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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静─华硕维权追踪十二]黄静诉华硕案近期进展情况(2009年1月11日)

发表于:2009-01-12 点击:
    周成宇获得国家赔偿
    2009年1月9日,周成宇接到南京市检察院通知前往南京办理国家赔偿相关手续,经过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确认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二项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确认周成宇属于没有犯罪事实而被批准逮捕,检察院存在违法侵权情形,最终决定向周成宇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6499.35元人民币。
    2003年11月,江苏省南京市发生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江苏省当年第一大劫案。案犯将在南京抢劫所得赃物销售给了顶尖移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周成宇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2004年1月5日,南京市公安局刑侦五处将周成宇从北京公司处带走调查,随后1月7日带回南京刑事拘留,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于同年2月12日做出逮捕决定并以涉嫌销售赃物、抢劫、盗窃、绑架等多项罪名进行审查起诉。经过司法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三次审查起诉之后仍然认定周成宇不构成犯罪,2004年11月26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周成宇。此期间295天,周成宇一直被关押在南京市看守所。
    该案件相关报道
 
    是时候表明态度了
    周成宇作为黄静代理人全权处理黄静诉华硕相关法律事宜,其曾经涉嫌犯罪前科的身份背景一直饱受争议。周成宇一直以来从不为自己的过去做出过任何澄清或者解释,默默承受所有指责与非议,只是不希望转移公众视线。但是随着黄静诉华硕相关案件深入,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大肆歪曲渲染周成宇的过去,企图误导媒体舆论以及公众评价,严重干扰了黄静诉华硕相关案件的正常进行。为了还原事实真相,周成宇依法向国家司法机关主张自己的权利,此次获得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之后,周成宇已经获得新证据足以证明关键事实近期还将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7年9月做出诈骗罪判决提起无罪申诉;关于某些媒体报道中所称周成宇是“大陆互联网卷款第一人”等侵权言论目前已经全部进行证据保全公证,随后将向法院提起相关名誉侵权诉讼。周成宇表示,以前不解释不代表我认可,现在是时候表明态度了,相信法律公正最终将还我一个公道与清白。
 
    周成宇请辞代理人
    黄静在自身权益遭到侵犯后向华硕公司索赔是合法的维权行为,而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犯罪,这一点已经得到了司法机关的国家赔偿认定。黄静作为一个消费者受到厂商欺诈进行维权反而被抓进看守所,应当得到公众的同情和舆论的支持;获得清白后采取向华硕提起系列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希望媒体可以以公正中立的态度进行报道。2008年12月19日黄静诉华硕消费欺诈案已经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2008年12月25日黄静诉华硕名誉侵权案已经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随着事件的进一步发展,黄静还将继续对华硕公司提起其他各项系列法律诉讼。周成宇表示,自己不是专业的律师,没有足够的法律专业知识,为此已经向黄静及其家人提出请求辞去法务代理人资格,但是目前黄静及其家人并未批准同意。周成宇认为只要有利于最终诉讼的整体胜利,重点在于为黄静获得清白、讨回公道,关于自己并未做过多的考虑。
 
    近日黄静将向地震灾区孤儿捐出国家赔偿执行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对黄静做出国家赔偿决定数额之后三十日内黄静未提出异议,检察院即向国家财政申请相应赔偿款,上周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正式通知张平律师,黄静的国家赔偿款将于近日支付。黄静表示,除了上次宣布诉华硕消费欺诈所有赔偿款将全部捐献给地震灾区孤儿外,本次国家赔偿款29197.14元也将全部捐献给地震灾区孤儿。此次国家赔偿执行给付当日,黄静将亲自来北京公开将全部款项捐赠给相关慈善机构。
 
    近期华硕动态
 
    1、新人公司揭穿华硕问题CPU来源谎言
    据2008年12月25日新京报报道、2008年12月26日竞报报道,华硕此前一直坚称的问题CPU来源问题是由经销商新人公司提供与华硕无关,目前该说法已经得到其经销商新人公司否认,新人公司称未向华硕提供过CPU,新人公司也从来不是华硕的部件供应商。
 
    2、华硕目前对已经受理的两宗诉讼不发表任何意见
 
    3、华硕预计将出现成立二十年来首次季度巨亏约6.3亿元人民币   
 
    请看看以下各大网站关于此条新闻评论,网友已经反感华硕品牌,绝大多数网友都认为华硕对消费者的态度令人寒心
 
    腾讯网友评论
 
    新浪网友评论
 
    网易网民评论,华硕成立以来首报亏损。
 
    搜狐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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