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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车载电视有声播放侵权扰民

发表于:2007-09-26 点击:

(一)公交车车载电视有声播放侵权扰民,大连一年来的有关情况如下:
有关部门一言堂,自己说了算

2006年初大连两会之际,大连市政协政法委出头,提议将全市公交车安装上车载电视,并将此列为2006年为民办实事20件之一。
不久,在大连《新商报》一角刊载此事,征询意见。
第二天就宣布: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但大多数人赞成安装车载电视。一晃2006年过去了。一年后的今天,大连市绝大部分公交车都安装了车载电视。
评论:这个过程不能不让人感到,有关部门一人就演了一台戏,自编自演,自己为自己叫好。
——头天登报征询意见,第二天就宣布大多数人赞成?速度惊人!
——有这样征询意见的么?
这么短的时间内,好多市民没见到《新商报》,怎么参与?
——征询的过程有无监督?统计的过程是怎样的?我们不知道。
——第二天就宣布结果,这个结果是怎么得来的?就凭几个电话?

2006年夏天——辽宁某报在大连随机采访乘客,得出的结论是70%的乘客反对车载电视出声播放。
——而有关部门通过大连晚报说大多数人喜欢车载电视。
——到底谁说的符合实际呢?其实搞一个民意调查就可以得出答案,一年多过去了,有了足够的了解了,此时搞民意调查的就更可以反映出广大市民真实的想法,有了一年多体验后的想法。
只是附带说一句,搞民意调查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要有监督。要给乘客和广大市民足够的时间,要保证足够的参与人数,不许作弊,不许包揽选票,不许派人拉选票—以保证让全体市民信服。

关键词: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

2006年一年是乘客不堪其扰的一年,不断投诉的一年,也是投诉了也不管用的一年。
乘客受不了车载电视出声播放的吵闹,就向公交车司机求情,请求关闭声音。司机的答复是,司机控制不了,关不了也调不了,司机若把声音弄没了,要被罚100元。
司机说,俺也嫌它吵得慌,每天叫它吵得头晕脑胀,遭老罪了,可遭这个罪和谁去讲?谁听啊!
乘客投诉到大连市客运管理部门说,请求你们了,被吵得头痛,上了公交车得不到片刻的休息,实在是太痛苦啦!
——得到的答复是,这不是俺们一个部门说了算的事,声音太小了谁还做广告呀?再说俺们还播公益广告呢。

——乘客提出建议
敬老爱幼,公交车上防扒手等公益广告当然好,其他如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大连城市美,都好。
——车窗上张贴了不少商业广告,完全可以拿出一部分位置来张贴公益广告。
另外,采取欧美、日本等国的静音播放,屏慕上的文字,画面大家一看就懂,为何一定要出声播放呢?这让乘客怎么休息呢?
飞机上乘客想听可以戴上耳机,这就不会影响其他乘客的休息,你们为什么不学学人家呢?
客运管理处答复:
欧美、日本是发达国家,咱们是落后国家,哪能和人家比?
——实际情况是,乘客投诉多了,客运管理部门曾经调小了部分车辆的声音,但投诉少了,又将声音调大。总体上声音小的很少,共同的一点是坚持出声播放却是坚定不移的。

投诉到政府有关部门,得到的结果是互相推诿,踢皮球,或者是像商量好了似的为车载电视出声播放的辩解,其中不乏精彩的高论。

——投诉到大连市环保局,答复是:(1)公交车属移动交通工具,公交车里的噪声不归环保局管。
(2)“商场可以播放音乐和广告,公交车上为啥不行?”

——投诉到大连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答复是“—知道了。”而且永远是这一句。

——投诉到大连市市长热线12345,答复是(1)你不愿意听,有人愿意听,你嫌声音大,还有人嫌声音小呢!
(2)他们是企业行为,政府不能强迫企业。
(3)你是谁?你是干什么的?(态度强硬)。
(4)不属真实姓名和电话不予答复。
(5)现在则什么都不说,听完投诉后就说三个字“知道了”。

——下面说说大连的报纸:
早在2005年个别公交车上安装了车载电视,大连日报,大连晚报,都曾载文反映了广大乘客反对车载电视出声播放,并质疑车载电视强制收听的合法性。
进入2006年,类似的文章不见了,乘客投诉到各报社热线,反映车载电视出声播放影响乘客休息,得到的答复统统是——知道了。
到后来,大连晚报开始替车载电视叫好了。说乘客在公交车上不寂寞了。
2006年7月,大连日报载文,文章开头例举了车载电视出声播放给乘客带来的烦恼,结尾笔峰一转,引用周律师的话说:“即使播放广告的声音确实影响到了某位市民,但由于公交车属于公共场合,市民行使个人权力有一定制约,有时只能放弃自身的一些权益要求。”

——大连日报的这篇文章就等于划了一个句号。明白无误地告诉大连老百姓,你们讨厌也好,反对也好,投诉也好,统统都是白费劲!
——这最后一个理论在全国各地都是惊人地一致,一个字都不差。
——看来是全国统一的结论了。
也就是说,要告诉全国人民,从今以后,只许我出声播放,强制你收听,因为公共场所我说了算,而你不能反对,投诉到哪儿都没有用!

——奇文共欣赏,中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法律解释诞生了!中国历史上里程碑式的创举!有关部门的王牌理论。实现移动电视在所有公交系统和所有公共场所的全面覆盖并坚定不移地有声播放,就全靠这个理论了。
——利益集团与有关部门共同运作,精心炮制的理论就这样公布于全国了。

——霸气逼人,而且以为霸气可以搞惦一切。
——其实霸气是纸老虎,可以吓唬人于一时,但不能持久。可以打压反对的声音于一时,但不会长久。霸气只能积怨结仇,霸气永远不能征服人心。建设和谐社会与文明社会必须反对霸气。
——霸气不好,还是有理讲理好。

——“公共场所请勿大声喧哗”,是规矩,是文明,是礼貌,是传统,是美德。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是公民良好素质的体现,其核心就是对他人的尊重。从小到大,父母、老师、社会都是这样要求我们的,这是大道理。

——在公交车这个公共场所,我国的做法与欧美、日本截然不同,欧美、日本的公交车上的车载电视有图像没声音,是静音播放,而我们是出声播放,不管播放的声音是高是低,都是为了让乘客能听见,也就是强制收听了——大家评一评理。谁尊重乘客?谁不尊重乘客?
谁维护了公共场所准则?谁破坏了公共场所准则?
——德国一位居民告诉中国记者:一个人的素质往往体现在日常小事上,自觉在公共场所保持“静悄悄”既是社会公德的要求,也是公民文明素质的体现。

