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光之声-关注热点、焦点、疑点

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奋勇前行...

叶光·打假·维权

重庆叶光商品咨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指定质量法维权调查机构

http://www.yeguang315.com

[丘建东维权]致被投诉被起诉的仍很傲慢的福建省龙岩市司法局局长王辉明

发表于:2015-06-01 点击:

丘建东
2015.5.27

    诉求内容:    
    公民丘建东与2015.4.19致函龙岩市司法局局长王辉明,请求其商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文,争取避免最高法院《民诉法解释》88条2款的消极影响,龙岩市12345政务平台要求其限于2015.5.5前答复;为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公民丘建东于2015.5.11在新罗区人民法院诉龙岩市司法局行政不作为获受理。但是,为官不为,劲头不足的局长大人无动于衷,不但“庸懒散”而且傲慢十足,迟迟于2015.2.25派一科长一副科长约谈丘建东,一是表示道歉二是要求撤诉!建东不解:我投诉你司法局,起诉你司法局,局长就是第一责任人,你派出科长来见,犹如我想住进三星级酒店,你却安排我住宿机关招待所,双方思想的落差悬殊,且不说你要求公民撤诉的理由是否我听得进去,,你遣出的大使就说明你的傲慢。公民既然见你不易,那就法庭上见,这不是气话,《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转办意见:     
   龙岩市信访局 1、请龙岩市司法局 在 2015-6-11 09:09 前回复。 (2015-5-28 09:09)

责任编辑:none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ICP备05000872号 公安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备案号:50010501500072

版权所有(1998--2015):叶光之声.叶光打假维权网 后台管理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鹞子丘路62号1幢0811室(龙湖新壹街1号楼) 邮 编:400020 

电 话:13193161817 QQ群:84345578 E-mail:yeguang315@163.com 您是本站第位访问者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