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重庆人吴虎于9月19日,在四川中联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位于双桥子家乐福的分店内,花费966元购买了由一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佳汇泰”蜂胶软胶囊。“一共买了7盒,准备馈赠朋友。”吴虎说,但送给朋友后,却被告知,蜂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吃的,而且必须获得国家的保健食品认证才可以生产和销售。吴虎拿出自己购买的蜂胶软胶囊一看,上面的批号确为“川卫食准字****”的普通食品批号。
吴虎就针对“蜂胶”的相关内容进行咨询,并上网查询。“我查询后得知,蜂胶未列入2002年卫生部发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名单。”他说,我国《食品安全法》第50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而蜂胶却不包含于现有规定的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中。
吴虎认为该胶囊是假冒伪劣产品。随后,他还拨打了12315热线进行了投诉,并在工商局的主持下和该胶囊的生产厂家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分歧过大,未达成一致意见。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该公司负责药房销售的相关负责人。她表示,中联药房销售的“佳汇泰”蜂胶软胶囊质量没有问题,是经过省卫生厅认证许可了的。“《食品安全法》今年6月1日才开始实施,之前没有关于在食品中添加保健食品原料需要认证的规定。”她说,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胶囊是之前生产的,产品批号申报、审核和替换也在进行中,但并非吴虎所称的假冒伪劣商品。
吴虎因此向法院起诉。目前,青羊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青法宣 本报记者 董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