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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瑞杰:拳打辛有志,脚踢罗永浩!市场需更多的“王海”!

发表于:2020-12-21 点击:

 来源:史瑞杰  立法网

日前,“职业打假第一人”王海,公开打假快手平台头部主播辛巴(辛有志)所销售的燕窝根本不是燕窝是糖水,辛巴先是不认账,但王海晒出检测报告之后,辛巴被迫就“假燕窝事件”公开道歉、承诺赔偿6000多万,随后王海又剑指抖音平台头部主播罗永浩售假,罗永浩团队声明“皮尔卡丹”羊毛衫为假货,承诺先行赔付消费者4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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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二驴直播间售卖“抗辐射酒”,众多网友呼叫王海打假,二驴直接在直播间叫王海为爸爸求饶,但对欺诈赔偿责任一字不提。

支持王海打假是法律,其次是来自亿万网友的支持和呼声,而当前,“依法治国”已成为“时代主题”,一个良好健康的市场环境必须是建立在一个以“法治”为基础和唯一准则的制度之上,我国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是全社会共识,决策层对此也早有深层认识,随着最高法为代表的改革先锋,出台了有利于消费者保护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消费维权白皮书,但是改革之路依旧艰难,惩罚性赔偿依旧得不到有效落实,各种地方保护更为“隐蔽”,消费者维权依旧是难点,因此,王海的出现,让消费者看到了曙光,因为一个假货的下架,是整体消费者的受益,所以,在直播圈钱的市场里,王海再次迎来了亿万网友的和媒体的舆论支持。

在一个消费者“用脚投票”的环境里,王海和王海们的较真尤为“珍贵”,用法治手段监督假冒伪劣商品,是一个社会对消费者责任和义务该有的基本要求,当下,企业的社会责任缺乏,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也严重缺失,王海对企业商家的诚信缺失起到了监督作用,当下我国,消费者的监督较为薄弱,巨额惩罚性赔偿制度尚未出台,吹哨人制度缺席,众所周知,合格的市场要有合格的消费者,而我国社会也正是缺乏王海式的消费者,据悉,日本消费者在购物时近似于苛刻的“挑剔”行为,是日本厂商改进产品质量的重要外在压力和动力。而我们有此精神的消费者尚未抬头,即将面临“打压”,作为社会共治的主要力量,王海及王海们用法治手段,以个人能力促进产业升级,促进法治制度建设,在当前,算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最优秀的群众力量和民间基础,对改革抱有热情,说真话,促改革。对建立法治秩序,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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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假冒伪劣”“消费欺诈”“食药安全”等违法行为一直是最让消费者痛恶的事情,也是让监管部门最“头疼”的事情,诸多的消费欺诈和食药安全事件的曝光,舆论不仅将矛头指向了制假售假者,同时也指向了监管部门。

随着我国社会改革深化和法治发展,公众的监督意识和参与意识也逐步增强,社会对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对商家的产品质量及服务要求也不断提高。但因为种种现实原因,普通消费者维权成本过大,而违法成本过低,仍是个很难突破的问题。

客观上讲“王海”及“王海们”实际上是以“惩罚性赔偿”的法律武器,填补了“维权难”这一空白,他们对监管和产业升级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随着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推进,我国将“法治”提到一个新的历史高度,行政监管部门及司法部门都面临着一个新时期的新要求,从国家政策层面上讲,国务院对当前的经济形势提出了“供给侧改革”的大方针,对消费领域也提出了重点改革意见,并且提出了“巨额惩罚性赔偿”的概念,并将此写入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意在通过供给侧改革来倒逼我国的产业升级,用优胜劣汰的方式来促使中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客观上讲,职业打假对倒逼产业升级起到积极作用。

“惩罚性赔偿制度”衍生出的职业打假人(民事打假),提供了一种新的通过私人进行“社会共治”的途径,对于制假售假不法行为,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利用经济杠杆去调动14亿消费者的积极性,让他们在自己获得利益的同时去发现、监督、惩戒不法行为,从而达到遏止、取缔假货的目的,更是有效了利用社会共治之手段,减少了社会成本。

“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不法行为的惩戒是通过行使民事权利实现的,因此决不会出现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贪污腐化的问题。在这种制度下,人们在行使权利维护自己利益的过程中将逐渐发现:充分、及时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也就意味着对不法行为的惩戒、对社会利益的保护和对法律尊严的维护。这正是现代社会中权利和法治的基本理念。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先就要求政府增加高质量的制度供给,通过强化政府的制度创新能力,给市场经济运行主体创造优良的制度环境,直接或间接地激励、诱使、引导或强迫市场主体做出有利于资源最优配置的经济决策,最终实现结构调整的目标。推进供给侧改革的成效取决于制度创新和高质量的制度供给。

从法律的角度,任何人购买到假冒伪劣都有权去行政机关举报投诉或者去法院诉讼维权,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只要所举报的违法行为属实,行政机关就应该依法查处,不能因为举报人的身份而人为放过制假售假者。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在新时期所面临的新问题,也正是党中央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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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当前,新经济层出不穷,然其中不乏各种欺诈老套路以新经济的形势出现,监管在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主体时,不可能做到全面的完美监管,单纯的依靠行政监管也不现实,只有依靠群众,依靠社会共治,依靠所有消费者的共同参与才能提高供给质量和服务,才能达到“优胜劣汰”的治疗效果,反之,则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恶性循环。因此,在当前,欺诈猖獗,而王海太少,所以市场需要更多的海,时代需要的王海,只有“人人都是打假人”,才可能“天天都是315”。

(作者史瑞杰系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会员)

(立法网新媒体中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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