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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查处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行为

发表于:2010-01-11 点击: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未经注册在互联网上借虚假机构并/或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的名义,违法宣传销售具有治疗高血压等疾病药品特征的产品进行查处。具体的产品名称和网址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美克诺·肌诺泰”,标示企业名称:北京国际医学研究科技合作推广中心,网址:www.jwsjkw.com
  2、产品名称:“腰痹通胶囊”,标示企业名称:中国医科大学腰椎病颈椎病研究总院,网址:www.168393.cn。该产品系盗用合法药品生产企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腰痹通胶囊的批准文号;
  3、产品名称:“止咳喘系列特效中药”,标示企业名称:中国中医哮喘病研究院,网址:www.bqeqgy.com.cn
  4、产品名称:“联邦·稳压肽”,标示企业名称:中国高血压病理研究总院,网址:www.lbwy999.com
  5、产品名称:“联邦·骨泰康、联邦·脊肽宁”,标示企业名称:中国国际骨病康复研究院,网址:www.gbkf120.net
  6、产品名称:“依尔洁软胶囊、清雅颗粒”,标示企业名称:北京国际狐臭病研究院,网址:www.09hc.com
  7、产品名称:“益脑康泰”,标示企业名称:中国中医药头痛病理研究总院,网址:www.toutong120.com
  8、产品名称:“澳润胶囊”,标示企业名称:中国股骨头坏死医学研究总院,网址:www.010ggt.com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辖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发现上述产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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