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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光·打假·维权

重庆叶光商品咨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指定质量法维权调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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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光打假风云录

发表于:2007-09-28 点击:

    叶光,重庆市人,57岁。
    1997年,从重庆酒类专卖局辞职,正式开始个人打假生涯;
    1997年4月与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联手对重庆的假酒进行了打击,节目于4月23日在《东方时空》中如期播出。
    1997年6月开始向水货手机宣战。后王海在北京向水货手机发起了大规模进攻。    
    1997年7月24日参加了由《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在北京组织全国14个消费者召开的《消费者依法打假座谈会》。列席会议的有: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等国家机关。
    1997年8月在重庆打掉一个生产假自来水消毒剂工厂。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报道。   
    1998年3月16日被《人民日报》列为"打假英雄谱" 6人之一。   
    1998年3月在重庆大规模地打击散装劣质白酒行动。
    1998年3月-9月在重庆首先对假"菌必治"大打出手,后转战成都、郑州、石家庄、天津、昆明。为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两次下文全面查处假"菌必治"。  
    1998年5月在郑州打掉假司法培训学校。《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检查日报》等国内40余家新闻单位报道此事.司法部长高昌礼亲自过问,事后司法部向全国通报了处理情况。
    1998年10月在成都对数十家性病游医开火《华西都市报》辟专栏跟踪报道.最后导致卫生部门对此行业的全面整顿,社会效益非常明显。《中央电视台"3.15"行动》给予全面报道。
    1998年11月至1999年7月在成都、西安、郑州、哈尔滨、长春、沈阳等城市对假一次性输液器和注射器进行了全方位的"追杀"。
    1999年3月被《南方周末》列为"中国个人打假20人"排名第二。
    1999年4月对重庆港缆车强制性服务提出质疑,将重庆港推向被告,迫使对方改变服务方式,《南方周末》等新闻媒体对此做了报道。
    1999年10月1日注册成立"重庆叶光商品咨询有限公司",从事商品咨询和市场调查。   
    2000年3月15日《中国消费者报》、《中央电视台》联合主办的"打假索赔斗士风采展示" 排名第二。
    2000年3月28日至4月3日与《南方周末》《中国消费者报》联手到江苏常州深入农村调查生产假冒输液器窝点,配合执法部门打击造假者。
    2000年4月17日再次配合《中央电视台》暗访制造假冒输液器生产点,查获各类针头超过1亿只,后在中央电视台《新闻纵横》栏目中播出。
    2000年9月7日起开始在重庆、成都、长沙、南宁等地将在商品包装上非法使用"极品"二字的商品推上被告席,导致国家工商局于12月5日下文全国再次明确查处在商品中使用"极品" 二字的违法行为。
    2000年1月至10月,分别在重庆、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呼和浩特、武汉、南宁、北京对假冒"高丽参"进行购假索赔。
    2000年12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下属的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正式确认重庆叶光商品咨询有限公为其指定的质量法维权调查机构。
    2001年3月15日,应中央电视台邀请参加"3.15" 晚会。
    2001年6月30日,对娃哈哈奶饮料虚假广告提出质疑,《中国商报》、《南方周末》、《家庭与生活报》、南京《周末报》、《齐鲁晚报》分别给予了全面报道。逼迫其取消了包装上的“奶”字样,只作为“含奶饮料”宣传和出售。
    2001年10月至2002年4月接受重庆白市驿板鸭厂委托,对重庆市场上数十家板鸭厂违法使用重庆白市驿板鸭厂已注册的“白市驿”商标专用权进行维权。经过数月努力,国家工商局正式下文 批复,认定非“白市驿”商标拥有者的其他15家生产企业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白市驿”的行为为违法。此案例已收录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编的DVD《律师视点》150个精典教学案例光蝶中的第53个案例,面向全国发行。
    2002年,将重庆公共汽车票告上法庭,以票据背后的广告是强制性消费为由,索赔3.15元。
    2004年3月,协助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调查劣质挂面,3月21日播出,《每周质量报告》:挂面“美容”做足表面功夫。
    2004年5月,协助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调查劣质泡菜,5月9日播出,《 每周质量报告》:泡菜"惊心"炮制。
    2004年6月,协助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调查劣质揶果,6月6日播出,《每周质量报告》:海口椰果触目惊心。
    2004年9月,申请注册“叶光”商标,注册范围包括:广告、广告策划、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商业调查、商业专业咨询、商业信息、民意测验、推销(替他人)、替他人作中介(替其它企业 购买商品或服务)、职业介绍所等十个方面。
    2004年12月,荣获中国打假扶优论坛组委会颁发的“中国打假斗士”荣誉证书和奖杯。
    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对在食品添加剂“甜蜜素”、“柠檬酸”中掺杂使假进行调查。此调查于2009年4月直接送达国家领导人手中,随即作出重要批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等职能部门都在自己的职责内展开了大规模的市场检查和清理。
   2009年9月4日,向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关于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原浆酒”涉嫌欺诈误导消费者的举报”。
    2014年8月 对市场上以“牛奶”的名誉销售“调制乳”的虚假行为提起民事诉讼。《新华每日电讯》以题为《调制乳标为“牛奶”是偷换概念吗》进行了报道,随后近百家国内媒体对此进行了转载或跟进,促使“调制乳”市场名称的规范。
    2015年5月18日正式受聘为“中国.湛江国际仲裁院  湛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15年9月7日,对“六个核桃牌”植物蛋白饮料核桃乳涉嫌虚假宣传提出质疑。
    2015年12月5日,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授予叶光,携手媒体打击假冒伪劣“一次性注射器”事例为,3.15打假20年典型事例。
    2016年3月对泸州老窖二曲违法标签提起诉讼。
    2016年5月对橄榄调和油不依法标注含量进行诉讼,到2016年底国内市场上类似现象得到全面纠正。
    2017年3月15日,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对,购买橄榄调和油索赔事迹,被评为“3.15事例”。
    2018年3月21日,在《全国首届3.15学雷锋公益论坛》会上被授予《做中国良心打人》事例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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