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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假药事件” 扑朔迷离

发表于:2007-10-04 点击:

来源:健报 作者:黄宏远

    9月20日,消费者李选辉联系到广西南宁的《健报》,声称其月初在南宁航洋国际城的沃尔玛超市内的深圳市中联大药房有限公司南宁五象分店(以下简称“中联大药房”)处买到“假药”。闻讯后,记者随即赶到航洋国际城,在沃尔玛超市外,李先生向记者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

遭遇“假药”

    9月5日,李选辉在居所附近新开业的沃尔玛超市内的中联大药房,先后购买了“复方金草颗粒”两包和“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甲砜霉素胶囊(以下简称“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10盒。其服用“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后有不适感,遂停服。经查找相关资料后,李先生发现该药存在两个问题:首先是该药外包装标识的生产企业“江苏帝益药业有限公司”,与其在国家药监局网站上对应的“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有差异。其次,经咨询后,李先生认为该药标识的主治功能,超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范围,有夸大功能之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李先生认为他所购到的是假药。

    当天,李选辉随即向中联大药房送递来了投诉书,陈述以上两点意见,要求维护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9月7日,没有得到中联大药房方面的满意答复后,李选辉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再次来到中联大药房南宁五象分店,声称自己服用了日前购买的药品后身体不舒服,怀疑是假药,并要求药店对其发现的问题作出合理的解释。

    当日李选辉没有得到药房方面的回复。在此后的半个多月的时间里,李选辉曾多次要求药房方面就此事给出说法,也曾向该药店的租赁方投诉该店售卖假药,不过该药店和场地租赁方都没有给出令李先生满意的答复。

    9月20日下午,李选辉来到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药监局”)投诉后,拿着收件回执,再次来到中联大药房索要说法,药店一女性工作人员接待了他,双方协商未果,该女工作人员声称一小时后会给李先生满意的答复,随后离开。李选辉在等待了一个多小时后未见该女士出现,于是也选择了离开。据李先生表示,他在出了电梯口之后,发现自己的身后跟着三个陌生人。在走出一百余米后,那三名陌生人快步跟上,并对李选辉说:“哥们,找你谈点事。”“你老是来这药店干嘛?”

    随后四人发生了身体上的接触,李选辉赶紧拨打110报警,那三名陌生人见状也赶紧逃走。由于事先一直保持着警惕,李选辉并没有受到很大的身体伤害。李选辉很怀疑这些人是来对他打假维权进行报复的。

    面对《健报》记者,李先生说出了心中的更多的疑点。他表示,该药品标识有两个药品名,“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和“甲砜霉素胶囊”。记者看到李选辉出示的药品盒子正面中央以大号蓝色字体标注“消林败毒”,在其下面则是以相对小号的灰色字体标注“甲砜霉素胶囊”。李选辉认为,该药品包装上存在违规行为,“‘消林败毒’应该是这药品注册的商标,正确的药品名称应该是下面的‘甲砜霉素胶囊’。”

    李选辉说,在该药品盒子上的“TM”字母,即表示“消林败毒”是该药品正在向国家申请注册的商标。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条例,药品不能以商标作为名称,另外药品名称与说明文字的大小比例也不能超过1:2,而该药品的名称与说明文字的大小明显不止这个比例。李选辉说:“这分明是药品生产厂家在打擦边球,欺负消费者不懂专业知识。”

    李选辉表示,在20日他到药监局投诉的时候,该局工作人员发现了该药存在内外包装标识的生产厂家不一致的问题。记者在李选辉出示的药品“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包装上看到,其外包装上标识的生产企业是“江苏帝益药业有限公司”,而内包装上的生产企业却是“宁波唯森制药有限公司”。

