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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卓泽渊:要依法保护打假人!

发表于:2019-12-29 点击:

    2019年12月9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卓泽渊教授,在京召开的中国消法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新时代食品安全法制建设学术论坛” ——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术研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圈重点:
    1、对购物动机的审查,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利。
    有的部门提出要审查消费者的消费意图(动机)。第一侵犯人权,物权法规定,占有使用处分受益全是我的权利。我的物权摆在那里啊,结果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但不保护购买者。结果还去严格审查人家物权的使用。另外我怎么用还关系到很多个人隐私呢。,我凭什么说我有什么义务告诉你?这不但影射到很重要的消费者的隐私权,这还影射到很重要的人格权利。
    2、依法保护打假,利益是法律的基础,符合马克思唯物主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必须首先要保护消费者而不是保护造假者。现在在理论上很清楚,政治上很清楚;但是,在行动中并不都清楚。在结果上甚至有些就是混乱。
    对于那些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敲诈勒索的,坚决依法打击。对于一些以打假为自己工作的那一类人,要依法保护。
    总书记说,要全社会广泛参与。你这不许参与,那不许参与。谁来打假?人人关心怎么动员?什么是动力?利益调节机制,利益才是动力,这是什么?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马克思说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每个人的法律思想最终决定依据是什么?最终决定就是利益,就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确立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确立的法律原则。利益是法律的基础。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尊重马克思主义,总书记说,一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马克思主义指导不是空的。它是唯物主义的。他认识社会现象,认识法律问题是唯物史观所指导的。……

