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市场监管之问(十五)江津老白干酒涉嫌违法欺诈消费者

违规江津老白干酒市场上还在销售
监管部门视舆情不作为变相助长违法行为
2026年7月2日,重庆两江新区观音桥新世纪超市、重庆百货大楼超市还在销售。
市场监管局应做到以下行政行为:
调香白酒标签违规(江津老白干类)食品召回监管履职操作清单
一、线索接收与快速核查(0-24小时)
(一)线索登记
舆情线索,登记:品牌、批次、生产日期、违规情形(虚假标注粮食、未标注食用酒精、混淆固态/调香白酒)、销售区域、涉事货值预估。
(二)现场核查措施
1.赴生产企业现场,查封成品库、半成品、违规标签包材;
2.调取投料记录、生产台账、出厂检验报告、经销商出库单、电商发货记录;
3.抽样送检酒体,区分仅标签瑕疵/存在酒体安全隐患;
4.固定证据:拍照、录像、制作询问笔录,锁定违法事实。
(三)临时管控文书
当场下达《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停止同批次、同款产品生产发货;同步向辖区商超、烟酒批发商、线上平台推送协查通知,要求立即下架封存涉事产品。

1.风险判定
仅标签虚假、酒体无安全危害(调香白酒虚假标注高粱):三级召回,企业72小时内提交召回计划;
含非法添加剂、工业酒精、损害人体健康:一/二级召回,24/48小时启动,同步上报市级市场监管局。
2.审核企业召回计划(必审要点)
a.完整列明全部涉事批次、生产日期、销售省市、线上线下渠道;
b.召回公告内容:违规原因、退换货渠道、消费者补偿方案;
C.回收仓储地点、回收台账登记制度、回收产品处置方案;
d.时限承诺、专人负责、联系方式。
3.责令召回
企业逾期不报、方案存在重大漏洞、拒不主动召回,出具《责令召回通知书》,明确召回期限、法律后果。

三、全程监督召回实施(召回周期内常态化管控)
1.公告监督
督促企业官网、电商店铺、线下门店、地方媒体发布召回公告;约谈直播、电商平台强制弹窗推送召回提醒,屏蔽商品链接。
2.流通渠道排查
逐户核查烟酒商行、商超、餐饮、批发市场,核对下架封存台账,对隐瞒销售、拒不下架经营者单独立案。
3.回收台账核验
每日核对回收产品数量、消费者退货登记,比对出厂总量,差额部分责令企业溯源追回,说明流向。
4.消费者维权兜底
畅通12315调解退货退款、赔偿纠纷,监督企业落实退换、补偿承诺,不得设置退货门槛。

四、召回后产品处置现场监管
1.单纯标签瑕疵、酒体合格:监管人员到场全程监督重新印制合规标签,留存影像、台账,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市;
2.虚假宣传情节恶劣、多次同类违法、群众反响大:现场监督无害化销毁,全程录像存档,严禁产品回流市场。
五、立案查处与联合惩戒(召回同步开展)
1.处罚适用依据
a.标签虚假误导:《食品安全法》第125条,没收产品+违法所得,货值不足1万罚5千-5万;货值1万以上处货值5-10倍罚款;
b.拒不执行召回:加重处罚,处货值5-20倍罚款;
c.线上平台未履行下架义务,单独对平台处罚。
2.配套惩戒措施
a.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签署合规承诺书;
b.录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列入经营异常/严重失信名单;
c.限制政府采购、招投标、信贷扶持;
d.典型案例对外公示曝光;
e.屡犯不改、情节严重:暂扣直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3.行刑衔接
查实以食用酒精酒冒充纯粮酒欺诈、涉案金额较大、存在人身安全风险,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溯源排查与行业专项整治(闭环治理)
1.上下游溯源:追查标签印刷企业、原料供应商、各级经销商,一并核查进货查验责任落实情况;
2.区域专项行动:以本案为样板,开展辖区液态法、调香白酒专项排查,重点整治虚假粮食标注、食用酒精标示不规范问题,建立白酒生产企业一户一档监管台账;
3.行业警示约谈辖区全部白酒生产企业,宣贯GB/T 10346、T/CQJX 4-2022标准及食品召回法定要求。
七、复查验收与长效监管
1.整改复查:召回、处罚完成后上门复查,核查新标签合规性、投料记录、出厂检验制度完善情况;复查不合格继续停产整顿;
2.跟踪回访:半年内增加日常抽检频次,定期抽查成品标签;
3.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产品召回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八、履职备查归档清单(整套卷宗留存)
1.线索登记表、现场检查笔录、影像证据、抽样检验报告
2.责令停产、责令召回等执法文书送达回执
3.企业召回计划、召回公告、回收登记台账
4.产品重新贴标/销毁全过程记录、照片视频
5.行政处罚卷宗、约谈记录、企业合规承诺书
6.流通渠道协查记录、行业整治台账、复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