乡党委、政府的对藕河水库用水问题的态度。
此后,乡成立了三个工作组:尹华光、蔡传奇组到藕河周;李继国、朱迎春组到后户、大巷村民组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胡成功组接待群众来访,维护群众稳定,宣传政策,明确态度,化解疑虑,通过交代政策藕河周村民组同意后户、大巷村民组买水进库,从藕河坝放水用于后户、大巷两村民组农业生产用水。乡要求后户、大巷两村民组按照合同用水的要求,尽快筹集资金,交村用水协会到杜集供水公司购买农业生产用水,及早把秧栽插下去。这期间,李继国、朱迎春等同志分别于5月29日、31日,6月1日、3日、10日多次深入到户宣传政策,召开座谈会,讲清党委、政府的态度,要求大家不要再等,要尽快筹款,把水放下来,确保不受损失。在这期间我们走访座谈的人员有程锦、程龙恒、程龙清、杜传陆、潘其友、程金亚、刁继俊、程龙银、纪德传、纪宏贵、董传光、李光华、张树平等代表,其他群众由于家庭忙碌,虽然召集但未到场。
在5月29日、31日的座谈中,大家说他们麦子没有收掉,无塘盛水,暂不要水;后我们又和村干部多次深入到组到户,做思想工作,他们又说派出所抓人,程龙仓队长把钱收取了,不敢归家,无人问。
6月3日、10日我们又再次到组找到有关村民代表表明意图,要求他们把程龙仓找回来,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把水放下来,把秧栽上,程龙恒等同志表示同意把他找到,但提出要从藕河坝东边新开一个放水闸,把藕河坝下的放水渠挖好,否则,水放不下来,我们再三解释、保证水一定能放下来,但他们仍然坚持自己的态度。眼看胜利村其他各队秧已插完,大巷队群众在看到后户队仍然无动于衷的情况下,也纷纷从东小河抽水插秧,面对此情,乡党委、政府为了让后户队群众的秧也能插上,在后户没有交钱的情况下,要求村里从窑背放水让后户插秧,目前后户的秧已经插完。
五、关于媒体采访情况
6月13日,全国台联《台声》安徽记者站站长程鑫武、《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赵航及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在从胜利村调查后来我乡采访,乡党委宣传委员朱迎春、组织委员李继国接待采访,如实介绍了整个事件的发生经过。
6月17日,乡党委书记王泽水与《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赵航联系,要求了解采访情况,当时赵航在外出差,但赵航表示他已经退出采访了,采访后,他认为当初听说的情况与事实差距太大,6月13日晚,程鑫武当着他和另外一名记者面说:解决群众用水不是目的,我们最终是要把王泽水搞下台。出于一名记者的职业道德,赵航拒绝了《台联》记者的报道要求。通过调查他认为我乡所做,并非对方所说的那样,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肯定。赵航发来短信表示:通过我的侧面了解,我感到王书记不仅没有个别人所说的那样,而且相反,他是一位很值得受人尊重的好领导、好干部。这样的领导我们新闻单位有责任保护他、歌颂他,回去之后,我就给你们乡写一篇中央媒体看安徽的正面宣传报道。
6月25日,在接到县委聂书记批转我乡的信息反馈《该乡领导岂能如此行政》后,乡党委书记王泽水及时与发稿人《中华新闻报》安徽记者站站长李义文取得联系,李义文表示当初只是看了程鑫武的采访笔记,因为和程鑫武是战友又是寿县老乡,所以对该稿内容未加认真审核,由此给我乡造成不良影响表示歉意。
6月28日,《中华新闻报》安徽记者站站长李义文及该报编辑李丽在我乡的要求下,深入实地重新了解真实情况,承认信息反馈内容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为此,我乡要求该报:
一、以信息反馈形式向孙金龙书记说明真实情况;
二、在中华新闻报上如实报道事件发生经过;
三、请全国台联《台声》安徽记者站站长程鑫武及安徽记者站负责人到我乡当面说明原因。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们认为舆论报道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每个公民都有法律赋予的言论自由,但要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客观事实的报道问题。虽然我们也存在一些服务未到位的问题,但决不存在官僚主义,滥用职权的现象,更不存在打人的现象;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也都是坚持依法办事。目前,我们的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族权意识仍然根深蒂固,思想观念陈旧,开拓精神不强等等,对此,我们要进一步做好普法教育工作,要加强正面教育和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致富能力,把他们从陈旧的思想观念中解脱出来。
杜集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