——中国一些海外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被众多国内外媒体点名批评,被批评最多的就是中国游客在公共场所大声讲话,旁若无人,引起当地居民的普遍反感和不满。这反映了一些中国游客只顾自己、自私自利,不尊重他人的丑恶一面。

——有关部门搞的移动电视在公交车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有声播放,就是只顾自己,不尊重他人。
——说是宣传精神文明,而采用的宣传方式却不文明。
——实际就是在破坏公共场所保持安静的准则,而且是带头搞破坏。
——实际上是在鼓励中国公民在公共场所大声讲话,不见在公交车上打手机以及交谈的乘客嗓门都加大了,目的是压过车载电视的播放声。
——将来国内外媒体再批评中国海外游客在公共场合大声讲话没教养惹人烦时——完全可以追到有关部门强制推行的移动电视公共场所有声播放这儿。

——“公共场所请勿大声喧哗”,是大家共同遵守的社会公德。有人敢于蔑视它、破坏它,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双重标准?——特殊团体不受社会公德制约?——让那些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的大多数人怎样想?——若大家都袖手旁观,任其发展下去会怎样?到了任何部门都以自己特殊而敢于蔑视、破坏社会公德之时——我们的社会是个什么样子?

——有关部门本应是文明的倡导者与示范者,可他们却倡导了什么?示范了什么呢?他们本应具有比普通公民更高的文明素质,而如今他们却带头破坏公共场所的文明准则!
——中国有着几千年的文明史,中国的众多传统美德为世人所赞美。而如今却有人公然大规模地破坏公共场所文明准则。这是怎么回事?——社会公德要不要了?

——这事中央文明办应问一问,查一查,管一管。
——否则我们怎么教育我们的孩子?告诉孩子说公共场所文明准则改了?可以大声讲话而不必考虑他人的感受吗?

——还有一件事让我们更琢磨不透了。就在有关部门大力推广移动电视有声播放并要将其覆盖全面一切公交系统,一切公共场所之际。
——霹雳一声震天响——铁道部宣布进藏列车不播放任何广告。
——真不容易!唯有进藏列车与欧美、日本一致,静音了。
——大慨这也是今后在中国能找到的唯一一个没有广告声的公交线路了。
——请注意,目前,车载电视有声播放正在铁路列车上逐渐铺开。而且要覆盖每趟列车。
——为何唯独进藏列车静音而且信誓旦旦地向世人保证坚决不做任何广告呢?
——要知道,全国各地众多报纸为此叫好呢!一片赞美之声!
——实在让人不解,铁道部没详细讲,就只能猜了。
——也许进藏列车上外国游客多——是为他们安静着想吧?
——若真是这样,真羡慕进藏列车,真羡慕进藏外国游客!还是外国人的命值钱!没人敢强迫他们听车载电视的出声播放!也感慨中国人的命真是贱,贱到不能享受安静!贱到只能被强迫收听!
——就感叹:中国人何以自轻自贱同胞如此之甚!

——附文:大连治理城市噪音。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环境污染投诉中,噪声污染投诉都高居榜首,许多城市投诉量的70%都是投诉噪声。
我国各城市也在想办法把噪声降下来,如大连市2007年2月份做出的饮食、娱乐服务业禁入居民楼的规定,就是向噪声开战的一个举措。此举甚得民心。
大连市在治理城市噪声方面还做了其他大量工作,如快速路、轻轨近居民区处设立隔音屏障等。每年都组织力量为考生安排最安静的考场赢得了大连市民的称赞。
——有练歌房噪音扰民,或工地超时施工噪音扰民。环保局接到举报都坚决治理。
——大连市与全国一样,对治理城市噪声污染非常重视。
——但不明白的是,公交车车载电视有声播放,干扰乘客安静休息,侵权扰民咋就管不了呢?


附文:全文摘自2007.4.5,大连《新商报》第29版(左下角)。

世通华纳进驻大连一周年,将全效传播理念带入大连商圈
“城市T频道”覆盖400万市民
新商报讯(记者吴晓冰)昨日晚6时,在大连凯宾斯基酒店三楼宴会厅隆重举行了“世通华纳大连开播1周年庆典暨卖动传媒品牌推介会”。此次推介会得到了大连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传媒界高层、公交集团及知名企业代表的广泛关注。
在大连,世通华纳于2006年率先推出了真正适用于公交车媒体的“城市T频道”,经过1年的发展,目前已经覆盖大连市区74.7%的消费人群,日均影响近400万城市居民。截至目前,共签约公交线路58条,累计安装近3000辆公车、4500余台液晶电视终端。节目的定位是“贴近民生”,内容围绕着百姓的衣食住行,以及短小精悍的都市信息等。同时也为政府各相关部门在精神文明倡导,公共道德推广等方面增加了一个宣传平台,更得到了商家客户的认可与信赖。
随着城市公交体系的日益发展以及市民信息需求形式的变化,作为国内公交移动电视领域的领航者,世通华纳在境外巨额资本注入与国际化战略的支持下,整合推出“中国最大的移动电视广告联播网”,并将其作为“卖动传媒”这个全新品牌推出,受到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而“卖动传媒”在大连的强势亮相,正是在“城市T频道”取得了成功的基础上,依托世通华纳集团强大的实力,将一种“全效传播”的全新理念融入滨城商圈。(全文完)


请参见以下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37、4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6、2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7、98、119、121、12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7(四)、第32条(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6、7、8、9、10、11、14、15、17、18、35、41、42、43、50条。

(二)回答你是谁?你是干什么的?

