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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装维权故事──一个荆州人在武汉的维权之路

发表于:2009-02-05 点击:
    我与武汉欧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宝”或“欧宝公司”等)的结识犹如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在众多的候选装修公司中一眼挑中了它,无疑是我对”金牌施工队”的狂热喜爱以及它的” 海誓山盟”促成了这一桩”大好姻缘”,在接触的过程中逐步让我认清了它的真面目,悔之晚矣,已被犹如婚书的一纸合同给牢牢拴住,担心的一个又一个问题不断地出现,令我不知所措,当我谈及当初欧宝的”海誓山盟”时,却发现美好不在,剩下的只有我的无奈和呐喊:欧宝,想说爱你不太容易!
    我的遭遇:欧宝,想说爱你不太容易!
    我和老公都是荆州人, 因看中武汉良好的人文环境和发展前景,便在武汉购置了一套住房准备将孩子送到武汉上小学,我们为此也付出了太多的精力和心思。因为发生了一系列我们不想遇到也没有想到会发生的事情,使我们的装修之路很难再进行下去了。
    我们都是工薪阶层,好不容易积攒了些钱,于2007年3月份开始计划对武汉所购的住房进行装修,当时正值武汉国际会展中心正在举行“家装赶集会”,我们去了,我和老公的意向是要找一家设计和施工质量均不错的装修公司,在网上也曾了解过武汉装饰协会评定的金牌施工队,我们就决定找一家有“金牌施工队”的公司来做。苦苦寻觅后,当听到欧宝汉口营业部的主任设计师叶刚向我们承诺 “我有权调配公司三支获奖金牌施工队其中的任意一支,而且我给你们介绍的是真正的‘金牌施工队’时。到时候你们可以到装饰协会查到这个‘金牌施工队’项目经理的名字。我们喜出望外:就这家了。
    找“金牌施工队”做装修是要符合“一定”要求的,叶刚要求装修造价要达到“一定的水平”。为了真正把房子装修好,能请到“金牌施工队”,我们把原本预算给装修公司的三万多的装修费用提高到了五万六千二百元(漆为两底两面的巴德士油漆,板材为欧宝专用木芯板和福汉E1级,还不含洁具,灯具,瓷砖,开关面板,五金挂件,厨卫吊顶等,基本上为半包,室内面积只有110平方米左右)。在签订装修合同时,我们在附件上提了唯一的要求:要求用武汉装饰协会命名的金牌施工队进行全程施工。欧宝公司在这句话上加盖了公章,表示了认同,我们双方约定从2007年4月5日开始施工,2007年6月5日完工。
    正当我们对房屋装修后的生活充满着美好憧憬时,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是我们没有预料到的。在装修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很多问题,使我们对“金牌施工队”产生了怀疑,要求查看项目经理洪记雄的“金牌施工队”获奖证书。但洪告诉我们,没有武汉的,只有一个深圳的而且放在了老家。我跑到欧宝公司要求查看相关证书,欧宝公司在一周以后才拿出了一份未盖任何公章的在2006家装技艺大比拼”活动中荣获”金牌施工队”称号的荣誉证书原件,这个证上无法看到洪记雄的大名,也没有公章。并对我们提出的查看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和相关技能工人的上岗证书的事予以了拒绝。
    装修还在继续,装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未装弱电盒,地板起拱,地漏返水,部分照明开关失灵,柜门无法完全打开,墙面出现太面积裂纹”等诸多问题让我们再也无法平静下去。长时间的交涉无果后,我们没有在欧宝公司的竣工验收单上签字。
    在后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又发现在“2006家装技艺大比拼”活动中荣获”金牌施工队”称号的项目经理的名单中,并无洪姓项目经理(见《武汉晚报》2006年9月7日第59版),且签定的<<武汉家庭装饰施工合同>>是由武汉室内装饰协会和武汉市建筑装饰协会监制的,椐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这种合同早已在2007年前就已经不被推荐使用,现在通用的是由武汉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武汉市建筑装饰协会联合监制的<<施工合同>>.在双方经过一系列调解和协商仍然没有达到共同意向后,2007年8月底, 欧宝公司将我们之间的纠纷提交至武汉仲裁委员会石乔口口区分会。武汉仲裁委员会接受了武汉欧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仲裁申请,并开始裁决我与武汉欧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 在整个裁决过程中我们都积极配合仲裁员詹仲炎的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邮寄或递交相关材料,也多次应仲裁员的要求到武汉。至2008年3月31日我们才收到武汉仲裁委员会下达的(2008)武仲分会裁字第022号裁决书,(正常的审理时间一般为2个月,我们至今都不太清楚审理为何延期)但仲裁结果是我们没有想到的:我们应支付工程尾款及违约金等费用,装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属于“保修”范围,由欧宝进行保修处理。