    尊敬的河山会长、杨主席、各位领导: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出席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的2019年年会,和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制研究会2019的年会,也就是我们今天的新时代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法制论坛。
    本届年会在这里召开,那么我们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为主题,非常有意义。在此呢,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对这次会议的举行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从事消费权益保护法治理论研究和服务工作的专家学者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和深深的感谢!
     ……
    在这里我还讲了几点希望,第一,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总书记在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在这些设计工作研究座谈会的讲话中,他要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自觉以马列主义为指导,自觉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穿研究和教学全过程。转化为清醒的理论.....坚定的政治信念,科学的思维方法,那么做好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的工作,首先必须讲政治。
    第二点,要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总书记对我们消费者法律方面的很多论述,实际上是我们重要的指针,他说一定要把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放到第一位,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关系民族未来,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地方,没有全民健康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他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关系全国13亿多人的舌尖上的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是民生,民生与安全联系在一起就是最大的政治,你看,总书记说什么叫最大政治,民生,而且民生又落实在食品,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
    总书记还讲了很多。比如说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国家党委政府有义务。还讲了很多,比如说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讲到这里啊,我谈我个人的一点体会,这是稿纸上没有的,我在来的路上以及刚才跟这个河山会长啊和几个同志交换,交流思想的时候在想啊,总书记这一系列关于在一系列关于食品安全的讲话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那些重要的讲话中,给我们提出了几个什么样的问题?我想到了五个问题,这纯粹是学术上的。
    第一个想到什么?第一个我想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必须首先回答保护谁。你是保护消费者还是保护作假者?这个问题是必须坚定不移必须明确回答的问题。大家说我们在理论上很清楚,政治上很清楚;但是,在行动中并不都清楚。在结果上甚至有些就是混乱。这是第一个问题,我们需要研究。
    第二个问题。要保护消费者,怎么保护?第一个是保护谁,第二个是怎么保护?我看到有的观点,有的部门提出要审查消费者的消费意图。消费者权益保障的争议来了!要看消费者他是不是用于消费,我个人在学术上认为恐怕不能这样吧。怎么定义消费者,提出这个问题,搞了几十年的消费者法研究,搞了几十年的消费法学理论,搞了几十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结果什么叫消费者,我们还存在疑问啊。什么叫消费者?我个人在学术上是这样认为,购买即是消费。你怎么去审查我的消费?那我们讲食品药品的消费当然是用来吃了喝了穿了用了,但是有很多消费品并不一定是这种消费方式。我们刚才聊到书画作品,我怎么消费?我买回家藏在那里就是一种消费。工艺品买回家回我心里坦然舒服,那个爽就是消费,怎么审查?我买两箱茅台,两箱白酒。喝了,叫消费者。那我买10箱8箱,为什么我就不是消费者了?我喝不完喝不完,还有七大姑八大姨可以喝。我给我亲戚喝,给我朋友喝。哎,我今天不喝,我放一辈子慢慢喝。同志们,你过分审查消费者的消费意图,第一侵犯人权。我买回来就是我的,你管我怎么用?物权法呀,......占有使用处分收益全是我的权利。我的物权摆在那里啊,结果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但不保护购买者。结果还去严格审查人家物权的使用。另外我怎么用还关系到很多个人隐私呢。我送给每一个人,只要不是行贿,如果是行贿,依法打击我。如果是礼节性的馈赠,友谊式的奉送,情感式的交流。你凭什么要知道,你凭什么要知道我的.......,我凭什么说我有什么义务告诉你?这不但影射到很重要的消费者的隐私权,这还影射到很重要的人格权利。所以说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怎么去保护是值得我们去研究的。
    第三个问题是责任。第三个问题责任究竟,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执法执法部门各自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责任是什么?立法上分没有分清哪一些是该保护的,哪一些是要坚决打击的。哪一些是应该积极保护?哪一些是依法打击?哪一些是不必鼓励?但是来了就依法处置。比如说什么一般的个体型消费者。那个体型的消费者偶然性的消费投诉,同志们,往往都是基于权益保护。都是基于情感上的愤怒。有些人甚至就是为了公益。为什么不保护?那对于那些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敲诈勒索的,坚决依法打击,因为他破坏社会秩序嘛,因为他同样构成了对受害人的权益侵犯;
    另外呢,对于一些以打假为自己工作的那一类人,要依法保护,总书记说,必须有广泛的社会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总书记这两句话我们怎么体会?全社会广泛参与呀。你这不许参与,那不许参与。谁来打假?人人关心怎么动员?什么是动力?利益调节机制,利益才是动力,这是什么?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马克思说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每个人的法律思想最终决定依据是什么?最终决定就是利益,就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确立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确立的法律原则。利益是法律的基础。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尊重马克思主义,刚才总书记说,一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马克思主义指导不是空的。它是唯物主义的。他认识社会现象,认识法律问题是唯物史观所指导的。
    另外第四个我想到的就是,我们要不要建设一套制度。什么制度?这次十九届四中全会讲的就是制度,你看四中全会的决定叫什么?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jp同志在说明中最多讲的词就是制度。而且十九届四中全会对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同样是提出了明确要求的,是不是要提出要在这方面建立重罚制度,重罚制度怎么建立,你有重罚制度,你还必须有重奖制度,重奖制度怎么建立?这个,在座的都是专家,你们才是真正的专家,我这个领域研究不多,偶有涉及,你看看英美国家,你看看欧洲大陆人家食品安全怎么保证的,他建立重罚制度重奖制度,还加一个内部人举报制度,而且内部人员举报制度是和重奖重罚联系起来的,内部人举报得到的报酬是什么,有些时候他就凭那个钱,他不再工作就能生活下去……
    我们的食品药品。尤其是中国有一种很好的食品。比如说我们都熟悉火锅,一个城市有几十万家火锅,火锅的最香的味道是什么,老油的味道,老油,越老,味道越香,但是老油到地沟油,馊水油,老油里面含有很多化学物质,对人体极为有害,但这帮家伙是怎么操作的,深夜,一两点钟,夜深人静的时候把外面垃圾的油拿来,经过加工,简单的清洁一下,去掉漂浮物,过滤一下,第二天继续用,你怎么才能查,你工商局,你市场监管部门能派出几十万个人每天晚上去查火锅店?内部人举报制度。而且一旦举报,重罚,一旦举报查实,举报人,重奖。没有这个,长生生物事件是怎么出来的?就是因为奖金分配不均,就是因为奖金分配不均,内部员工举报,长生生物的百白破几百万支啊,多少儿童是受害者,狂犬病疫苗,一百多万支啊,狂犬病疫苗意味着什么,没得病的人,打不打不重要,一旦得了狂犬病,打了没用的药,是有死亡危险的,甚至就是会死亡的,它仅仅就是一个制造假药?制造劣药?就把它当成生产劣药罪? 我们要研究,它构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我以为是可以研究的
    第五个,什么才叫公正,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什么才叫公正,这是最高的最后的问题,我们真要做到在食品药品的问题上,制造一个朗朗乾坤,给天下人以安全,给天下人以保障,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长期执政,只有这样,人民才能最终生活幸福美好,连吃个饭都吃不安全,上个医院都没有安全,人民怎么能放心,怎么能感受到幸福美好,我们要想它,我们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愿望,我们要实现共产党宣言中的每个人乃至一切人全面自由发展,刚刚才出生几个月,就三聚氰胺中毒,就深受侵害,一辈子不可逆 ,天地良心啊,公正在哪里啊,所以我就觉得这五个问题,我提出来跟同志们商讨,第一个问题,就是目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目标是什么,第二,办法是什么,保护的办法是什么,第三,责任是什么,第四,制度是什么,第五,价值是什么。
    我们看到事件中一系列混乱,不能不让我们忧虑啊。我觉得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研究会做的非常棒,我看了每一份文件,我点赞河山会长。必须坚守法律的原则,必须坚持法律的底线,必须坚持我们正常的公正观,必须要啊。
    现在现实中的混乱,坦率说,我们作为理论人,我们有没有某种使命或责任,实践中的混乱是不是与理论上的不彻底或理论中的模糊有某种关系,我一点没有批评大家的意思,你们已经做得很好了,但是,我们怎么让那帮实践家们,执法者,司法人员,监管者接受我们很好的法治理念,能够把党能够把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保障的精神,把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贯彻下去,给人民营造一个美好的幸福的生活,我觉得我们理论工作者有我们的使命,有我们的担当与责任。这是我延伸出来讲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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