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境 (手机:13860203040)
2008年7月4日,公民丘建东高兴地收到龙岩市建设局(龙政建(2008)便9号关于“房产抗震等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复函,复函称:
2008年6月25日,龙岩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8)第001号],市建设局对丘建东的复函内容大致有:
1、关于地震的震级与地震的烈度的关系
地震震级与地震烈度的概念是根本不同的,震级是里氏震级,属科研概念,而全国范围内包括我市七县区市境内的所有工程建设均是以国家标准抗震设防烈度为依据。
2、关于我市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及建设标准
按照《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我市新罗区、漳平市、永定县、长汀县、武平县为6度,上杭县、连城县为5度。2001年8月1日起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我市上杭县、连城县调整为6度,现全市范围内均按6度设防。
我市从1990年1月1日开始对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即1990年1月1日开始设计的建筑工程项目执行国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EJ11-89),2002年1月1日开始执行国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3、关于工程抗震设防的标准,在经规划局政府审核的建筑工程施工图中均有注明。未注明者不会通过政府审核。
丘建东作为民间公益人士,对此次政府信息公开的复函表示相当满意,并请求龙岩市人民政府迅速汇总制作并尽快在政府网站公布全市所有商品房的抗震设防烈度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