投诉到大连市12345市长热线时,“你是谁?你是干什么的?”是必问的话。
——这个问题说起来占篇幅、占时间。但还是说几句为好,以防被曲解,甚至被扣帽子。
回答是:我们是普通的中国公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祖辈为贫下中农,父母辈均为工人阶级。从小到大接受的是社会主义教育。我们拥护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拥护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胡锦涛总书记建设和谐社会思想。坚信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感谢共产党,感谢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为使我国日益强大,为让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幸福所做出的一切坚辛努力。
我们坚决反对台独,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的活动。反对恐怖主义。坚决维护祖国的统一与完整。
我们是无神论者。不信任何宗教。不信也不参加并反对任何邪教。我们不受任何利益的左右,我们只跟共产党走。

反对公交车载电视强制收听要求静音我们不谋求任何金钱利益,也反对任何威胁利诱。我们只要安静的乘车环境。我们只跟共产党走。

我们热爱和平,与人为善。认为大多数人都是好人。互相尊重是美德。我们力求与大家和睦相处,我们愿和大家都成为好朋友,而不愿无端与别人成为冤家。我们也愿意帮助别人,响应号召热心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扶贫帮困的捐款捐物活动。
我们与大家一样身体健康,有正常的听力、正常的心理和正常的感受。
我们与大家一样喜欢音乐,也喜欢唱歌。但我们不会在公共场合唱歌。我们去不打扰他人的地方唱歌。

我们就是这样的人,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的普通公民。为防止被曲解被扣帽子,我们再次强调——移动电视说要宣传党的思想方针政策、宣传精神文明、宣传大连美、宣传助人为乐、敬老爱幼。宣传车上防扒手……等等,很多很多,内容也相当好!完全赞成!完全拥护!
但宣传这些完全可以静音宣传。我们认识字,屏幕画面上讲的什么一看即知。另外,还可以采用印刷彩页形式粘贴在车窗上沿,随时更换不同的宣传主题就是了。
——这样你也宣传了,车厢里也安静了。也没人投诉你出声扰民了。乘客也满意了,从心里感激你是真正地为民办好事,实行的是文明的宣传方式,感谢你对乘客的人文关怀——这样不好么?

我们说欧美、日本公交车车载电视静音播放是文明、是人文关怀,批评有关部门搞的车载电视出声播放不是文明、不是人文关怀,这不是崇洋媚外,而是强调要学外国好的东西,不好的东西坚决不学。
这不是妄自菲薄。实际上我国是千年文明古国。社会主义的价值观与文明观也远远优越于资本主义。其文明成果也被世人所称颂。

我们吸取国外精神文明好的东西来丰富我们的精神文明,我们就会更优秀、更完美,我们理应做得比资本主义更好。
我们说欧美、日本车载电视静音播放是文明、是人文关怀,说有关部门搞的车载电视出声播放强制收听是与文明背道而驰,与和谐与人文关怀背道而驰。有关部门肯定不服气。这不奇怪,因为这触动了他们一门心思捞钱的利益。这好办,把这些话公布于众,让大家讨论一下,对错自有公论。

一年多来(有的城市时间还长),车载电视已普及全国三十多个城市,铁路列车相当部分也安装了车载电视。
一年多来,广大乘客不堪其扰纷纷投诉抗议,但都被有关部门给拦下了。永远不让上层领导知道这件事。有关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维持车载电视,用踢皮球,“啊,知道了”来对付一切投诉,真正做到了让你无可奈何。
——一些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曾表示要提交反对强制收听主张静音播放的提案(见2006年以前各地报刊)——结果到后来莫名其妙地没了下文。

——请有关部门查下一下:“院外游说团”。

——广大乘客向各部门投诉反对车载电视出声播放呼吁静音播放,许多乘客在网上表达了愤怒与抗议,结果是根本改变不了有关部门的铁石心肠。
北京乘客李鸿伟忍无可忍状告车载电视扰民被驳回。这就是有关部门与有关部门合作压制广大乘客意愿的结果。

李鸿伟被评为2005年全国挑战垄断行业十大维权人物的第三名。入选理由是:维护乘客空间不受打扰。维权事件为:叫板公交车内电视广告。该评选最后说到:……2005年10月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驳回。不管李鸿伟能否胜诉,他那股敢出头、敢较真的劲头,无疑已经赢得公众的肯定。
李鸿伟可以青史留名了。老百姓心里有杆称,谁对谁错心里当然清清楚楚。

还有一个人也青史留名,人民永远感激他。他就是年薪一美元的美国纽约市长布隆伯格。
他上任之初得知纽约市民投诉最多的是城市噪声,他就开始大力治理噪声,发誓要“让纽约安静地运转”。他告诉纽约警察,不用测声仪器,你的耳朵就是标准,你有权制止噪声扰民。——他亲自抓市民反映强烈的冰淇淋车走街串巷放音乐叫卖及狗吠等扰民事件,一抓到底,成效显著。赢得了纽约市民的拥护与爱戴。
——纽约市长布隆伯格是顺从民意治理噪声。而我们的有关部门却干了些什么呢?比一比难道不惭愧么?
——布隆伯格是顺从民意,维护的是基层最广大民众的利益,不怕得罪特殊利益集团。是真心实意地为民办实事。而我们的有关部门是在维护谁的利益呢?

欧美、日本的公交车车载电视无声静音播放,而我国的车载电视却坚定不移地出声播放;南方一些城市甚至强迫出租车出声播放;列车上就更恼人:从始发站到终点站全程出声播放不停歇!

比一比吧
谁更文明?
谁更尊重乘客的休息权?
谁更关爱人的生命?
谁更关爱乘客的身心健康?


(三)请懂法律的同志、有公正心、正义感和社会责任心的各位贤达帮助评一评理:

谬论一:“商场可以播放音乐和广告,公交车上为啥不行?”
反  驳:—公交车与商场不能简单相比。
1、商场门口喇叭大声招揽顾客是被禁止的。
2、大部分商场内部播放声都很小,而且还有许多商场为静音营业。
3、唯有货架上陈列成排地安装了液晶显示器,才异常吵闹。
4、顾客可以选择较为安静的商场,而公交车是市民每日出行的必需。
5、公交车不是纯商业性质,更多的是公益性质,要更多地强调社会责任感和社会文明窗口的示范作用。
6、是否尊重乘客,是否遵守社会公德,公交车也是一个城市的文明风向标。

说明:我们的认识有限,请各位贤达给予更深的阐述。

延伸思考:——据《消法》:选择权被剥夺。公交车的性质,公权与私权,公共资源的合法运用与滥用。


谬论二:“你不愿意听,有人愿意听;你嫌声音大,还有人嫌声音小呢!”
——有记者采访载客摩托车主:你们走街串巷,摩托上还载着个音箱播放音乐,居民们对你们有意见呢!
——摩的司机回答:“你不愿听,有人愿听;你嫌声大,还有人嫌声小呢!”
——请大家评一评:这是在讲理还是在抬杠?
——这使人想起网上有人发贴子说;你不爱听公交车车载电视播放声你可以去买小轿车,去打的呀!——该贴子激起其他网民的愤怒遣责。

——被太多的人反对而恼火而气急败坏也是人之常情。但也得拿出点让人心服口服的东西来辨解,否则只能留下笑话。

——2006年夏天,辽宁某报随机采访了乘客,结果是70%的乘客呼吁车载电视静音播放。
——这个数字比较接近现实,不是虚假的。——实际上,说80%的乘客反对出声播放也不过分。

谬论三:“他们是企业行为,政府不能强迫企业。”
错:企业损害民众利益,政府当然有权管。公交车上搞强制收听,危害乘客身心健康,这样的企业行为政府不管谁管?

