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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权行政占良田毁家园欠补偿--来自包河区烟墩镇非法拆迁的调查

发表于:2009-01-07 点击:

来源:今日信息报网站

●伊始 乐友
读者来信:
记者编辑同志:
    我们是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烟墩镇的农民,我们的土地被镇政府征收了。我们多次向各级政府反映,要求公示土地征收批文和实施方案,他们两样都没有。镇政府工作人员解释他们没有见到批文和实施方案,所有的工作都是上级指示的。我们很多人失去土地和家园,却得不到补偿,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给我们的解释是:市重点局实际已付给烟墩镇征地、拆迁补偿费7419.7161万元(含土地补偿费),烟墩镇将应支付个人的青苗费和安置补助费等费用已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
    真实情况是,我们很多人的确未得到补偿费,每亩地总共领到900元青苗费,再也没有了。7419.7161万元弄那里去了?镇政府截留上级拨付的征地、拆迁补偿费干什么用了?请记者同志给予关注,曝光,促使土地补偿费尽快分配到失地农民手中。   
                 胡先正 王大宝
                              2008年12月
    记者调查:
    群众利益无小事。12月31日,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烟墩镇王墩村村民王礼刚认为,他们上镇村干部的当了。据王礼刚介绍:“他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开办塑钢厂。政府给颁发了宅基地使用证,工商部门核发了营业执照,每年能赚30万元利润。去年,镇干部和村干部动员我们拆除厂房,说是政府开发需要用这里的土地,镇村干部挨家挨户给我们丈量了厂房面积,镇村干部口头答复我们这些被拆迁户,‘你们先拆迁,后算账。2006年拆除的徽州大道用地还没算账,人家怎么算,就给你们怎么算。拆掉后每人每月补助180元房租费。’我们信以为真,2007年6月15日,我就按照镇政府的指示,自行拆除了厂房。那知,直到现在,镇政府没给我们分文补偿,也没给我们兑现房租费。
    “我拆了一部分,发现不对劲,就停止拆了。”烟墩镇烟墩村村民胡先正告诉记者:“他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从事农副产品收购,有宅基地使用证,有营业执照,是合法建筑,合法经营。政府拆我们房屋每人60平方,给置换45平方住房;若哪家原人均住房超出60平方,超出的部分每平方补偿10元钱,不置换房屋。胡先正表示,镇政府拆我们的房屋不给签订补偿协议,光口头承诺个空头支票,我凭什么相信这些言而无信的镇村官员。先补偿到位,后拆迁,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硬杠杠。烟墩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刘咸中说征我们的地没有用地批文,没有建设项目,是上级命令,是囤积土地。这些农田现在遭到破坏,每亩地总共就给900元青苗费,再也没有了。”
    烟墩村村民王立升是蘑菇种植大户,提起政府拆迁,王立升非常气愤,他说:“(2008年)12月27日上午,区镇政府带领公安城管等软禁村民王本红一家,暴力强拆王本红家的房屋,镇长气焰嚣张,我手里就拎了一块砖头,我真想把镇长一砖头拍死。人家价值几十万元的房屋,建房用地手续齐全,在没有签定补偿协议和安置协议,没有补偿分文的情况下就被铲掉了,镇政府欺人太甚了。”
    王立升主房被拆,坚持不愿拆除生金聚银的蘑菇大棚,但由于蘑菇大棚附近的建设废土堆积如山,堵塞蘑菇大棚的水路,雨水排不出,生产蘑菇和制菌种的生态环境被破坏,无法正常生产。
    烟墩镇三十庙家具厂法人代表黄保升说,他和弟弟开设的木材加工和家具制作两条生产线生意红火,2006年7月被拆,失去了全部厂房和仓库,没得到任何补偿,失去了经济来源,机械设备全部当作废品处理了,他上有年迈父母,下有读书的儿女,还有痴呆的哥哥,今后的生活该怎么过?黄保升煞为犯难。
    据了解,类似以上几户遭遇的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60多户。2007年初,一批拆迁户回迁到了“滨湖家园”,但失去了土地,工作无着落,在坐吃山空地度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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