    李选辉打算等药监局得出结论之后就中联大药房南宁五象分店与对簿公堂,要求退一赔一,并索要精神损失费3.15元。

现场对质,药店心怀疑窦

    9月20日下午17点,记者与李选辉一块来到中联大药房进行调查。对于李选辉要求查看该药品相关信息的要求,深圳市中联大药房广西区总经理助理余善国表示,如果李选辉觉得自己购买的药品质量有问题,应该到药监部门投诉。李选辉则表示自己是消费者,应该具有知情权。在出示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之后,对于李选辉提出的药房所售药品“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存在的问题,余善国表示自己不是负责药品采购,具体情况不清楚,而且“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是该药房从广西红十字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余善国随后致电药店采购人员与红十字会药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要求他们到现场与李选辉解释。至于李选辉所说的遭到中联大药房“暴力报复”的事情,余善国则予以否认,他称其所在的药房是正规经营企业,不可能做这种事情。

    在等待的间隙里,余善国对记者说出了心中存在的疑问:李先生9月3日在中联大药房买药的时候,要求营业员在收据上写下药品的国药准字号等药品相关信息,“我自己做药品生意10多年了,从来没有发现过顾客有这样的要求。”后来药店收到李选辉的书面投诉后,也有以下怀疑,“那封信写得相当专业,一般人写不出来。”据余善国说,就在前几天,有人曾在康全药业所属的药店里,发现李选辉也在投诉称买到了假药,“我们怀疑他是不是故意来诈骗勒索的。” 余善国说出着自己的疑问。

    在等待了一个多小时之后,余善国所说的采购人员和红十字药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并没有出现,倒是中联大药房广西区域总经理彭彦来到了现场。彭彦表示中联大药房是经GSP认证的企业,合法企业证件齐全,是正规的药品采购公司。对于李选辉提出的“一药多名”的疑问,彭彦表示药品的包装没有问题,“消林败毒”是药品的商标,后面的“胶囊”则是表示剂型,不是药品名称,真正的药品名称是下面的“甲砜霉素胶囊”。对于李先生关于该药品功能主治夸大的问题,彭彦表示该药品是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生产,中联大药房从广西红十字药业有限公司采购该药品只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合作”,对于药品的功能问题,“药房无权涉及”。彭彦旁边一位自称姓董的中年男子插话说:“我们只是卖药的,药品的功能我们哪里能管得到?”

    对于“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出现“一药多名”的问题,彭彦也表示了怀疑。彭彦说这些药品包装盒都是从两头打开了的,因此“不排除有人故意调换了里面药品的可能性”。


 

9月3日至5日,李选辉在居所附近沃尔玛超市中联大药房购买了
“复方金草颗粒”“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10盒

生产厂家:“我们没有生产这个药”
 
    9月21日,记者电话联系到了江苏省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该公司营销部经理朱女士表示该企业确实曾生产过“甲砜霉素胶囊”,但在两年前就已经停产,对于记者所说的“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朱女士明确表示公司并没有生产过这类药物,“这应该是假药”。朱女士称,“消林败毒”应该是这种药的商品名,而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所生产的一直是直接标注药品名“甲砜霉素胶囊”,没有使用其他的商品名。而且根据国家药监局的相关号令,商品名的字体不应该大于药品名,“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从包装上看很不合乎国家法令。朱女士说,早两年在贵州那里,也有发现在市场上有假冒她们公司生产的“甲砜霉素胶囊”在流通,后来那里的药监局打电话到她们公司求证,后经证实确是假药。

药店态度:配合药监部门的检查

    9月21日,记者在中联大药房南宁朝阳分店再次采访了彭彦。

    彭彦表示,经查,在9月3日,李选辉来到中联大药房南宁五象分店购买了6盒“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和两包“复方金草颗粒”。9月5日,李选辉再次来购买了4盒“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我们药店当时就只有10盒,都被他买走了。”

    当日李选辉给彭彦发来一份投诉书,彭彦弄清楚情况后随即电话回复了李选辉。在随后的两个多星期里,李选辉多次来到中联大药房南宁五象分店“要说法”,“每次一吵就是一下午,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经营。” 彭彦如是对记者说到。

