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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的公章——土地征收下的黑幕

发表于:2010-06-28 点击:
    事件发生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楠木村5组 
    一、无效的组长 
    2010年5月17日出台了“永府【2010】65号”(附件1)文,以“罢免过程中存在伪造签名、盖指印等弄虚作假行为,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事实”为理由。在未召开五组村民会议的情况下,废除五组组长,采取未经公选,非法任命等方式,使2010年3月26日被罢免、又在2010年3月28日选举以零票落选的郭世章当上组长。 
    二、作废的公章 
    2010年5月24日,在五组村民的抗议声中,镇长阮光兵和村支书兼村主任魏世平以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楠木村民委员会的名义在《绵阳日报》发布公告: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楠木村第五村民小组原公章因故作废,现重新启用“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楠木村第五村民小组”网络印章(附件2)。 
    三、征收与反征收
    从2010年2月14日起,永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阮光兵及范勇军、永安镇国土所所长袁厚汉、楠木村村支书兼村主任魏世平及五组原组长郭世章等人为了达到以权谋私的个人目的,在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欲私下暗地里征收本组山林林地,转手倒卖给四星水泥厂······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阻止他们暗箱操作私征我组林地的阴谋,我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于2010年3月26日按合法程序在村两委组织下罢免了原组长郭世章的组长职务,又于2010年3月28日在村两委组织下进行公选,由会计邱大明监票——候选人为郭世章和魏永生,郭世章以零票落选,魏永生以全票当选为组长,村支书兼村长魏世平现场将五组公章交给了魏永生。同时公选了会计、出纳以及六名议事员代表(阮光兵以及魏世平等人之所以接受了我们罢免原组长郭世章的请求并组织了公选,是因为他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了魏永生,并认为魏永生当选组长后会尽力配合他们,让他们征收林地的阴谋得以快速实施。)······ 
    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促进我组与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的科学开发、共赢开发、和谐发开新模式的建立,我组查阅“川府发【2007】36号”(附件3)文件,经本组村民讨论并达成一致,根据“川府发【2007】36号”文件第三条,向永安镇主管副镇长阮光兵、国土资源所所长袁厚汉等人提出:自愿将资源开发项目区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矿区范围使用的土地及其配套设施用地、矿区道路用地)、林木等折资入股与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合作开发我组石灰石岩水泥矿。但是,他们置之不理,并说“川府发【2007】36号文”他们不执行,要按永安镇“惯例”进行,必须征收!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村民的利益,组长魏永生拒绝在所谓的征收协议书上加盖永安镇楠木村第五村民小组原公章,致使阮光兵等人的征收计划一度搁浅。。。。。。 
    永安镇人民政府阮光兵等人暗地私征林地的阴谋破灭后,为了继续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们通过派出所和黑社会性质团伙来威胁、恐吓我们的新组长及议事员代表,最终强奸民意,使用不法手段,出台了“永府【2010】65号”文和启用“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镇楠木村第五村民小组”网络印章的公告。永安镇政府阮光兵竟然还公然宣称:楠木五组可以不要组长,一切事情由魏世平说了算,只有魏世平盖章,政府才认可! 
    为了达到他们征收的目的,魏世平、郭世章等人通过恐吓、威胁和欺骗等手段,在征收协议上签字、作假证(如果不听他们的,他们就不给办事,就卡你,就取消你的低保,会把你儿子抓去坐牢等。。。。。。)。 
    我组村民依照程序向县、市、省有关单位求助,均不了了之。2010年5月27日,省府把我们发给省长信箱的信访材料转发到北川县,北川县责成永安镇处理这个问题,永安镇某些官员一直压着不予处理。2010年6月11日上午,在北川羌族自治县大门口内,永安镇武装部部长兼信访办官员陈某当着我组十几个社员代表和其他来县府办事的人说:你们告到北京我们都不怕,最终上头还是要让我们镇上来处理,上头文件老子就是不执行,上头的批复老子想啥时候处理就处理,你们想搞啥子老子奉陪到底(永安镇党委书记、镇长熊兴友也在场)。。。。。。 
    我们不知道,也不明白,阮光兵、范勇军、袁厚汉、魏世平、郭世章等人胆敢: 
    1、公然藐视和践踏国家《宪法》、《土地管理法》及【川府发(2007)36号】文等法律法规,置国家民生大计于不顾;           
    2、抗拒《绵国土资公告[2009]385号》(附件4)文件,不让水泥厂与我组村民协商,而由永安镇政府某些官员出面强行插手相关事宜;
    3、用欺诈、威胁、恐吓等手段违规征地;
    4、公开蔑视《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利用职权出台【永府发(2010)65号】文,废除我组公选的组长,任命选票为零的郭世章为5组组长,并在《绵阳日报》上刊登公告,宣布原楠木村5组公章作废,启用网络印章,损害人民利益。
    5、永安镇官员在北川县府大门口当众公然宣称:你们告到北京老子都不怕,你们想搞啥老子奉陪到底。。。。。。这件事情最后还是由我们镇政府说了算! 
