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事故车当新车销售] 一起存凝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从本车的相关信息得到以下数据:
车辆出厂日期:2018年06月01日
交通事故出险日期:2018年06月21日
提/运单日期:2018年7月15日
入境日期:2018年08月17日
运抵上海口岸:2018年08月26日
办结进口手续:2018年08月27日
海关签章:2018年8月29日
消费者购买日期:2018年10月2日
也就是说,该车出厂二十天就发生了一次较大的交通事故(理赔36.4万元)。现在的问题是,此次交通事故是发生在国外还是在国内?从以上数据看出,汽车应该还在奥地利。如发生在奥地利或别的地方国内交警是如何认定(有管辖权没有),国内保险公司又是如何确定此次交通事故后理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