谬论四:这是大连市客运管理处的答复:车载电视播放声为70分贝,不超分贝就不是噪声。
——错!国内外专家学者早有定论;噪声不能单以分贝定义。
——有关部门的这个分贝理论是坚持车载电视有声播放的最后一道底线,即使遭到强烈反对也要拼命守住的底线。
——分贝之说是个陷井,是进入纷争不断的恶性循环的陷井。
——唯有静音才是消除纠纷的出路。

谬论五:谬论来自网上。
甘肃某律师说:“从法律上说,消费者只有在被动接受有偿服务的情况下,才构成侵权行为,而车载电视为乘客提供的服务是无偿的,所以还不能说是侵权”。
——这是瞪着眼睛乱说。
举个通俗的例子。我拉小提琴给你听,琴声美妙无比,你走哪我跟你走哪,免费拉给你听,不收费,无偿服务,你答应么?
——无偿服务不是我们要的,你硬强迫我们接受,你就是侵权,就是违法。

——另外,车载电视是没有向乘客另外收费,但是它向在车上做广告的企业和商业收费,企业当然要把这笔广告费摊到销售成本中去,最后买单的还是天天乘公交车的广大乘客,应了那句话——羊毛出在羊身上——乘客乘车当时没有交费,但最后实际是交了。
——这位甘肃律师的“无偿服务不算侵权”之说,荒谬至极。
——相信各位法律方面的贤达会有更精辟的论述,来驳斥这个说法。

谬论六:
——请注意,下面这个谬论在媒体上见到的次数最多。在上海是张三律师说的,在北京是李四律师说的,在广州是王五律师说的,在武汉就是赵六律师说的,在昆明则变成消费者协会负责人的话了。
——特点是一个字都不差,都在为车载电视出声播放辩解。
——这里再重复一遍(网上也可以查到)。“即使播放广告的声音确实影响到了某位市民,但由于公交车上属于公共场所,市民行使权力有一定制约,有时只能放弃自身的一些权益要求。”

没训斥我们,却透着一股霸气。
用词不多,不经意间已完成了偷梁换柱。
“某位市民”——把讨厌公交车车载电视出声播放的众多乘客说成是某位市民。
——多数人变成了少数人——少多少呢?少到了“某位市民”——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就变成了“某位市民”得服从大多数,——忍着点吧,听吧。
———市民的什么权力有一定制约呢?市民在公交车上要放弃自身的哪些权益要求呢?
——是谁要制约市民在公交车上的权力呢?
——是谁要求市民在公交车上放弃自身的一些权益要求呢?
——哪条法律规定市民的权力要有一定制约呢?
——哪条法律要求市民放弃自身的一些权益要求呢?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么?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么?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么?
——如果国法都没有让市民放弃自身的一些权益要求,你凭什么要让市民放弃自身的一些权益要求呢?
——就为了让车载电视有声播放占领一切公交系统,搞强制收听,听也得听,不听也得听,你就要求让市民放弃自身的一些权益要求么?
——你就是国法么?
你说了算还是国家法律说了算?
——这条谬论一开始还真唬人。
用法律专家人士的身份来唬人。但却拿不出是哪条法律制约了市民。又拿不出是哪条法律让市民放弃自身的一些权益要求,以及放弃哪些权益要求。
——就像拿了把木头枪打劫,蛮横的样子装出来了,可说话却着三不着俩,让人觉得荒唐可笑。

——其实应该这样问:
乘客在公交车上有无休息权?
——恐怕没人敢说:没有!乘客在公交车上,列车上、客机上,客轮上没有休息的权力!
——走遍全中国,大家都会说——当然有休息权啦!乘客在公交车上、列车上、客轮上、客机上当然可以休息啦,这有什么疑问么?
——走遍世界各国、全世界的人也会异口同声地说,乘客在公交车上、列车上、客机上、客轮上有休息的权力。

——那么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律师想说的“制约”是指市民在公交车上的休息权有一定制约么?不许乘客在公交车上休息么?或要求市民在公交车上放弃休息的权益?还是想说,市民乘客机、乘客轮、乘坐列车可以休息,而乘公交车就不允许休息呢?

如果此时在法庭上,众目睽睽之下,法官要求车载电视的律师来回答这些问题,估计他们会与全世界人民一样。说:乘客在公交车上当然有休息的权力了!
如果是这样的回答,那我们与车载电视的律师们就有了共同语言;一致承认乘客在公交车上有休息权。

——这样,我们就可以继续讨论了。既然你承认乘客在公交车上的休息权,那么你们为什么要用车载电视有声播放打扰在公交车上休息的乘客呢?
——乘客们正在公交车上休息呢,或坐或站、或读书看报,或闭目养神,或欣赏窗外街景,本来安安静静,大家在车上休息好好的。
突然来了人,安装了一个车载液晶显示器,安装了两排喇叭,一会儿辣歌劲舞,一会儿大片儿简介,一会儿商业广告,一会儿足球进球全场欢声雷动,一会儿公益广告,一会儿张三向李四献花道歉,一会儿教你炒菜,一会儿乒了乓了地敲篮球,一会儿开业大吉,大减价,一会儿又是一群公司来向全市人民大拜年!一会儿是新闻全景,一会儿是卡通动画片、一会又是相声小品乐翻天……

——车载电视决策人同志以及车载电视的律师同志们,你们这样出声播放怎么让乘客能得到休息呢?
——你们拿这么多的内容喋喋不休,永无休止地往乘客耳朵里硬灌。试问:乘客的耳朵、大脑、神经、心脏,又怎么忍受得了呢?

在大连开播一年多来,千呼万唤,苦苦哀求,甚至要下跪向你们哀求,通通改变不了你们的铁石心肠!
在全国三十多个城市开播一年至二年不等时间里,众多乘客通过各种形式表达他们对出声播放带来的烦躁与痛苦,有的苦苦哀求,有的言词激烈,强烈要求静音——可这些都被你们硬说成只有一两个人反对,多数人叫好。
——如果车上坐的是你的父母,请求你静音播放,你也这样铁石心肠么?

