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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文山打假]“中奖短信”连环套告他

发表于:2008-05-12 点击:

来源:成都晚报

    “新春送大礼,恭喜您成为幸运用户!直接回复8赢取100元话费回赠机会……”成都市民邓文山最近收到某运营商发来的短信,按照短信提示,他一步步对信息进行了回复,回复7次以后,100元话费不仅没见踪影,反而用去14.1元短信费用。邓文山认为运营商的行为属于欺诈,于是将其告到武侯区法院,要求运营商赔偿自己14.1元短信费以及1万元精神损失费。今日,武侯区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事件回放

  为赢话费7次回短信 结果空欢喜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清溪西路见到了当事人邓文山,他摸出手机告诉记者,2月29日上午11时17分,他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新春送大礼,恭喜您成为幸运用户!直接回复8赢取100元话费回赠机会……“对于此类中奖短信,我一向都比较排斥,但看到这条短信是我手机号的运营商所发的,我就回了条短信试试。”

  当天下午3时01分,邓文山再次收到运营商的短信:“您获赠的百元话费充值机会已成功发送到您的手机里,请您回复8确认查收。”邓文山立即回复了短信,7分钟后,运营商发来短信要求邓文山核对号码。邓文山耐着性子再次回复了短信,3时09分,他的手机短信铃声再次响起。“系统为您分配了第943张充值卡,有效期至08年12月31日……请回复8领取卡号和密码。”眼见话费即将到手,邓又按要求回复了短信,1分钟后,运营商的短信又来了,“您即将赢取的百元充值卡号是809935762,请您回复8确认……再按照提示领取密码,1小时内不确认,卡号作废。”

  “我怕前功尽弃,立即回了短信,但接下来发生的事差点把我逼疯了。”邓文山说,他回复了短信,运营商第一次提供了密码的前两位,并要求其再次回复以领取剩余密码……一次次地按下回复确认键后,当天下午3时24分,运营商发来短信让邓文山彻底崩溃:“真不幸运,您回复密码的动作慢了一点,这张充值卡被用户13×××××××××抢去了,别灰心,期待下次机会的到来。”

  3月12日,邓文山在运营商处打印出通讯费用清单,发现他总共给运营商回复了7次短信,总费用为14.1元。

  最新进展

  用户状告运营商 “这是欺诈!”


  “这是欺诈!”邓文山告诉记者,他事后找到运营商讨说法,运营商表示此事是短消息服务商所为,与公司无关,但公司将对他的损失进行双倍赔付。事后不久,运营商为邓的手机充值28.2元。“也许是为了兑现所谓的‘奖励’,运营商还将100元话费充到我的手机里。”尽管如此,邓文山还是不领情。

  “虽然他们的态度很好,但假设一下,如果我没有上门讨说法,他们(指运营商)还会不会把话费补给我呢?”邓文山认为,运营商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违反了《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业规定,其欺诈行为让广大用户利益受损。今年4月,他一纸诉状将运营商告到武侯区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14.1元短信费以及1万元精神损失费,并书面道歉。今日,武侯区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运营商回应 此业务与公司无关

  昨晚8时许,记者以客户的名义拨打了被告运营商的客服电话,客服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邓文山所收短信的发信人号码并非他们公司的号码,该号码应属于信息台或短消息服务商的号码,而所谓的回复中奖短信等业务与他们公司无关。工作人员还提醒记者:“如果您收到此类中奖信息,请务必仔细核实,不要轻易回复,以免遭受损失。”

  延伸阅读

  运营商为SP代收费 用户利益无保障

  据了解,一条垃圾短信的产生,通常要经过4类交易主体:信息的提供方委托短信服务商(SP)发送,短信服务商(SP)通过协议使用运营商的网络发送给手机消费者。

  SP和运营商之间是什么关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简单地说,如果开通增值业务,是由SP为手机用户提供服务,运营商仅负责为SP代收费,并从中提成。但由于运营商缺乏对手机用户的统一服务,用户的合法利益往往不能得到保证。”

  武法 记者 杨为为 摄影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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