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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照登]骗子冒充省委巡视组领导 女子上当卷入诈骗大案

发表于:2019-12-3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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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骗子冒充省委巡视组领导 女子上当卷入诈骗大案
惊天奇案!受害人替骗子顶罪获刑十一年?


    2020年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可对甘肃酒泉的王立军来说,丝毫没有过新年的好心情。他的姐姐王立霞涉嫌诈骗一案,在2019年12月23日由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8万元。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作出终审裁定,那就基本上是既成事实了,但是,王立军对此裁定还是不服,收到终审裁定的第二天就向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要求法院重审此案。并且,他还向多个机关控告、举报办理该案的检察官违法办案。

    是什么原因让王立军如此执著?王立军说,王立霞是被人用来给同案犯、该案的策划者陈宏刚顶罪,最终顶罪不成,司法机关为了掩盖违法办案的事实,将错就错,最终判决王立霞构成诈骗罪,将其投入了监狱。

    王立霞在嘉峪关居住,自己在某大型商场租赁柜台做女士内衣生意,丈夫在酒钢上班,女儿上高中,小日子本来过得安逸稳定。但她的平静生活最终因为一个叫陈宏刚的人给葬送了。

    2014年,陈宏刚在QQ上加了王立霞为好友。两人在聊天过程中,陈宏刚自称叫“陈志峰”,在省委巡视组工作,期间他给王立霞发送了自己工作场景、介绍自己办案情况等,逐渐取得了王立霞的信任。

    2016年10月,陈宏刚带着多人来嘉峪关第一次和王立霞在某歌厅见面。这期间,同行的人均称陈宏刚是省委的领导,更让王立霞对陈宏刚的身份深信不疑。陈宏刚鼓吹自己权利很大,河西地区的领导他都熟,在河西没有他办不成的事情。

    后来,陈宏刚主动提出他可以帮王立霞以极低的价格办理经济适用房,还说可以帮她丈夫调动工作。经不住陈宏刚信誓旦旦地保证,加上陈宏刚给她出示了相关政府文件,王立霞动心了,就以她和弟弟王立军的资料,按照陈宏刚的要求填写了办理经济适用房的材料,按照每套2万元的标准,交给了陈宏刚4万元现金。

    后来陈宏刚又说如果王立霞的亲戚朋友想要廉租房,他都能要上,不管是嘉峪关、酒泉、敦煌、武威,只要是河西这一路,他都能要上。他还给王立霞说,他给她每套3.8万元,如果她的亲戚朋友要,她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加钱,加的钱不管多少,他都不管不要,他让她从中挣些钱。

    王立霞就把这事给朋友冯正前说了,冯正前也觉得这事可以干。于是,王立霞在陈宏刚给她3.8万的基础上,以每套预付5万元的价格给冯正前,冯正前再以更高的价格给了其他人。冯正前先后要了11套。

    如此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多数人是不相信的,但王立霞对此是深信不疑。对于一些不相信此事的亲戚和朋友,王立霞就大包大揽,先不收他们的钱,由她自己垫付房款,他们只要提供相关个人资料就行了。这样,王立霞自己垫付资金以她的亲戚朋友的名义要了32套经济适用房,并全部给陈宏刚支付了相应的款项。除此之外,王立霞还收取了当事人12套房的房款。这样总共就是44套房,王立霞按照每套3.8万元给陈宏刚支付了房款。除了王立霞向当事人收取的房款,不足的部分,王立霞把自己的存款、向亲戚的借款、网络贷款,都凑起来给了陈宏刚。

    另外,通过冯正前收取房款的有11套房,总涉案的房屋就是55套。其中以王立霞和王立军名义要的两套,每套给了陈宏刚2万元,以其他人的名义要的53套房,每套给了陈宏刚3.8万元,总计给了陈宏刚房款205.4万元。大部分都是王立霞自己垫的钱。

    不但如此,王立霞为了让陈宏刚尽快办事,还另外以买衣服、买礼物、给现金等方式,给了陈宏刚数十万元。

    陈宏刚收了钱,对于房子的事情一推再推,王立霞和冯正前催得紧,陈实在推不过去了,就去兰州办了42个假房产证,用来搪塞王立霞和冯正前。但只给了房产证,却见不到房。最终王立霞和部分购房者起了疑心,事情让王立霞的丈夫王磊知道了,他听王立霞把200多万元给了陈宏刚,除了银行转账的40多万外,其他的都没有任何收条,心想王立霞一定是遇到骗子了,王立霞这才向陈宏刚讨要收据,陈宏刚为了稳住王立霞,就打了一张156万元的收条,通过手机拍照给王立霞发了过来。并信誓旦旦保证房子马上就下来了,但最后是仍然没有交付房屋。王立霞和冯正前商量,觉得自己是遇到骗子了,2018年3月9日,王立霞和冯正前一起向嘉峪关市公安局报案。但没想到的是,王立霞报案后公安机关先把她作为诈骗嫌疑人给刑事拘留了。

    由于有王立霞提供的准确线索,陈宏刚被很快抓捕归案。后来公安机关查明,陈宏刚不仅欺骗王立霞,还以同样的手段欺骗了瓜州县的石彩霞、罗晓平,并通过二人诈骗了马绪霞等12人的购房款42万余元。