——浙江环保局一位同志说到:
“现在不是文革时间,不要强制别人听广播,给人一点自由的空间。”
我们认为这句话说得好。

车载电视播放的一切内容在电视上,广播电台上都可以播放,报纸上也可以刊载。为何还要在公交车上永无休止地播个不停不让我们得到一丝的喘息呢?为什么非要强制我们收听呢?为什么坚决地不让我们在公交车上休息呢?
——请各界贤达评评理。
(四)致尊敬的移动电视出声播放决策者同志

一年至二年以来,回顾一下你们在全国的所作所为,忍不住要说几句:
你们搞的有声播放在全国有个共同点,即一开始新鲜,上车有电视看,不错!时间一长问题就出来了,一是声音大害人——耳朵受不了!大脑受不了!神经受不了!心脏受不了!
全国各地都有在网上发贴反映老人、心脏有疾病的人在公交车上受不了车载电视有声播放的吵闹,投诉之后吵闹声依旧的情况。
看这些帖子,就想问你,你们家有没有老人,你们家有没有心脏不好的人,假如公交车上这些老年人,这些心脏不好的人是你的家人,你们会怎样对待他们呢?

二是声音不大也有干扰。学生对你们搞的车载电视有声播放很不满,拿我们的孩子来说,上学放学在公交车上有默念英文单词的习惯,或在车上想当天的课程,在大脑中默默地将课程过一遍——这是一个好习惯——即利用在公交车上的时间,抓紧点滴时间学习。家长和老师也鼓励学业生这样做。可是现在不行了,孩子反映:车载电视有声播放干扰学习,即使声音不大也干扰,因为不管喇叭里说的、唱的都是熟悉的汉语,怎么也挡不住,一个劲地往耳朵里灌,想复习、默念单词结果被搅得心烦意乱,啥也干不成。

——我们知道,很多学生都很热爱学习,抓紧点滴时间,在上学放学的路上乘公交车时也在思考功课,我们表扬并鼓励这种珍惜每一寸光阴的精神,我们应尽量替他们着想。哪怕有20%的学生在公交车上思考学习的事,哪怕每天上学放学在公交车上只学40分钟我们也要大力支持,至少,我们尽我们所能不干扰他们。
可车载电视有声播放的喋喋不休却在干扰这些学生。这就让人不高兴。

——假如20%的学生在公交车上思考学习上的一事,或默记英语单词,全国该有多少学生?
——假如每个学生上学放学乘公交车时间总共按40分钟计算,一年下来是多少小时?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你们不觉得你们是在打扰学生学习么?你们意识到没有:车载电视在公交车那相对封闭的车厢里搞有声播放对学生的干扰有多大么?
——你们干扰了全国多少学生?你们耽误了他们多少宝贵的时间?
——如果你的孩子愿意在公交车上默记英语单词,你也会铁石心肠地坚持车载电视有声播放么?
——请不要嘲笑学生们抗干扰能力太弱,学生们考试时政府和全社会帮他们找最安静的地方——还是检讨一下你搞的有声播放对学生的干扰吧!

——我们有个困惑,就是怎么也搞不明白,你们每天在公交车上播放的内容,与我们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所了解的信息几乎完全相同,也就是所谓的重复信息吧,不同的是就是车载电视搞无数遍的重复,从始发站到终点站,从早到晚不停歇……

——为什么要把这么多的重复信息硬往我们耳朵里灌呢?
——每天我们都能看电视、听广播、看报纸——国内外大事、时事新闻、党的方针政策、体育赛事、文娱活动、吃穿住行旅游休息、各类商业广告、公益广告、本市各种应季活动——我们都听了、也看了——何用你来重复?——难道电视、广播、报纸不如车载电视吗?
——好,重复就重复吧,你静音播放就是了——为何非要出声播放让我们不得片刻安宁呢?

——尊敬的决策人同志:如果有人把这些声声不绝于耳的重复信息放到你的小轿车里,强制你天天听,你同意不同意呢?

我们在公交车上是否像你所说那样寂寞呢?
——不是的。我们不寂寞,我们有自己的安排。我们可以读书看报,我们可以学习。许多工作的人要充电,参加了各行各业的补习班、提高班,以提升业务技术水平。在公交车上我们可以看学习材料、预习课程。下课后在返程公交车上可以把老师讲的课程在脑子里默默地过电影式地回想一遍。

公交车正常的运转声不包含任何语言信息,不会影响我们默默地回想功课。
我们很好地运用了乘车时间,我们不寂寞,我们在学习,我们很充实。
——可你们非要把大量的重复信息一个劲地硬往我们耳朵里灌,不管声音大小,都迫使我们中断思路,根本学不成!望着公交车棚顶一溜两排的喇叭,我们心中腾起一股股莫名的愤怒!

我们乘公交车去上班,在车上我们想的是怎样干好这一天的工作。下班了,我们乘公交车回家,此时,工作了一天的我们已经很疲劳。不管是坐着或是站着,我们很想闭目养神,稍事休息。多少年来我们熟悉的公交车转声像催眠曲一样,伴随着我们,我们的感觉一直良好。

——自从安装了车载电视,这一年多可把我们折腾苦了!大量重复信息无休止地往我们耳朵里灌,无论声大声小都使我们休息不成!闭目养神从此和我们告别!
——我们不禁要问:我们在公交车上有没有休息的权力?望着那不管我们死活依旧喋喋不休的喇叭,我们的心中愤怒不知道该如何表达!

世界上的买卖数不胜数。但有的能做,有的不能做。
即害人的、损害他人健康的不能做,还有一个就是强加于人的不能做。
——这两种买卖世界各国法律都不允许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也不允许做。
——而你却兼而有之,这两种买卖你全做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如果你静音播放,只有图像、画面没有声音,我们就不能说你损害他人健康,也不能说你强加于人。
——尊敬的决策人同志,世界上那么多的买卖可以做,你为何偏要做这种法律禁止的买卖?

——“全国每天整合2亿人次受众规模……只要置身车内,就一定能接受到播出声音和图像,除非你闭眼不看,堵耳不听。这种垄断性传播决定了无可比拟的优势…强制收听,广告信息流失率几乎为零…公交车是一个封闭的视听环境,频道单一,带有垄断性。受众无法关机或更换频道…车载电视市场价值100亿元……”
    ——以上是你招商拉广告时常说的话。

——我们乘客成了你们广告招商讨价还价的筹码。我们乘客就像被你们捏在手里卖来卖去一样。
——把我们卖了就卖了吧,因为你认为你有权卖我们。谁让我们是工薪阶层,普通老百姓,买不起小轿车也不能天天打的只能乘公交车呢!