    他们这样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最终目的就是与四星水泥厂相互勾结,联手倒卖国家资源,制造暴利空间,获取巨额钱财,中饱私囊才不惜践踏法律,损害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 
    就在我们向上级领导求助的时候,永安镇副镇长阮光兵、国土所所长袁厚汉,以及楠木村的村干部们正在紧锣密鼓地实施他们的征收计划,他们把那一双双罪恶而贪婪的魔爪伸向了楠木村五组的弱势村民们......
    我们村民不知道还能和谐坚持多久,但我组村民为了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给我们制定的方针政策,坚信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恳请上级领导给我们做主!还我五组一个公道!还我全体组民合法权利!!! 
    四、目的 
    2010年6月18日下午,魏世平及其女儿、郭世章在楠木村五组张贴出加盖有村委会和五组网络印章,落款日期为2010年6月11日的“北川县永安镇楠木村五组矿山征地方案”,此方案说明他们征收的事实(附件5)。对此方案,楠木村五组村民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完全是魏世平等人一手非法暗中泡制出来的东西。 
    五、调查 
    上级部门对我组矿山的问题迟迟不予处理,而矿山也被他们倒卖(所谓在征收协议上签字的十几户大部分是郭世章的亲戚和魏世平的亲戚,而且农户根本就没有拿到征收协议),迫于无奈,2010年6月21日,我组村民自发到北川羌族自治县县府寻求县委书记陈兴春的帮助,但是被信访办的带进信访大厅,并通知了永安镇的党委书记兼镇长熊兴友,永安镇来了很多人,包括国土所的袁厚汉,信访值班的政协主席王宽心主持了工作,但是都一直强调他们征收的合法性,不听取百姓的意见,熊兴友和王宽心故意歪曲《绵国土资(385)和《川府发2007(36)号文说:2007(36)号文件不执行,你们愿意入股,水泥厂可以不要你们入股。一些工作人员,包括永安镇的官员对来访村民谩骂、威胁,要村民同意他们征收。熊兴友称:只要对永安镇政府有利,对四星水泥厂有利,老百姓的民生问题他们管不着。一直到下午6点左右,陈兴春书记通知王宽心、熊兴友等人召开会议,责成安全局的陈贵兴任组长,与县政府其他部门的人员组成调查组,到我组实地调查,王宽心强调:陈书记说不允许永安镇的人员参与调查。2010-6-22日10时许,永安镇的许多官员与调查组来到我组,我组强烈要求不要永安镇的人参与调查,并要求陈贵兴组长封存五组账目与村账目(我组村民早上看见村书记兼村长魏世平等人转移了账簿),最后我组账目被封存,永安镇纪委书记不许封存村账目,在我组要求下,陈组长让永安镇纪委书记等人封了村账目。调查组分成三个小组,入户调查,但是,他们却采取诱骗、设置问题,不按村民所说记录,而是按他们的想法写好,让村民签字、按指印,由此还产生了一些冲突。我组要求调查时应有别的村民陪同,或者给我们留一份底稿,他们也不同意。2010-6-23日姚世培等人通知魏永生和魏永友,说下午让我们到公安局去,说公安局准备立案抓人,先找我们了解一下情况。下午2时左右,却说在同心堂茶楼与我们谈话,在6楼,魏永生和魏永友与一个称是公安局的和一个称是国安办的见了面,他们也未出示任何证件,并在5楼的一间包间里问话,并要求魏永生以后退出,不再要求入股,魏永生给拒绝了,魏永友提前离开。到2010-6-24日上午,调查组分成更多个小组逐户调查,在调查村民刘光赵时,我们发现永安镇派出所的成员也在调查组里,让我们感到迷茫,2010-6-23日,村民看见永安镇的官员在楠木二组等候调查组,下午时候,在后庄村变电所处,村民遇见调查组与永安镇官员碰头,他们一见我组村民,就溜了。原来,这种所谓的为百姓办事的调查是他们设好的圈套,最终目的还是为达到他们强征我组林地作的幌子,从县委书记召开的紧急会议到实地了解民情,他们一方面明地里是在了解百姓心声,暗地里却是在与永安镇相互串通,泡制老百姓同意征收的虚假材料,另一方面动用公安局等部门来威胁、恐吓村民,逼迫村民放弃自己的权益,这自始至终都是陈兴春导演的一场骗局。2010-6-25日,魏世平、郭世章以及其他各组组长,楠木村的党员、以前任职的村干部在魏世平家里没日没夜的做账,他们究竟在做什么帐呢?! 
