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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广告违禁较严重 母乳代用品市场呼唤监管

发表于:2008-02-26 点击:

中国网

    温馨而煽情的音乐,动人心弦的母爱情景……当一个个洞察妈妈们心理、精心策划的奶粉广告透过浓浓温情的画面,把一个个契合妈妈们心理的概念展现在消费者面前时,产品卖点的传达、广告主诉求的展示几乎达到极致。 
    “然而,这些明示或暗示可替代母乳的奶粉广告在各类媒体频频出现,诱导母亲们的同时,也在悄悄地毁坏着祖国的花朵、啃噬着我们民族的未来。”一位育婴专家今天对记者谈到目前奶粉广告问题时说:“这不是危言耸听。”

    我国政府为保障母乳喂养没少下功夫

    “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品”已经是现代人的常识。记者从中消协了解到,为保护和促进母乳喂养,1981年第34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我国为守则的签署国。1995年,我国颁布了《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守则和办法规定,禁止母乳代用品生产者及销售者开展有碍母乳喂养的销售活动。
    为贯彻守则和办法要求,我国还从1992年开展创建“爱婴医院”活动,通过加强产科医院技能、规范卫生保健系统内机构和人员行为,创造支持母乳喂养的良好环境,迄今共创建“爱婴医院”7000多家。 
    我国政府为保障母乳喂养没少下功夫,然而,妨碍和危害母乳喂养的现象却十分严重。

    奶粉广告和忠告语好比大象和蚂蚁

    办法规定:禁止发布母乳代用品广告;《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规定:食品广告不得明示和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守则和办法还规定,母乳代用品包装应明示母乳喂养优点的忠告语。“奶粉广告和忠告语相比,好比大象和蚂蚁。”育婴专家如是说。 
    目前违禁、违规奶粉广告频频出现于各类媒体。据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提供的6月份广告监测数据显示,该中心监测到的3151条次涉嫌违法的广告中,乳制品广告就有922条次,其中一些乳制品广告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明示或暗示可替代母乳。 
    据中消协对30个城市母乳代用品市场状况的调查,当听到婴儿奶粉宣传中有“添加DHA等营养物质,有利于孩子大脑发育”等相关宣传内容后,57.2%的婴儿母亲表示会为婴儿选购这类配方奶粉。 
    调查结果还显示,“没注意”忠告语的比例为45.5%;“没有看到”的比例为15.9%。可见,超过六成的婴儿母亲因相关标识不显著,没能看到母乳喂养优越性的忠告语。 
    育婴专家指出,这表明,婴儿配方奶粉的相关功能性宣传会对婴儿母亲造成潜在影响。母乳代用品的宣传将对母乳喂养行动造成严重干扰,也为守则和办法所禁止。
    母乳代用品促销活动明目张胆

    守则和办法规定,禁止向怀孕或哺乳期间的妇女推销或推荐母乳代用品。然而,近些年来,随着奶粉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大,一些奶粉公司无视国际准则和我国法规要求,大肆进行母乳代用品促销活动。相关机构的监测情况显示,目前,有的奶粉公司在产品包装或广告宣传中暗示或明示产品类似或接近母乳;有的通过医院卫生保健机构向孕产妇推荐产品;有的通过所谓的母婴健康咨询活动宣传产品;还有的在超市中对母乳代用品进行促销活动。 
    据中消协的调查,56.2%的婴儿母亲在怀孕或哺乳期间收到过母乳代用品或其他相关资料。41.2%的婴儿母亲反映她们在怀孕或哺乳期间遇到过“奶粉厂家代表”推销奶粉的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爱婴医院不得随意让婴儿接触和使用母乳代用品。而中消协的调查却发现,有56.6%的婴儿母亲选择在爱婴医院分娩。62.7%的婴儿在爱婴医院使用过母乳代用品,而这一问题在非爱婴医院更显突出,违规使用比例高达74.8%。 
    有关专家认为,母乳代用品市场促销行为妨碍母乳喂养,这些违规行为严重干扰了支持、促进和保护母乳喂养的环境建设,是造成我国城镇母乳喂养率持续下降的重要原因。

    尽快修订办法严格禁止市场促销

    “儿童是民族的未来,中消协的调查表明,我国母乳喂养行动正面临严峻考验。”中消协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对违规行为还缺乏可操作性的处罚办法,办法亟待修订和细化,母乳代用品市场促销行为必须受到严厉处罚;部分爱婴医院工作人员违规推荐和使用母乳代用品的行为,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我国职业女性所能安排的母乳喂养时间一般不会超过4个月,与相关国际组织推荐的6个月纯母乳喂养标准还有一定差距。本次调查表明,因“产假短或工作忙”而不能坚持纯母乳喂养6个月是造成我国母乳喂养率偏低的重要原因。为此,中消协呼吁修订相关休假规定,适当延长产假,落实带薪休假,为实现6个月纯母乳喂养创造条件。(姚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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