——说句心里话,我们愿意帮助公交车,也愿意帮助你们。如果只看广告而不听广告就太好了。如果这样能减少市财政对公交车的补贴,如果能帮助你们发大财,我们愿意帮忙,也愿意支持广告业的发展。

——但你非要搞出声播放,非要搞强制收听,把我们卖了还把我们的耳朵灌得满满的,让我们的耳朵、大脑、神经一刻也不得安宁。
——这就让我们伤心,让我们痛苦了!
——那你就有点欺人太甚了!
——相对封闭的车厢、就那么大小的空间、我们无法选择不听,躲又躲不掉,心里对强制收听就讨厌,就气愤、就有受辱的感觉,就气愤是谁这样破坏我们的出行的声环境?是谁让你这样无礼地安排我们的生活的?

——历史上,只有法西斯搞过强制收听,他们强制被俘人员长时间地收听预先编辑过的声音,这种强制收听就变成了折磨人的酷刑。
——我们不想把谁说成是法西斯分子。只是要说明,强制收听的确折磨人,严重者可以把人逼疯。

——还请你注意,心地善良的人绝不会搞强制收听,搞强制收听的人,大家不会夸将他心地善良,光明正大,心底无私。
——办企业做买卖求利益无可厚非,但若只顾自己挣钱,不择手段,不惜伤害他人的权益与身心健康那就太不地道了。
——世界上的买卖那么多,你们干什么不好,干这种强制收听害人的买卖?

——另外,想问一下,有件事是不是你们干的?
与环保局统一了口径,说——“商场可以播放音乐与广告,公交车上为啥不行?”
——于是就去各大商场超市推广液晶显示器,于是就开始出声播放广告,于是商场超市就喧闹起来了。而且毫无掩饰地全都是商品广告,吵得顾客不得安宁。
——用心可谓良苦,手段可谓高超。为了让一切公共场所都充斥广告声。——一旦遭到遣责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回答,“商场能播放音乐和广告,公交车上为啥不行?”
——这样就可以互相证明合理性。还可以证明法不责众的正确性。

——当然,你们也碰了钉子,比如沃尔玛超市,坚决不安装你们推销的液晶显示器,根本没有像你们希望的那样货架上成列成排地安装液晶显示器,然后从早到晚无休止地播放广告。
——我们感谢沃尔玛,表扬沃尔玛,沃尔玛没有趟你们这汪浑水,沃尔玛坚持了自己的企业文化和企业原则,也坚持了做人最起码的良心与道德,沃尔玛才是真正做到了为顾客提供一个安静的购物环境。沃尔玛当得起广大顾客对他们的尊敬。

移动电视有声播放决策同志:
——请一块儿看看你们的策略是否如下:一是堵,二是拖。
什么是堵呢?
堵就是堵住下情不使之上达,让上级永远不知道真实情况,有点类似欺下瞒上。对上级,你们可以说,车载电视一派大好形势,全国人民都赞成搞车载电视有声播放。
对下,尤其对反对车载有声播放的投诉,你们或找律师替车载电视辨护,或与各部门统一口径,对投诉者说:“嗯,知道了”。让投诉者干鼓气却没有办法,只好忍气吞声,一肚子的气恼无处去讲。

什么是拖呢?
拖就是打持久战。车载电视出声播放坚持一年、二年、三年、四年、若干年——直到永远。把抗议的人拖到筋疲力尽,拖到没精力打官司,拖到老、拖到死,然后你们就可以弹冠相庆,欢呼胜利了。

——但你们打错了算盘。
从实力来讲,你们要权有权,要钱有钱,要人有人,老百姓没法与你们比,和你们打官司确实有难度。
但你们搞移动电视出声播放侵害了广大百姓的休息权和健康权。注定不得人心。你们靠强制收听收获的是金钱,失去的是民心。

靠牺牲百姓的健康来获利,是在践踏法律,践踏社会公德。你们收获的是金钱,得到的是鄙视。

遍举全国各行各业,像你们这么个赚钱法——你们是独一无二的,被侵权的人数之多,举世无双。——而且是史无前例的。

随着百姓环保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会关注噪声污染,会意识到移动电视有声播放给他们身心健康带来的危害。越来越多的人会认清你们并勇敢地站出来反对你们这种无视国法的行为。
——你们当然可以坚持移动电视出声播放。你们可以坚持一年、二年甚至多年。但你们绝对坚持不到永远。

——所以劝你们尽早实行静音播放。早静音对你们有利。晚静音对你们不利,这是为你们好。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伤害他人要赔偿,侵权要赔偿。这是公理。

——大家说你们搞的有声播放是噪音,你们说没超分贝不是噪音,不构成侵权。但这是你们的一家之言。

——按照我国的《环境法》来讲,车载电视有声播放分贝达标只能免除行政责任,但不能免除民事责任。
——这就是说,达标也能告你,达标也得赔偿。
——分贝达标并不意味着你没有干扰他人。
——你干扰了乘客在公交车上的休息。而乘客在公交车上有休息的权力,你侵犯了他们的休息权。
——乘客在公交车上得不到休息,身心健康受到侵扰,你侵犯了乘客健康权。而公民的健康权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
——干扰乘客休息,损害乘客身心健康不是噪音是什么?

——噪音,尤其像你们搞的车载电视出声播放,持续刺激人的听觉神经,刺激人的大脑,不论是否超分贝,都是感觉性公害,这种公害,具有持续性、损害性,损害性又具有潜伏性特征,也既造成人身体器质性病变要在很长时间以后才被发现,而且造成的损害涉及人身体的各个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告诉全体公民有权力,有义务,检举与控告环境方面违法的人和事。
——我们可以告车载电视出声播放的侵权可以要求你停止侵权,向我们道歉并作出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原告只需提出受侵害的事实,被告如果否认,那么就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李鸿伟被北京海淀法院驳回了是因为他告状不得法。假如他告你们车载电视出声播放干扰了他的休息并且身心受到了损害——那么就不需要李鸿伟拿出证据,而是由你们拿出证据来证明李鸿伟受到的伤害不是由车载电视出声播放造成的。
——你们成了被告,并且处境一下子变得异常艰难。
——一旦你败诉,你就要赔偿。
——如果告你的人多了,你赔得起么?

“车载电视的市场价值100亿人民币”
——若干年后因车载电视出声播放而导致的乘客听力及身心受害损失价值多少亿元?治疗费用是多少亿元?1000亿元够不够?巨额的治疗费用由谁来买单?受害乘客?公交车?地铁?列车?快轨?还是始作俑者车载电视出声播放主办单位?

