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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京诉:陕西联通分公司计费系统

发表于:2009-02-20 点击:
来源:老孙打假网
 
    信访申诉人:李海京,
    邮寄送达地址:陕西省通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
    被信访人: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
    信访请求:
    1、确认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目前在网运行的电信计费系统及装置可靠性及是否经检验并有合格证明;
    2、强制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对短信包月服务进行二次确认;
    3、禁止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单方面以代收费名义从预交话费中扣钱;
    4、加强对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客服的培训及监管。 
    事实与理由:
    号码1338926####(2003年12月办理)和1315202####(2008年10月办理)为信访人所有。号码1338926####自2005年至2008年4月,陆续被8686、86869、8165、10662030等SP多次扣费的情况。尤其诡异的是, 10662030的号码分别于2008年3月18日13:40分及13:41分分别扣取费用0.1元,共计0.2元。但本人手机并未收到任何来自10662030的信息,本人根本不知10662030为何物,更不会主动向其发送信息。10662030发送的给我的消息(实际上,本人手机从未收到过来自10662030的消息,联通公司也承认是失误,这是什么失误呢?),我作为接收方,不应扣取任何费用,但却被扣费,这是什么样的计费系统?号码1315202####也屡次收到10655816的天气预报服务,本人并不需要这项服务,也知道原信产部早已要求SP包月服务必须进行二次确认。但事实是,本人从未定制过10655816的服务,更未进行过确认。 
    以上情况,本人都屡次向联通陕西分公司10010投诉,但10010每次都先把责任推给本人,说肯定是我定制了。直到本人拿出证据并多次投诉后,对方才承认失误,并表示要双倍返还。本人依据《电信条例》相关条款,要求联通陕西分公司赔礼道歉,对方拒不履行,并强制进行话费双倍返还。
    鉴于联通陕西分公司对本人手机话费的这种随意性处置(未经允许就以代收费名义扣费、一旦被发现,又强制双倍返还),本人非常疑惑:电信计费系统及装置,难道不需要有合格证吗?可以随意这样子操作吗?代收费不需要被收费方的授权吗?本人上网查资料,发现这种以代收费名义扣钱的行为普遍存在。 
    本人查了相关资料发现,“自邮电改革后,国务院于1998年将原邮电部承担的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话计费器等器具强制检定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于1999年将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要求对其强制检定。”那么,联通陕西分公司的计费系统应经过陕西省质检部门的强制检测检验并颁发合格证。
但竟然也发现了这样的案例---“中国移动甘肃白银分公司及中国联通白银分公司状告质监局违法行政”,明确拒绝国家法定检测检验部门的检测检验。根据网上消息,质监局工作人员也承认质监局并不具备相应的检测手段,但无论如何,除非全国人大或国务院发文,任何部门和个人是不能拒绝质监局行使其法定权力的。就如延安时期,没有人敢因为劳动人民不识字,不会写自己的名字而否定其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当时因地制宜,采取丢玉米粒等方式,让劳动人民行使投票权。  
    本人遂向陕西省通信管理局信访联通陕西分公司,得到的答复是:“关于联通公司计费系统检测问题,目前,我局已开展了交换机计费系统的检测检验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完成移动网短消息计费检测试点工作,现正在制定检测实施细则。我局将按照工业也信息化部统一安排,适时启动短消息计费检测工作”。 
    得到这样的答复,令我大吃一惊:原来,在网运行了这么多年交换机计费系统和短消息计费系统,甭说没有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证,连自己部内的检验合格证都没有???我是做软件的,我也知道大型系统的复杂性,但像电信计费系统这种关键业务支撑系统,居然没有检测检验并取得合格证就运行了这么多年,难怪那么多包括我在内的手机用户被多次“代收费”!!! 本人对此深感震惊,因此要求贵部就此事给予明确答复确认(见请求之第一条)。 
    关于代收费,这是联通陕西分公司屡次强调的一点,说是代收费。本人非常困惑,预交话费,那是我的钱,我打电话、发短信,你收费,这是协议中有的,无异议。但没有我的授权同意,你就帮我给代收费了?你代SP收费?我授权给你了吗?
    拿银行来说,本人通过招商银行的网银大众版即可完成交手机电话费的服务,银行代运营商收费,这个必须由我先通过招行网银提供的相关界面操作同意其代收费,并输入银行卡密码才可以,也就是,我同意招商银行的代收费服务,从我的卡上扣钱,并且扣多少钱,那也是由我主动操作并在此输入取款密码的。 
    那么,联通陕西分公司的代收费是何种服务?没有和我约定就代别人收我的费!!!这是明抢还是暗盗?根据在网上查到的一些资料,联通陕西分公司的这种代收费从法律和道义上,都是不合理的。SP的确能提供服务,用户享受SP的服务也的确应该付费,但必须是用户主动要求享受SP的服务,代收费必须征得用户的授权同意!!因此,工信部应明确禁止联通陕西分公司单方面以代收费名义从用户的预交话费中扣钱。 
    本人曾多次与联通陕西分公司对簿公堂,原因很简单:并不是为了那点钱,那对我并不是影响到我生计的钱,而是因为联通陕西分公司10010客服人员的胡乱解释。本人是做程序开发的,对我的手机使用情况和电信中的软件系统运行流程有所了解,因此,每次听了10010客服的胡乱解释愤恨不已,才不得已走上法庭。 
说实话,联通陕西分公司拒绝按照《电信条例》的规定赔礼道歉,让我不得不怀疑其诚信和作为国有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因此,贵部有必要加强对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客服的培训及监管。 
    本人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从小受的教育就是:社会主义、雷锋、为人民服务、诚实、守信。从毛泽东主席提出的“为人民服务”,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到江泽民主席提出的“三个代表”,再到胡锦涛主席提出的“八荣八耻”、建设和谐社会,都提倡政府工作人员要为人民的利益着想。温家宝总理最近也提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本人并不是一味苛求“完美”,但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几年来的一贯表现(不遵守主管部委的规定、短信包月服务不进行二次确认,随意“代收费”、客服人员胡乱解释),实在让人失望。
    陕西通信管理局作为电信企业的主管部门,应加强督导,帮助联通陕西分公司提高其系统可靠性、业务水平及服务质量。 
    以上请求,请依《信访条例》依法给予回复。
   
       此致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                             
                           信访人:  李海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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