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事故车当新车销售
郑州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隐瞒将已发生过“交通事故”的事故车做为新车销售。
2018年10月2日,消费者李某某在郑州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203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新车,原产地为奥地利的梅赛德斯-奔驰G 500越野汽车,双方签定的销售合同中也明确是“中国规格新车”。李某某提车后使用到今年想转让给亲友,在转让时为了弄清汽车的基本情况,于是通过平台查询,结果让李某某大吃一惊,该车在他购买前三个月时(2018年6月)就出现过一次较大的交通事故,其车损金额高达36.40万元,从“车辆维修痕迹图”可以明显看到有九处发生过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