    在欧宝提供给仲裁的”金牌施工队”的证书上面并无任何授予机关的印章,该证据竟然在仲裁裁决书上被确认为有效证据,并据以裁决,而我们提交的多项证据(包括有工商注册的有资质的监理工程师所做的众多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监理报告以及甲醛严重超标的检测报告,有电信营业厅公章的电话清单,彩喷图文及光盘,装修质量清单及损失,施工设计图,车票及住宿费发票等等诸多有效证据)均不被认为是证据。在我们没有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的情况下,在我们出具了有工商注册的有资质的监理工程师所做的众多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监理报告和甲醛严重超标的空气质量检测报告的情况下,仲裁员居然可以目测出我们家中的装修质量问题居然属于保修范畴,不属于装修质量问题,难道作为仲裁员还曾自修过装饰监理课程,比我们请的国家级的监理工程师更具权威性吗?我们对此百思不解。可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面对这样的仲裁结果,我们只能很无奈。
    我们为了息事宁人和让已经耽误了一年小学时光的孩子尽早到武汉上学, 在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下达后的第二天,按(2008)武仲分会裁字第022号裁决书,派其代理律师专程从荆州赶到武汉向欧宝公司支付了工程尾款及违约金等费用,共计3540元。但要求欧宝公司尽快履行义务, 但欧宝方面仍以各种理由和方式推托逃避责任和义务。鉴于欧宝公司的态度和行为,向武汉仲裁委员会反映多次无效后,维权无路的我们于2008年7月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2008)武仲分会裁字第022号裁决书,并预交案件受理费400元.2008年10月19日,我方收到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武仲监字第88号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中撤销了(2008)武仲分会裁字第022号裁决书,并要求由欧宝公司支付案件受理费400元。在此民事裁定书下达后,我方多次请武汉仲裁委员会和武汉中院从中协调,向欧宝公司索要本不应由我方支付的费用,武汉仲裁委员会的母洪春主任表示他们不是执行单位,也没有办法,建议我们咨询一下律师再到法院去起诉讨回我们因按(2008)武仲分会裁字第022号裁决书的错误裁决付给欧宝公司的钱,武汉仲裁委员会本应是一个调解或化解矛盾的职能部门,怎么能让矛盾逐步升级,并不断增加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呢?本着建设和谐社会的思想,我也曾给欧宝装饰公司的展总打过电话, 也主动向欧宝公司寄送了催款通知书, 希望欧宝公司能按照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武仲监字第88号民事裁定书向我方退还由我方代为预交的案件受理费400元,并退还因武汉仲裁委员会错误裁决导致我方支付给贵公司费用3540元。共计人民币3940元(大写:叁仟玖佰肆拾元整).但遗憾的是均未能引起欧宝装饰公司的重视。
因为考虑到房子还可能有较大规模的整改,孩子今年只能选择在荆州一所学校里上一年级,荆州的家具电器等也无法搬入武汉家中, 面对好像就此搁浅了的房子装修,我们不禁发出感叹:欧宝,想说爱你不太容易!
     家装维权:路途坎坷
    遭遇消费陷阱,让我们深刻地体会了一把苦海无边。通过这件事,我们也看到了一个普通百姓维权的艰难。我们的遭遇可能只是众多消费者中普通的一例。但我们不禁质疑,在法治逐渐健全的今天,是什么,让我们的维权路如此坎坷?
    在这个案件中,我们暂时无法说出欧宝与武汉仲裁委员会等某些监管职能部门之间是否有一些“勾结”的现象存在,但恶劣的工作态度以及明显“偏向”欧宝的裁决和我们毫不知情的第二次开庭以及连裁决书中都只字未提的第二次庭审笔录内容都让我们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失去了对某些监管职能部门的信任的同时,却又不得不吞下维权艰难的苦水。
    但令我们欣慰的是,这份荒唐的荒唐的(2008)武仲分会裁字第022号裁决书已经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推翻了!这是法律公正的完美体现,是法律的胜利,也是我们广大弱势群体━━消费者的胜利!面对如此混乱的家装市场,很多相关部门也做出了一定的努力,来尽最大努力保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武汉电视台5套晚间<<建材装饰报道>>栏目于2008年7月10日到我家进行了现场拍摄,并于2008年7月14日到7月23日在该节目中播出,搜房装修家居网: 搜房中国装修大学在行动之(四)——下里巴人xlbr装修问题曝光追踪报道(http://homebbs.wh.soufun.com/whzxlt~2016~1/19353270_19353270.htm),武汉装饰协会的张会长专程到我家勘察了现场,并与欧宝公司进行过沟通,武汉电视台<<百姓连线>>栏目也到我家进行了拍摄和与欧宝公司进行协商)还令我在装修维权的过程中不断感动的是那些未在我这里谋取半分利益或素不相识的热心的朋友和网友们,没有他们的帮助我可能很难坚持到现在,虽然我家的装修以及后面发生的一连串事情令我们的心情和生活品质都有所下降,但我觉得能认识这么多热心的朋友是我今生最大的幸事,真诚地借此机会说一声谢谢大家!
    也许在我的有生之年,这将成为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但维权一年多,已经为装修花去了十余万元,为打官司又花去了一万多元费用的我,不管维权这条路再怎么艰难,我都会选择继续走下去。因为在大多数人遇到维权坎坷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当我们每个人都迈出一小步时,整个社会才能向前迈出一大步!
附我的联系方式:
    电话:027-622138010716-8970668
    邮箱:8239684@163.com
    通讯方式: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凤台坊小区29101室(邮编:4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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