——发现车上安装液晶显示器及喇叭就可以播放广告可能会赚大钱就有了发现新大陆的兴奋……就动用行政权力进入公交系统……就轰轰烈烈地搞起来了——轻松、容易。

——亲自经营觉得太露骨,觉得还是成立个公司好一些。遇到质疑、非议、投诉就有了挡箭牌(可以对全社会说:他们是企业行为,政府不便干预)——遇到中央追究,也有一推六二五的自圆之说——轻松搞定。

——一、二年后的今天,的确惹恼了乘客,质疑、非议、投诉纷纷而来,就让律师、报纸出面辩解。也发明了“知道了”这个软太极推功来消磨投诉。——又去投诉多的城市打气、鼓劲、颁奖,表彰当地政府为发展……事业做出的贡献——也轻松搞定。

——看到全国三十多个城市都……就踌躇满志……还想让全国所有的城市、所有的交通工具、客轮、铁路列车、长途客车、市内公交、地铁、快轨、轻轨……全国所有的公共场所、商场电梯、公寓电梯、写字楼电梯、高层居民楼电梯……都出声播放……宏伟蓝图……

——就觉得整个中国在握,就豪情万丈,气吞山河,就想对全世界做胜利之大吼“耶!——”
——但头脑太热时想没想到未来将面临的巨额赔偿?
——还轻松容易么?有办法推得干干净净么?

被人告倒之后再静音,与主动静音相比就被动多了。
另外,说句实在话,也真不希望你在全国各地成为被告,闹得全国人民没有不知道的,这样的确脸上无光。

更主要的是不要给中央添乱。
现在全国人民响应胡锦涛总书记建设和谐社会的号召,全国上下都朝这一方向努力,从中央、国务院、到各级政府,都在千方百计关注民生,事无巨细,都为了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质量,让全国人民分享和谐社会的成果,是真正的关爱百姓。

——你们搞的移动电视有声播放却与此背道而驰,只顾自己捞钱,却不管广大乘客的痛苦与死活,怎能不激起民怨呢?
——如果各部门、全社会都学你这么干可怎么得了?
——你们就不能替中央省省心么?不能分忧也罢了,到处招怨就是你的不对了!

下面给车载电视有声播放决策者提一些建议,供参考:

——暂时做不到飞机上每人一付耳机,,可以在公交车上再安装一到两个液晶显示器,然后静音播放,这样,对液晶显示器生产供应商来说是个天大的好事,可以扩大产量,可以扩大就业岗位,可以增加收入,还带动相关产业一起发展,一举而数得,何乐而不为呢?

——静音对喇叭生产供应商损失不大,他们可以转而生产耳机或插座、插头。在车上适当位置安装插座,让愿意听的乘客自带耳机插上即可收听。
此外,若你们播放的节目及广告就是好得不得了的话,好得令乘客留连忘返的话,那你们就生产和出售光盘好了。
如果你想回馈社会,你也可以免费赠送光盘。

——静音播放对于你们相关从业人员来讲没有任何损失,还是原来一套人马,还是照常工作就是了。这不耽误就业。你们的工作岗位无忧。

——如果你们实行静音播放,不但不会减少收入,还会增加收入。道理很简单。因为乘客了解到,你们为乘客的休息与身体健康着想,主动自觉地将车载电视出声播放改为静音播放,会感激你们的。不再痛苦了,不再气愤了,不再骂了,心平气和了,能得到休息了。就会主动浏览显示器上的节目,由以前的被人强迫而心生气愤而坚决不看改为心平气和地主动观看。

——也许你们以为这是天方夜谈,实际上你们若不信去请教一下心理学家,什么叫逆反心理,讲的就是人有一个特性:你越强迫我,我越和你对着干。比如我们可以这样做:记住在公交车上出声播放广告的商家及厂家,坚决不买他们的产品,坚决不要他们的服务。
——我们当然不愿意这样做,是被逼的不得不这样做。

——如果厂家商家问我们为什么不买他们的产品?我们会告诉他们,你们的产品可能很优秀,但你们做广告的方式不对,侵害了乘客的休息权与健康权。你为了卖出你的产品而置我们的身心健康于不顾,我们为什么要买你的产品呢?——唯利是图毫无社会责任心的企业是社会的祸害与悲哀。

——我们坚信大多数厂家、商家是有良心的,是有社会公德意识的。他们始终把顾客的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他们不赞成在公交车上做强制收听广告是因为他们清楚地意识到这样做失大于得,会损害企业自身形象。他们深知在公交车上把乘客吵烦了会得到什么后果。
——他们只做不扰民的广告。他们坚定地恪守关心顾客健康的企业理念,自觉地把不强制、不扰民做为自己最基本的要求。我们向这些企业至以最崇高的敬意。我们只买这样的企业的产品。

——另外还有一件事要说;
——以宣传精神文明的名义……
——我们多次声明,宣传精神文明我们举双手赞成!大力支持!
——但宣传精神文明应该用文明的宣传方式。让乘客得不到休息的出声播放就不是文明的宣传方式。

——你们多次在报纸上讲搞车载电视是为了宣传精神文明……
——让投诉者为难的是:不投诉吧,被扰得无法休息。投诉吧,就担心被扣帽子,被打入另一类,有谁愿意被扣上“反对宣传精神文明”的帽子呢?

——我们深信你是为了宣传精神文明而大力推广车载电视出声播放的。
——我们愿意帮助你宣传精神文明。为了静音播放,还我们一个安静的乘车环境,我们愿意义务帮你宣传精神文明。
(1)印刷宣传精神文明的宣传单或彩页。你设捐款箱,我们认捐印刷费用。
(2)免费帮你向乘客及过路市民散发宣传精神文明的宣传单。
——这样做不扰民、不影响乘客休息,车上车下都安静。而且大家可以细细地观看全部版面,宣传效果完美。你可以不定期地更换宣传主题,让精神文明宣传更紧跟形势。
——我们认捐印刷费及帮助散发宣传精神文明的宣传单,表明了我们是宣传精神文明的支持者和拥护者。
——另外,宣传单上或彩页上你可以刊登广告,广告赢利全归你,我们分文不取,你看这样行不行?

——以宣传社会公德的名义……(画面一看即懂)

——以宣传介绍大连旅游景点、风土人情的名义……(适于静音+字幕,更适宜彩页分发)

——以播放时事新闻的名义……(家家有电视、收音机、报纸)

——以“坐公交看奥运”的名义……
(刚刚过去的足球世界杯、亚运会,赛场上沸腾的呐喊、震耳的欢呼犹在耳畔,已经领教过)

——以“一路欢笑一路歌”娱乐大众、亲近乘客、愉悦乘客的名义……
(把娱乐场所搬到了公交车上,声音在车厢里回荡、散发不出去,让乘客咋休息?)

