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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橄榄调和油追踪1]以橄榄油的名誉销售食用调和油违法!

发表于:2016-07-23 点击:

    目前国内已有近十余名消费者将包括“恒大兴安芥花籽橄榄油(食用调和油)”“金龙鱼牌橄榄原香食用调和油”“多力橄榄葵花食用调和油”......等在内的多种食用调和油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分别在北京、成都、重庆、贵阳、长沙、武汉、南宁向法院或食药监管局起诉和举报,北京、贵阳、成都法院将于近期开庭。
    事情的起因源自于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30日发布第12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法〔2016〕172号),其中第60号案例是指,江苏盐城市东台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盐城市奥康食品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销售金龙鱼橄榄原香食用调和油没有标明橄榄油的含量,违反了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合计60000元的罚没款。
    案例裁判要点这样说:
    1.食品经营者在食品标签、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成分,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成分的添加量或含量,未标示的,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所谓“强调”,是指通过名称、色差、字体、字号、图形、排列顺序、文字说明、同一内容反复出现或多个内容都指向同一事物等形式进行着重标识。所谓“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是指不同于一般配料的特殊配料,对人体有较高的营养作用,其市场价格、营养成分往往高于其他配料。 
    叶光在看到这个案例后到重庆各大超市去了解情况,他看到的是市场上居然还在销售案例中所提到的“金龙鱼牌橄榄原香食用调和油”和其它品牌还在市场上销售,叶光想江苏盐城处罚金龙鱼橄榄调和油时是2012年5月到现在已是整整四年多了怎么还没改标签?这不是知法犯法吗?为了证实此事是不是只有重庆一个城市在销售或是全国普遍现象,叶光打通了成都、长沙、北京、贵阳、南宁、武汉、杭州等地的朋友电话告诉了此事,并请他们去市场看看。很快信息反馈给了叶光,各地都有上述品种在销售,零售价格以5升一桶计,大都在120元左右。同时叶光在重庆多家商场了解时,一些营业员见叶光想买橄榄调和油就劝叶光,你别买这个油(指橄榄调和油),价格比一般调和油贵近一倍,而且里面几乎没有加橄榄油。叶光听此,确实吃惊不小,对呀,以橄榄油的名誉如不明确标示所加数量价格又高出普通调和油近一倍这不是明显的违法吗!于是,叶光一个想法出现在头脑里,要用民间的力量来打击和阻止以橄榄油的名誉销售食用调和油的违法行为。
    6月9日全国人民都在过端午节时,上述各城市的超市里出现了购买各个品牌的“橄榄调和油”的购买者,他们打响了向违法生产经营者的第一枪。

以下是部分涉嫌违油产品

恒大兴安芥花籽橄榄油

金龙鱼牌橄榄原香食用调和油

多力橄榄葵花食用调和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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