    六、质疑
    1、2010年5月17日,永安镇人民政府作出永府[2010]65号文件“关于楠木村5组罢免村民小组长问题的处理决定”。该决定认为“罢免过程中存在伪造签名、盖指印等弄虚作假行为,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事实”。“对原村民小组长的罢免无效,新组长当选无效,原组长继续履行组长职责。”事实上,永安镇楠木村5组全体组民于2010年3月26日以书面形式(请求书)由组民签名、盖指印,当天递交村委会;而选举是2010年3月28日下午五点钟左右在永安镇楠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指导下进行的,组长候选人是魏永生和郭世章,选举结果是魏永生全票通过,郭世章得零票。我们不明白罢免郭世章组长在前,选举新组长魏永生在后,而且选举中郭世章得零票,永安镇人民政府仅以“接群众举报,经镇人大主席团、镇政府对你村五组罢免村民小组长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调查核实,查明罢免过程中存在伪造签名、盖指印等弄虚作假行为,妨害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事实,就认定对原村民小组长的罢免无效,新组长当选无效,原组长继续履行组长职责。”我们认为永安镇人民政府这种作法极不严肃,也违背了群众的意愿。假设罢免原组长存在问题,怎么会出现新选组长得全票,原组长得零票的结果呢?! 
    2、我们罢免郭世章和选新组长是在楠木五组公开进行的,而镇政府宣读【2010】65号文件强制魏永生交公章时却不敢让五组村民知道,更不敢在楠木村五组进行,只有在村委会办公点召集村上党员和其他小组组长说开紧急会议,当时镇上和村干部的做法就遭到到会人员的强烈质疑。不知道镇干部和村干部在这件事上是否有见不得人的秘密,不敢让楠木五组的老百姓知道?! 
    3、副镇长阮光兵有什权利要求我们全票选举产生的新组长交出公章?永安派出所的干警又有什么权利干涉我们村民小组自已合法选举组长?出动警力到场威胁新组长交公章,难道这不是滥用警力非法干涉村民自治吗? 
    4、副镇长阮光兵等人,迫不及待出台永府发2010(65)号文及公告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是让郭世章以组长身份代表村民在征收林地协议上签字盖章吗???还是他们知道只要造成了强征我组林地既成事实之后,上级政府为了维护下级政府的正面形象而只有认可他们的这些胡作非为呢???贵州省修文县“高尔夫球场之痛”的丑闻是否又要在这些所谓的“父母官、人民的公仆”的手里再次上演呢?! 
    5、永安镇人民政府是否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是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下辖的人民政府?!为什么阮光兵等人可以凌驾于国家宪法之上,可以凌驾于省府文件之上呢???阮光兵等人竟然可以说省府文件他们可以不执行,要按永安镇惯例施行(请问永安镇的“惯例”是什么?!视党纪国法于不顾么?!难道永安镇已经成了国中之国,拥有他们极个别人制定的根本大法?!)。 
    6、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在永安镇某些领导的眼中,这是否只是一句冠冕堂皇的口号? 
    7、永安镇人民政府——在永安镇某些领导的字典里,“人民”二字不知作何解释?!在这些领导眼中,“人民”是否就是与他们个人利益相关的人呢?! 
    8、当我们的权益被极个别人蹂躏到极限而法律天平失去平衡,我们不再奢望人民的政府能为百姓主持公道的时候,我们的父母官们是否愿意看到因极个别人的一己之私激起民愤而引发群体事件呢?!当事态扩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时,谁又来为此买单?! 
