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法官住在“碉堡”里
福建省人民高级法院转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信访处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傲慢能不能改一改?
丘建东 2024.2.1
信访人丘建东,退休法律工作者,《丘建东公益诉讼案例选编(1996--2006)》一书作者,被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史展览室展览陈列"1996年春诉龙岩市邮电局长途电话费1.20元"一块二官司,中国公益诉讼第一案"的当事人,电话,18906075248,身份证件附后。 被信访人,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信访请求:督促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把展陈内容中涉及我的两个案件拍个照片给我或者让我前去看看! 事实与理由:约七八年了(院长都换了两任了),我知悉了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史展览室陈列有关我的两个案例,向其要求前去看看或者提供照片给我,其以不对外开放为由书面不允许我的请求,也不电话沟通,后我向高级法院表示不服中院傲慢做法,在高级法院督促下,龙岩中院研究室终于昨日上午来电,我以为它会表示歉意的,不料讲话间还是坚持己见,重复不允许,它这也是一种对高级人民法院的“抗命”!故不得已辗转通过高院向最高法院反映!龙岩中级法院展陈我的著名案例本是好事,却不让当事人的我知道,这行动逻辑令人费解得很,法官就是那“碉堡”里的人,法院干部还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如果接下来該院院史展陈要撤下我的案例,我也没啥,但前面的事情还是要说一下,人民法院研究室的做法与说法要改一改!
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信访处
信访人丘建东
20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