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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 3·15汽车消费论坛防治车内污染推动强制标准出台座谈会

发表于:2019-09-24 点击: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

第三届 3·15汽车消费论坛

防治车内污染推动强制标准出台座谈会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通字(2019)第68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第三届3·15汽车消费论坛暨防治车内污染推动强制标准出台座谈会”911日在北京宣武门商务酒店举行,由车质网协办。消法研究会会员、3·15志愿专家、汽车专家、环保专家、公共卫生专家、消费维权专家、车质网代表、律师及20多家媒体记者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由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315汽车消费论坛秘书长郝庆丰主持,与会专家围绕2016年国家环保局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强制标准迟迟不能实施展开讨论。

  700多款车型车内空气质量检测近一半不达标

车质网研究总监张越介绍,根据车质网的数据分析,车内异味已进入质量投诉问题前十。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C-ECAP管理中心按照推荐标准检测了700多款车型,合格率为50%,代表了行业的整体水平。现行的《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是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力,消费者维权困难。

  强制性标准应尽快出台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会长河山指出,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建立四个最严。第一个就是最严的标准,车内污染标准也应该是最严的,争取早日由推荐性标准改成为强制性标准。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认为:到目前为止,强制性标准依然没推出,和消费者的需要形成鲜明的反差,强制性标准对消费者安全的保障非常重要。标准化法第十条规定,对于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涉及到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的车内污染标准,应加紧研究尽快从推荐性标准转化为强制性标准。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C-ECAP管理中心宣传主管姜君谈到:有了强制性标准,消费者就有直观的了解;车企技术水平能够提升,企业还会有敬畏感。希望制定的强制性标准能够将无形的污染转换成有形的数据以及客观的评价。

  车内污染部分源于汽车轻量化

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长期关注并研究车内空气污染问题。他认为,汽车向轻量化发展,大量使用非金属材料。包括,塑料皮革、纤维材料、纺织材料;钢板做薄了,要保温、隔热、减震,就要使用阻尼材料,豪华高档轿车出现污染超标的几率更高一些。

  标准的制定要符合消费者的需求

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武高汉的观点是:制定标准的政府部门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如果从行业的角度出发,从照顾落后企业出发,这个标准无没法定。标准的制定要符合消费者的需求,要有简易的检测鉴定赔偿程序,应考虑引进国外的赔偿原则。

  制定强制标准要注意的问题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金良:作为一个标准,不是单纯的科学问题,还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不管是哪类问题,弄清楚后可以针对问题做工作。

宋广生主任则认为:标准中不提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提有没有污染材料?同样的材料谁的污染最少。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蒋苏华说:关键是强制标准的内容,如果推出标准的目的是让50%不合格的汽车变成合格的,就有问题了。

陈剑主任介绍:美国要求使用的所有汽车材料都要符合环保的要求,采用报备案制度。在标准研制的过程中,要加强对胶黏剂、装饰新产品的研究。鉴定机构要有实用性的考量,是否就消费者患病与车内空气污染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研究,也可以展开流行病学的调查。

强制性标准是提高车内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需要综合的整体的推进。

(郝庆丰)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办公室

201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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