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人一: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二: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4008105858
投诉人:殷女士 黄先生 电话:15899768315
事实与理由 :
投诉人在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华强北店购买了一台VP-D3031三星samsung摄相机3850元,摄像机在购买不到半年,该款摄相机就出现质量问题,滤镜很模糊,致无法使用。于是在顺电华强北赛博广场4B19维修点进行第一次维修,更换了滤镜。但好景不好,六个月后又出现滤镜模糊的质量问题,于是在11月24日,再次在华强北赛博广场4B19“摄影族器材维修中心”更换滤镜,被收取了230元。
投诉人认为,正常来讲VP-D3031三星samsung摄相机经过两次“动手术”理应恢复健康,但经两次维修该款VP-D3031三星samsung摄相机又旧病复发,实在是让人生气。倘若按照每修一次花230块,一年修两次,年年修,简直是个无底洞……购买三星samsung P-D3031款摄相机至今使用不超过5次,这款三星samsung VP-D3031摄相机,外观几乎接近新机的外观,很是堑新,但却一直无法正常使用现在成了“居家”摆设。
投诉人认为,三星公司只管生“孩子”对于生产出来孩子的遗留症不管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应该受到社公的遣责。也不能以霸王条款针对消费者,三星企业做为一个知名企业理应进行人本位服务,为消费者服务到底,解决问题。但各被投诉人却无动于衷,收了钱把“烂”货推出去了事,这种极不负责任的做法实在是让消费者心寒!
综上所述,从投诉人购买VP-D3031三星samsung摄相机的客观情况上,该款摄相机在感光片上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本着为消费者服务的态度,希望三星公司重视该份投诉,本着公平革除霸王条款的态度上请妥善处理该事件,倘若无果本人将通过其他途径采取强有力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