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海涛)1.5kg和5kg重的密封袋装的面粉缺斤短两,2009年2月生产的面粉依然实施“免检”,两个截然不同的生产日期竟然出现在同一袋面粉的外包装上……昨日,西安市民孙先生首先搬出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依法向“问题食品”———“天菊牌面粉”提出所购面粉价款10倍的索赔要求。
昨日,家住西安市东郊的孙先生向本报反映,5月26日,他只身来到位于西安市西门里的“好又多”超市买面粉,在该超市二楼挑选面粉时意外发现,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国家免检”字样,竟然出现在陕西天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2月20日生产的“天菊牌面粉”外包装袋上。看到这种情况后,心存疑虑的孙先生又仔细查看这种品牌的其它袋装面粉,结果又看到一袋5kg装的“天菊”面粉的外包装上,赫然印着2008年12月5日和2009年2月20日两个截然不同的生产日期,而有的包装袋上却难觅面粉的生产日期。
孙先生告诉记者,问题接二连三出现,他又试着去检查面粉的重量。令孙先生大吃一惊的是,现场所称的两袋面粉都存在短斤少两,其中,一袋1.5kg装的面粉实际重量1.460kg,一袋5kg装的实际重量为4.976kg,如果再算上包装袋的本身重量,这两袋面粉的分量明显不足。为了保全证据、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孙先生将这些“问题面粉”以98元的价钱全部买回。昨日下午,记者查验孙先生提供的四袋“问题面粉”,这些面粉所暴露的问题和孙先生所反映的情况完全一致。事发后,孙先生在多次与厂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昨日依据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首先站出来向“问题食品”———“天菊牌面粉”提出所购面粉价款10倍的索赔要求。
据孙先生讲,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食品标签必须和实际内容一致……而“天菊”面粉的所作所为明显与新法相悖,为了维护自己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便在新法实施第一天首先站出来叫板“问题食品”,让10倍的索赔金“赔醒”生产和销售“问题食品”的商家!
(本文来源:三秦都市报 )
[老孙打假]食品安全法实施第一天 消费者叫板问题食品
2009年06月02日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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