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2年第8号)发布:液态法白酒《第1号修改单》和固液法白酒《第1号修改单》。修改后的标准强调: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也就是说在这两种白酒中不能再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和“食用香料”,且所使用的“食用酒精”应该是“谷物食用酿造的酒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