——不管以什么名义
你要播放的一切内容欧美、日本同样都有。你要播放的一切内容包括广告我们都不反对、都支持。要解决的不是播放的内容。问题的焦点在于“出声”还是“静音”——这是关键的问题。

思考:欧美、日本静音播放,你为何非要出声播放?

——你可以静音播放,可以打出字幕,但不能出声播放,出声即侵权、出声即扰民,出声即剥夺了我们的休息权。而不论声音有多大分贝。

思考:欧美、日本静音播放,你为何非要出声播放?

——你自己定的70分贝也好、75分贝也好,都不是国家法律、不算数。占绝大多数的乘客所要求的是静音播放,这才是标准,是人文关怀的标准,是文明的标准,是世界公认的标准。

思考:欧美、日本静音播放,你为何非要出声播放?

——请尊重70%—80%以上乘客呼吁静音的要求。
请尊重我们的人权。
请尊重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请尊重我们的休息权。
请尊重我们的消费选择权。
请尊重我们普通乘客做为人的尊严。
请尊重民意。
请尊重我们要求静音播放的意愿。
请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思考:欧美、日本静音播放,为何你非要出声播放?

思考:面对越来越多的投诉与指责,面对越来越多的要求学欧美、日本静音播放的呼声——你锲而不舍地非要搞出声播放——为啥?

——移动电视有声播放决策者同志:
我们苦口婆心地和你讲这些是真心为你们好。说句心里话,若不是被你们吵得实在忍无可忍了,我们不愿意讲这些。我们更愿意与大家包括你们成为朋友,更愿意表扬你们。
——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任何人的言行都在公众的监督之下。天长日久,谁好谁坏大家自有公论。不是一两个人说出来的。
——你想怎么走是你的自由和权力。
你的命运在你自己的手中。
祝你一路走好。


(五)敬爱的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您好!

您是人民的好总理。今有难处向您诉说,请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
车载电视有声播放让我们在公交车上不得安宁、无法休息,实在不堪忍受。
以下资料请您过目,也请听听广大乘客的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没有赋予任何人、任何政府机关、任何企事业单位以强迫人的权力。
而公交车载电视却在公交车上搞强制收听。
如果他是自然人,是我们的邻居,我们可以先劝他停止侵害,他若坚持,我们可以告他,让法律来制止他。
但告车载电视有声播放很难。北京市民李鸿伟告了,却被驳回。全国各地的投诉,都被有关部门挡住了。
我们甚至提出:只要你静音播放,我们宁可多交车票钱,可没人理睬。
现在,无法指望什么良心发现了,也无法指望有关部门了。
我们只好求助于国务院领导了。
——搞车载电视有声播放的这家单位缺钱的话,能否由国家有关部门出面组织大家为他们捐款,我们乐于帮助他们。
我们只要安静地乘车。
请国务院领导了解实际情况,同情我们的痛苦,帮帮我们。

——这就如同前些年军队、武警、公检法机关经商办企业一样,危害极大,但谁也管不了,地方政府也管不了,最后还是中央出面制止,问题才得到解决。

既然投诉和告到法院都行不通,就只有求助于国务院了。
请求国务院领导帮助我们。我们只要求静音播放,我们只要安静地乘车。

谢谢您。
——大连  杨和谐、谢楚生

(六)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您好!

您或是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或是维权人士,或是法律及其他方面的专家,或是记者、学者等各界饱学之士,是关心社会文明、社会公德和人民健康的热心人士,是有社会责任心、有正义感、有同情心的人,也是人民权力的维护者。
本邮件中各文请您过目。想请您帮帮我们这些普通乘客,普通百姓。帮我们评评理,帮我们说说话。
——因篇幅关系,本邮件没多讲噪声的危害,而实际上应该讲,让大家了解噪声是怎样侵害我们身心健康的。
——全国各地的网民愤怒遣责与控诉车载电视出声播放、呼吁无声静音播放的帖子太多,因篇幅关系,不能一一列举。
一些贴子看了让人心酸、心痛、让人难过,让人感叹——怎么会是这个样子?——怎么就没人管一管呢?难道真的谁也管不了吗?

——布隆伯格连续三年定期乘地铁上下班,目的是为了更多地接触民众,更直接地听取纽约市民对政府工作的意见与批评,愿望及要求。——布隆伯格还设专门机构(可能是世界最大的)接听投诉电话,设翻译为纽约市各种族各语言投诉者服务。
——而我们——电话投诉被“嗯,知道了”挡住了。网上投诉被“不署真实姓名与电话不予答复”、请先填写个人信息、密码、登录…等一大堆繁琐挡住了。
——不知布隆伯格设立的纽约投诉中心是否也这样答复市民投诉的?
——不知是否也宁肯花时间去核实投诉者的真实性也不肯关注投诉者所投诉的事?
——布隆伯格上任之初得知纽约市民投诉量最大的是城市噪声——布隆伯格是否先组织纽约市政府资源去核实投诉城市噪声的约翰是否为真的约翰?汤姆是否为真的汤姆?汤姆的电话号码是真的么?
——真希望能有记者去纽约采访一下,向大家介绍一下人家是咋做的。

——侵权何其容易,维权何其难!
——投诉了没人管。
——就只好向国务院领导反映了。而国务院领导太忙了,真不忍心打扰——可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呢?
——也请维权人士、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及各界专家学者帮我们说说话。
——车载电视出声播放的主办单位不缺律师等人替他们说话——而我们是普通乘客普通百姓——谁替我们说话?
——但愿国务院领导能看到此邮件。——可也有担心,——邮箱故障、发送操作出错,人为删除……一旦收不到咋办呢?
——故盼各位专家帮忙再转发一次,以力争此邮件顺利到达。
——更渴望看到您鞭辟入里的分析,更盼望您的仗义直言,为我们伸张正义。先谢谢您了。

——刚刚闭幕的2007年两会,和谐是主旋律,重点是关注民生。
——千百年来,人类向往和谐,追求和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美好家园——胡锦涛总书记的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鼓舞人心,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温家宝总理的让人民快乐和幸福的话温暖了我们的心。

——在两会上,一些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敢于为民伸张正义,抨击垄断集团的霸王条款,不怕得罪利益集团,他们的提案切中时弊、大快人心,得到全国人民好评如潮。他们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让我们肃然起敬!
——相信在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有全国人民的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的保障,我们要求车载电视静音播放的主张一定能够实现。


谢谢您。
——大连  杨和谐、谢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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