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语:这个案例应该是打击违法橄榄调和油中的首例,值得消费者借鉴。因为橄榄调和油不标注含量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定的属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案件,凡是符合推荐性案例条件中的违法事实都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如一些法官还以“瑕疵”为由判决,那消费者就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控告该法官枉法裁决追究责任。
人民检察为人民
童 涛
当事人因为购买上海融氏橄榄玉米胚芽食用调和油发生合同纠纷,诉讼于嘉兴市南湖法院。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详实,而且被告也认可诉争食品的违法事实,同意部分诉讼请求同意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的前提下。主审法官陈叶君故意违背法定程序、违背法律和客观事实做出枉法裁决。
当事人在按照法定程序上诉的同时,将枉法事实依据举报到南湖区检察院,该院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后,慎重决定给予受理立案。体现了检察院行使监督权、彰显司法公正的社会责任心!更让百姓感受到习主席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