    当公安机关向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对王立霞逮捕时,检察院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没有批准逮捕,王立霞被取保候审。但公安机关仍然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蹊跷的事情就在这时候发生了。

    该案整个案件都是陈宏刚策划的,所有虚假文件、房产证都是陈宏刚制作的,房款也是交给了陈宏刚,按照共同犯罪的理论,陈宏刚该对全部案件承担责任,也就是说,王立霞等人涉案的犯罪金额,无论陈宏刚是否收到,也无论他是否认可,都要计算进陈宏刚的犯罪金额,这是毋容置疑的。但蹊跷的是,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时给王立霞认定的涉案的金额是170多万元(公诉机关只计算了王立霞通过冯正前收取的11套房款,和王立霞直接收取的12套房款。对于王立霞自己垫付的32套房款,没有计算)。这170多万元,只给陈宏刚认定了部分通过银行转账的30多万元,对其他的以陈宏刚不承认、没有其他证据证实为由没有计算。这样,检察院起诉陈宏刚的数额,算上在瓜州诈骗的42万元,也只有70多万元。对于陈宏刚诈骗的由王立霞垫付的32套房款,办案机关提都没提,没有做出任何处理。

    诈骗案的总策划人、应该是本案的第一被告陈宏刚,检察院指控的数额却只有被骗卷入案件的王立霞的零头。如此奇葩的认定,显然在法庭上是无法通过审理的,因为一旦开庭对质,陈宏刚策划全部案件的事实就会暴露,结果是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对陈宏刚、王立霞分开起诉。

    王立军认为,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是为了帮助陈宏刚减轻罪责,想出了将陈宏刚、王立霞分开起诉的招数,试图瞒天过海,回避陈宏刚是整个案件的策划者、实施者的事实,并且拒不起诉陈宏刚诈骗王立霞垫付32套房款的事实。王立军认为,检察院的这种做法,已经超出了正常工作失误的底线,是公然替犯罪嫌疑人开脱。王立霞本来是该案中最大的受害人,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却让王立霞替陈宏刚顶罪,让王立霞独立承担170多万元诈骗数额的责任,相关人员如此卖力地替陈宏刚开脱,甚至不惜冒着涉嫌违法的法律风险,改变起诉形式,其背后如果说没有司法腐败,他打死也不相信。

    这一做法当然遭到王立霞的反对。王立霞向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认为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对陈宏刚、王立霞分开起诉没有正当理由,剥夺了被告人对质的权利,不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因此王立霞在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建议法院合并审理。所幸法院采纳了这一建议,又将两人合并审理。

    在第一次开庭中,王立霞及其辩护人就提出,陈宏刚是该案的主谋,是他策划实施了整个案件,陈宏刚应该对全部犯罪事实承担责任。对这一意见,公诉人无法反驳,最终在第二次开庭时,公诉人不得不变更了起诉书,所有王立霞涉案的数额,陈宏刚都要承担责任,公诉机关指控陈宏刚的诈骗数额超过了200万元。

    在一审中,王立霞及其辩护人都认为王立霞无罪。主要理由就是王立霞主观上没有骗取他人财物的故意,她是被陈宏刚欺骗的,她对诈骗的事实不知情。陈宏刚当庭承认他一直在欺骗王立霞,王立霞对诈骗的真实情况确实不知情。公诉人也没有拿出可以证明王立霞主观上有诈骗他人财物的故意的证据。但是,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在2019年9月30日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陈宏刚有期徒刑十二年,王立霞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

    那么,一审判决书是怎么认定王立霞具有诈骗的主观故意的呢?一审判决书是这样写的:“陈宏刚、王立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王立霞的二审辩护人、甘肃律诚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辉在辩护意见中认为:这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审判决书没有明确指出,在这中间,王立霞究竟虚构了哪些事实。因为所有陈宏刚冒充省委巡视组领导、虚构经济适用房、制作假的机关公文、制作假的房产证,证据证明都是陈宏刚独立编造和制作的,王立霞均没有参与,她对此也不知情。一审判决将陈宏刚个人虚构的事实,牵强附会强加在王立霞的头上,属于严重的认定事实错误。”王建辉在辩护意见中还说:在一审庭审过程中,我们唯一可以看到的王立霞“虚构的事实”就是她曾经向部分人介绍陈宏刚是自己的亲戚。但是,她这样的介绍,也是陈宏刚利用了王立霞的个人虚荣心,使她觉得这样介绍陈宏刚让“自己有面子”,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该案上诉后,二审法院没有开庭审理,在法定审理期限的最后期限向王立霞下达了终审裁定。裁定书又对认定王立霞具有主观故意是这样写的:王立霞“与陈宏刚商议对外隐瞒与陈宏刚的真实认识的过程以及与陈宏刚的关系,虚构陈宏刚是其亲戚、叔叔的同学等身份,以高于陈宏刚告知的购房价格从被害人处赚取差额利润为目的,骗取多名被害人购房款,其与陈宏刚有共同犯罪的故意。”王立军认为,这完全与事实不符。他说,王立霞根本没有“与陈宏刚商议”过以上内容。法庭举证、质证过程中,公诉人也没有出示过任何这方面的证据。二审裁定如此认定,完全是主观推断甚至是编造。事实上,是陈宏刚利用了王立霞的个人虚荣心,他让王立霞向部分人介绍说陈宏刚是王立霞的亲戚,让王立霞觉得这样说有面子,根本不存在两人“商议”一说。这完全是陈宏刚策划的诈骗圈套的一部分,王立霞根本不知道陈宏刚让她这么介绍的真实目的,当然就不存在“与陈宏刚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王立军认为,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定程序违法。他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了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的几种情形,其中第一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在该案中,上诉人王立霞及同案被告人陈宏刚,在上诉中均对一审案件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提出了异议。据此,该案二审应该开庭审理。但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就作出了终审裁定,属于程序违法。所以,该案应该重申。

