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杨 琳
于2012年5月与重庆新骄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并缴付货款共计26万元整。按合其中仪器设备没有任何标识同规定同年7-8月间陆续收到所购产品和仪器设备,发现其中仪器没有任何厂名、厂址、使用说明、检验合格证等标识;产品除无相关合格证之外,包装上所印刷“重庆灵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根本不存在,并且部分产品随意冒用厂家名称。2012年10月和2013年4月分别两次向工商部门维权。
2013年5月15日重庆新骄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针对此事发出如下公告:


2013年7月7日重庆观音桥工商所答复如下:

工商部门诸多借口不要求新骄阳生物有限公司退还货款。
我该怎么办?怎么维权?
我的血汗钱!
我该怎么办?怎么维权?
我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