    彭彦表示,药店无论是电话里还是现场都给李选辉作出了明确的答复,“我们至少解释了100遍了。”

    对于李选辉的动机,彭彦很是怀疑:“药是3号和5号买的,如果说是假药,为什么当初不立即向药监部门投诉,而是多次来到药店要求协商?为什么要拖到两个多星期后才向药监部门投诉?”。

    彭彦还提到,在9月5日李选辉的投诉书上并没有提到“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内外包装生产厂家不一致的情况,直到20号到药监部门投诉时才提出来。

    彭彦透露说:“据我所知,在这段时间里,李先生同时在康全药业、朝阳药店和新华药店进行 ‘打假’行为。”

    9月21日,广西红十字药业有限公司和中联大药房南宁五象分店共同调查该药品情况,得出的结论是:该药品外包装是广西红十字药业有限公司向中联大药房提供,但内包装不是,怀疑有更换过。双方当即向药监局投诉报案,药监局当天来到药店拿走相关材料。


在李选辉提供的药品上,内外包装所标识的生产厂家明显不一样 
    

    对于李选辉提出的“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外包装标识的生产企业“江苏帝益药业有限公司”与其在国家药监局官网上注册的生产企业“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有出入,彭彦表示,对于这个问题他们之前也有给药品生产厂家电话咨询,得到的结果是该公司的名称在2007年7月份时候已变更,名称更改为“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而“甲砜霉素胶囊”在2003年就已经得到了国家药监局的批准进行生产,因此仍然没有变更。

    记者表示已经与“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对方答复在两年前就已经停止生产“甲砜霉素胶囊”,并且从来都没有生产过“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

    彭彦回答说,中联大药房广西区域的药品不少是从广西红十字会药业有限公司批发采购,而广西红十字会药业有限公司的所有药物都在药监局登记在案,如果有假药,药监部门是不会批准生产以及流通的。“药监局经常来到我们药店突击检查,从来没有发现有假药。”彭彦特别强调着,“对于李先生的投诉和药监局的调查,我们都是配合的,如果药监局真的确定我们这个药品是假药,那么我们愿意与广西红十字药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这个责任。”

批发商:里面的药品不是我们的

    9月24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广西红十字药业有限公司销售部谭经理。

    谭经理表示,公司于9月21日得知后,对此事表示了极大的关注。谭经理受公司指派于当天到中联大药房调查情况,通过药店方得知消费者李先生后来出示的药品外包装是公司提供药品的包装,但是里面的药品确定不是公司向中联大药房提供的,怀疑有人更换过,“据药店方说,李先生是过了一段时间后才提出内外包装标识的生产厂家不一致,这段时间内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谭经理调查核实后得出了两个观点:首先是药板背面的印刷问题,李先生提供的“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药板背面印刷的生产厂家为“宁波唯森制药有限公司”,可是广西红十字药业有限公司向中联大药房提供的“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药板的背面并没有印刷生产厂家的名称。其次是药板背面印刷方式的问题,李先生提供的药品药板背面是横排印刷,但谭经理表示他们提供要药品却是以直排方式印刷。

    对于记者所提出的生产厂家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表示已经在前两年停止“甲砜霉素胶囊”的生产,谭经理表示疑问:“那他们公司给我们提供的委托书和质检报告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假药应该等药监局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才知道。”

    至于“新一代消林败毒胶囊”的外包装,谭经理表示确实存在着问题,并解释说这有可能是该药品外包装是国家药监局相关号令出台之后,生产厂家继续使用之前的产品包装的缘故。

    9月24日,记者从南宁市药监局采访得知,此事仍然在调查当中。由于此事事关南宁市药品安全问题,具体情况暂时还不方便透露。药监局表示将会尽快将此事调查清楚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具体情况向全社会公布。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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