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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房一价”落实不理想 物价部门督促开发商明码实价

发表于:2009-06-25 点击:

来源: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

      辽宁省物价部门表示将向社会公布开发商执行一房一价公示政策的情况,督促开发商做到明码实价

  “有关部门要求开发商实行一房一价公示的做法,这些天来,我看了不少楼盘,发现几乎所有的楼盘都没有这么做,这是为什么?”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民王先生向记者表达了心中的疑惑。
  去年年底,辽宁省物价局联合辽宁省建设厅下发文件,要求该省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实行一房一价公示做法,即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或以书面形式告知消费者单套住房价格的相关信息,以满足购房者的知情权。一房一价公示政策执行得如何?连日来,记者在沈阳市进行了调查。
  6月6日,记者以普通消费者身份来到沈阳市于洪区一家大型楼盘销售处暗访。在销售大厅内未看到一房一价公示展板,前台负责接待的服务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想要了解房价,可以直接找售楼员详细咨询。
  当天,记者又来到了沈阳市沈河区某大型楼盘销售处暗访,同样没有看到待售商品房价格公示展板。问及楼盘销售价格,售楼人员报价是近9000元/平方米。
  记者在沈阳市区对近10家楼盘销售处进行了调查,发现除了铁西区巴塞罗纳楼盘销售处设有展板公示了各套在售房屋的价格外,其余楼盘均没有公示房价。安排售楼员为购房者逐一报价的做法,仍然为大多数开发商所采用。
  对这一现象,房地产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目前房价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有时涨有时跌,波动较大,如果一次性将全部房源的房价进行一次性公示,开发商可能面临两难——公示房价如果有所下调,会引起已购房消费者的不满,有所上调则会引起潜在购房者的不满。特别是在全行业未普及一房一价公示做法前,不少开发商担心自己先采取这一做法会给楼盘销售带来不利影响。“在当前市场情况下,开发商在楼盘销售过程中进行一房一价公示确实是需要一些勇气的。”沈阳某房地产公司销售经理武雪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辽宁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有关部门要求实行一房一价公示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开发商的售房价格行为,提高房价透明度,从而增强消费者对房产消费的信心。目前,由于缺少具体有针对性的罚则,物价部门暂无法对未实行一房一价公示的开发商进行处罚。今后,物价部门将采取措施继续推进一房一价公示工作,并将向社会公布开发商执行一房一价公示政策及标价是否明码实价的情况,督促开发商做到房价明码实价,营造良好的房产消费市场,提振房产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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