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伪劣奶粉和不合格食品丑闻近来在中国屡屡曝光,为此中国准备在全国开展一场旨在加强食品安全、提倡健康饮食的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行动。
“芦荟”已被卫生部(2008年十二号公告)“库拉索芦荟凝胶”可以作为新资源食品添加在普通食品中,但应该明确标示不适应人群:孕妇、婴幼儿。
卫生部《关于“黄芪”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卫监督函[2007]274号)明确指出:《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所列物品仅限用于保健食品。未经安全性评价证明其食用安全性的,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如需开发《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用于普通食品生产,应按照《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食品安全性评估并申报批准。对不按规定使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所列物品的,应按照《食品卫生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现在的问题是市场上随处可见此类产品,但愿“安全行动”会关注此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