    该案无论是在审查起诉阶段,还是一审阶段、上诉阶段,王立霞及其代理人均提出,该案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23套涉案房屋外,王立霞报案的还有32套涉案房屋,一是这32起案件属于陈宏刚的漏罪,二是这32起案件涉案资金均是王立霞自己垫付,可以证明王立霞才是本案事实上的最大的受害人,这也证明王立霞不存在诈骗的主观故意,因为没有人自己骗自己的钱。但是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均没有对王立霞的这一意见作出回应,属于故意回避对王立霞有利的事实和证据,公诉机关对于明显对王立霞有利的证据不收集、不举证,一审、二审法院不核实、不调查,属于程序违法。

    王立军还说,该案的涉案人员除了陈宏刚、王立霞外,还有冯正前、石彩霞、罗晓平,冯正前、石彩霞、罗晓平在案件中的性质和王立霞一样,都是被陈宏刚欺骗,向他人介绍经济适用房,导致他人被骗。但是,公安机关最终只将王立霞移送检察机关起诉,而对石彩霞、罗晓平没有立案,对冯正前立案后又撤销了。一审庭审过程中,王立霞的辩护人提出了这个问题,公诉人称已经建议公安机关调查,但大半年过去了,案件仍然没有任何进展。同样的案件,不同的处理,明显不公。

    王立军是甘肃古浪人,在甘肃酒泉以做烧烤为业,文化程度不高,原本对法律不太懂。姐姐王立霞当初案发时,他和家人都觉得王立霞收取了他人巨额资金,被骗子骗走后无法返还,公安机关认定她涉嫌诈骗,似乎没什么错。但是,当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对王立霞逮捕时,检察院却没有批准逮捕,而是让王立霞取保候审。经过咨询相关律师,王立军才对诈骗罪有了初步的了解:构成诈骗罪有两个不可缺少的要素,一个是主观上要有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二是要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并且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行为的目的也必须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钱财。这两条,王立霞的行为都不符合。一是王立霞是被陈宏刚欺骗卷入诈骗案的,她对诈骗案的真实情况根本不知情,她的目的只是受陈宏刚欺骗,想通过中介赚取一些中间差价,不具有骗取他人钱财的目的;二是所有用来诈骗虚构的事实,都是陈宏刚单独策划、实施的,王立霞没有参与过,也没有商议过,案发前她连陈宏刚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

    王立军认为,王立霞没有核实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没有调查经济适用房是否真实存在,就向他人介绍购买经济适用房,这种错误不是主观诈骗,而是她社会经验不足,应该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因此,案件一审宣判前,他和家人都满怀希望,等待无罪判决。没想到的是,他等来的是姐姐十一年的有期徒刑的判决。惊讶之余,他认真研究了案件的起诉、审理情况,从中发现了猫腻。

    王立军发现,嘉峪关城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陈宏刚和王立霞一案时,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对陈宏刚、王立霞分开进行起诉,这其中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他认为最初承办王立霞案的检察官存在违法办案、滥用职权的嫌疑。王立军觉得,如果司法机关有意违法办案,那王立霞就不可能得到客观公正的判决。于是,王立军在积极帮王立霞上诉的情况下,同时向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嘉峪关市政法委、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纪委监委等部门检举、控告、举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徐蕾等人违法办案让受害人顶罪、为真正罪犯减轻罪责逃避处罚。省级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将举报信转交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又转给了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后给王立军打电话答复,说要等王立霞案二审宣判后再说。

    二审宣判后,王立军再找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口头声称嘉峪关城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没有问题,但对为何分开起诉陈宏刚、王立霞,为何不起诉陈宏刚诈骗王立霞33套房屋房款的事实,工作人员没有正面答复。据此,王立军向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书面请求,要求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对自己的举报调查情况及调查结论出具书面答复,但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当面拒绝了这一要求。王立军对这一答复不能接受,他表示,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王立军坚信姐姐王立霞是无罪的,他除了已经向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外,还做好了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的准备。他说,如果相关司法机关对该案中存在的问题不能给出让人信服的答复,哪怕到最高人民法院,他都要将这个官司打到底。

 

              王立军 

 

          延伸阅读:中国法院网讯《男子冒充省纪委巡视组成员诈骗214万元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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