    七、心声
    几个月来,永安镇人民政府就四星水泥厂,一次性强征楠木村五组村民矿山土地、山林及其道路设施的矛盾问题,已全面陷入僵局;政府领导采取强制手段征地,我行我素;村民已做好视死如归的拼命准备……。这样下去于党、于国、于民有百害而无一利!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为了政府官员们的依法行政,便于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一、永安镇政府帮助四星水泥厂征用楠木村五组的矿山土地、山林、道路设施等,在原有关矿产法和土地法及其土地征用  实施办法中。虽然不违法,但根据现实的政策和当地的实情,一次性强征是很难行得通的。
    中国现在是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一个国家,1%的富人占据了41.78%的财富,如果在其它任何资本主义国家,其政权都不知垮了多少次了。但正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党又是一个优秀的代表人民利益的先进组织。其政策、法律、法规随时在根据国情进行调整和修改。以使人民大众能够在国家利益统一的前提下,更好的生产、工作和生活。
    这就更严格的要求了我们的执政党:一定要根据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坚持民主法制、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求真务实。
    在永安镇人民政府帮助四星水泥厂征用楠木村五组村民矿山土地、山林、道路设施的工作中,如果在前20年这样一次征用,只要老百姓不提要求,也正如永安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说的,按贯例就是:“给老百姓拿一点征地款,就一劳永益的解决了征地问题。而实质是剥夺了老百姓的长久利益。从此,老百姓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将来在无法生存后,就集体上访去找上一级政府……”。这在全国已成了普遍的不稳定因素,政府已经花了很大国力、财力,仍然解决不了留下的根本性不稳定问题。因此,中央政府才根据实情要求各省各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又必须实行得通的政策,如[川府发(2007)36号文]就明确规定了十点(详见全文)。该文件实质上已给地方政府部门,包括永安镇人民政府指明了征地的方向、方针、路线、政策规定等。论说: “永安镇人民政府的官员们依法行政,本就已有了现存的路子”。
    然,永安镇政府的一些领导们,却死报着“老惯例”,要一次性将村民的土地强征,不准村民以矿山土地、山林、道路设施等价值入股。与企业共同开采位于本组土地域内的矿产。
    据阮光兵副镇长介绍:四星水泥厂每年要开采200万吨石灰石矿,如果不一次征用,企业每年将要支付巨额运费和矿石购料款。根据附近几个水泥厂购矿价测算,购回石灰石矿每吨39元,其中运费23元/吨,采矿者每吨又剩毛利16元,除国家矿产税每吨0.3元,矿产资源补偿费每吨1元,每吨矿石尚余毛利14.7元。再除去每吨4.7元的杂费(包括招待费、送礼费)等,每吨纯利润最少实得10元。每年200万吨矿料利润就有2000万元。
    如果四星水泥厂一次性征地,全部征地款就只200万元以下。则一劳永逸的解决了矿石采购问题。每年可多赚矿石利润款6600万元。如果四星水泥厂与楠木村五组共同分这10元/吨,则四星水泥厂每年仍然节省200万吨×23元/吨运费=4600万元的运费。只不过在矿石纯利润上少赚一点,给楠木村五组分50%至30%,按最少给楠木村五组分30%矿石利润,则2000万元×30%=600万元。四星水泥厂每年仍有1400万元的矿石利润,加上节省的运费4600万元。每年仅矿石一项就可仍然多赚6000万元。根本不影响水泥厂的巨额利润。说穿了,就是水泥厂少赚点巨额利润,让当地老百姓也享受一丁点儿长远利益。从而也给政府解除了后顾之忧。避免将来这几百村民因失地而向政府要饭吃的上访活动。
    但,永安镇政府的这些官员们,身为政府官员,明摆着对群众有益,对政府也能依法行政的事不做,却偏偏只考虑企业老板能赚巨额利润,至于老百姓的死活,他们是根本视而不见的,他们的出发点就是与他们无关。反正一锤子买卖,将来这些官员往其他地方一调动、后患无穷的事情就只有留给下届领导去吧!
    这就是当今中国某些政府官员自挖政府墙脚,共同把政府这座坚固的大厦给挖空,只顾自己种下的毒瘤能开花结果——即企业老板发大财、赚大利的普遍杰作。
    二、楠木村五组全体村民要求永安镇人民政府执行[川府发(2007)36号]文件,以本组矿山土地、山林、道路设施价值入股,与四星水泥厂共同开采石灰石矿,这是一个双方共赢的长治久安的办法。
    楠木村五组共有土地山林等190余亩,人口236人,人均土地不足0.8亩。其中180亩都在将被征用和已征用的范围内。目前,只有19户60余亩,其费用一切算尽,不过一百余万元,青苗费一除,土地费还剩多少,村民们是心知肚明的。
    所以,2010年3月26日,楠木村五组全体村民自发的要求楠木村两委会组织社员开会,全体一致通过村民集体意见:公开罢免了郭世章的组长职务。又于2010年3月28日在楠木村两委的领导组织下,在现场全组招开了选举大会,公开、公平、公正的依法按程序进行了选举。提出候选人两人,即郭世章、魏永生。选举结果:郭世章选票为零,魏永生全票通过。最后,由村两委收缴郭世章掌管的五组公章,并移交给了新选组长魏永生。
    接着魏永生及其新选出的10多名村民代表,依法对本组的土地、山林、道路设施等及其今后的发展方向,与全组村民共同制定了《村规民约》。从此,楠木村五组即按《村规民约》依法向永安镇人民政府提出了本组的发展方向和有关事宜。
    其中,就四星水泥厂通过永安镇政府向楠木村五组征用矿山土地、山林、道路设施一事。与新选的楠木村五组组长魏永生及全体村民代表的意见相悖:楠木村五组全体村民坚决要以本组矿山土地、山林、道路设施价值入股,与四星水泥厂共同开采位于本组地域内的石灰石矿山。结果,四星水泥厂不同意入股开采。永安镇政府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则采取了“有其锅中渗水,不如釜底抽薪”的损招。在新选组长大会公开选举后,单方面去找个别村民做工作、以非法手段取证、罗织了[永府(2010)65号]的不实指控。
    其焦点:并非是组长选举不合法,而实质是因为新组长站在全体五组村民要以矿山土地、山林、道路设施等价值入股,与四星水泥厂共同开采矿石,进行分层的分歧上。而永安镇政府在帮四星水泥厂征地则要一次性强征矿山土地,分歧的焦点就在于此。
    新选组长魏永生是为了村民大家的长远生存,今后免给政府找麻烦,避免造成动乱的上访局面的立场上。也为政府、也为党的长治久安的稳定出发,才要求五组必需以矿山土地、山林、道路设施入股,与四星水泥厂共同开采矿石进入利润分层的……。
    其实,永安镇政府实质也并非不要魏永生当组长,只是把当组长作为一个幌子,其实质根本不在组长之争。实际上争的是矿山合作开采,还是独立开采的问题,现在这个焦点就是:要为老百姓着想,为党和政府的长治久安着想,就让老百姓按[川府发(2007)36号]文:“以楠木村五组矿山土地、山林、道路设施价值入股,与四星水泥厂共同开采矿石,进行利润分层”。
    要单方面不顾百姓生死,让企业去赚巨额利益,拉大贫富差距,作一锤子买卖,将楠木村五组村民将来的灾难,甩给下届政府或上级政府……,这就是永安镇政府某些官员的所作所为! 
    所以,只需企业少得点巨额利润,而永安镇人民政府与四星水泥厂和楠木村五组全体村民的矛盾就都解决了。
    而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绵国土资公告(2009)385号]也明确界定:“地勘、环境评价,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用地、林地补偿及道路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费用,以及矿区农民和当地村社有关补偿费,由采矿权受让人自行协商解决……”。
    综上,永安镇人民政府只要与楠木村五组村民就该问题依法行政,根本不难,若要舍此,无论采取何种手段,弄何玄虚等等。
    最后的结局是:民不畏死,何以死而惧之。上级政府领导若了解实情,也决不会放任永安镇政府某些领导的所作所为。
    总之,争斗的实质,上级领导却不是傻子,弄烂了,最后的烂摊子,还是要留给政府领导们去解决!

    反应人:魏世军15181665737     郭仲德15528509552      魏永林13658130276
                郭张牛13689699837     魏世柏13808009552      郭代斌13881195454
                魏永冲13778145078     郭仲光13547130816      魏永生13990186604
                魏世江15280941063     魏永友15984688091     

                                                                  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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