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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隐瞒规划变更蒙骗购房者

发表于:2015-05-11 点击:

来源: 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

    ◆【被投诉对象】江西城泰投资有限公司
  ◆【投诉主题】小区规划出现重大变更,开发商未及时告知购房者
  ◆【投诉人】购房者蔡先生等
  当初高价购房,就是看中了新房周边没有高层建筑物,采光、通风条件好;谁料收房时,却发现新房西边15米远处建起一栋22层高的写字楼。更令购房者郁闷的是,小区的规划明明发生了变更,却被蒙在了鼓里。
  投诉
  小区规划悄然变更
  2013年6月,江西省南昌市的袁先生斥资90万元,在位于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10881号的“城泰·湖韵天成”小区购买了一套新房。当时,双方约定开发商于2014年年底交房。
  到了约定时间,袁先生接开发商通知前往小区收房。到了小区门口,眼前的景象却让袁先生“犯了难”:通往小区的正门被巨幅海报喷绘封住了,只在旁边开了一条“裂缝”供购房者出入;小区内尘土飞扬,不时有工人扛着建筑工具修建道路、铺设绿化……
  更让袁先生震惊的是,他所购买的新房西边,竟然盖起了一栋高楼。当初他之所以按更高的价格购买小区1号楼的房子,就是因为开发商宣传说:“1号楼西侧只会建三层高的幼儿园,没有高层建筑物,视野开阔采光好。”但现在,1号楼的西边正在兴建两栋建筑,一栋为3层高的幼儿园,另一栋为22层高的写字楼,这与开发商之前的宣传明显不符。
  不仅如此,当初购房时,开发商称小区内停车位与业主户数比例为1.5∶1。可眼下,整个小区的车位竟然只有500个,但仅小区二期楼盘的业主就有800多户,车位数量和业主户数不匹配,今后业主停车将是一个“大麻烦”。
  调查
  未及时通知购房者
  1月21日,记者来到“城泰·湖韵天成”小区,见到了蔡先生等业主代表。顺着海报缝隙进入小区后,记者看到小区1号楼西边正在兴建高楼。蔡先生拿出开发商之前提供的宣传海报告诉记者:“购房时,开发商宣传说这里规划的是建一栋3层高的幼儿园,可现在却增加了一栋22层高的写字楼。我们曾用卷尺测量了1号楼与写字楼之间的距离,只有15米。我们的住宅楼只有16层高,写字楼建好后,肯定会影响小区楼盘的采光和通风。”
  随后,记者和蔡先生等业主一起来到小区售楼处。前台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称:“楼盘销售是前期的团队负责的,我们刚刚进驻楼盘,对之前的事情不太了解。”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城泰·湖韵天成”小区到底是如何规划的?带着疑惑,记者与蔡先生等业主一同前往南昌市城乡规划局高新分局,该局办公室一位梁姓处长调出了“城泰·湖韵天成”小区的规划图,对记者说:“从规划图看,在小区1号楼的西边的确规划了一栋3层高的幼儿园和一栋22层高的写字楼。至于为什么开发商宣传图册上只标明了3层高的幼儿园,这就需要开发商来解释了。”
  “从一开始,开发商就在欺骗我们,规划图上明明显示1号楼的西边有两栋建筑物,但开发商却故意隐瞒真相欺骗业主,实在太过分了。”听了梁处长的解释后,蔡先生等业主更加气愤,决定去找开发商讨说法。
  几乎是由东向西横穿了整个南昌城后,当日下午14点,记者一行来到了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飞虹路的“城泰·湖韵天成”小区开发商江西城泰投资有限公司。得知记者的来意后,该公司前台工作人员称要向相关领导反映此事,让记者一行等待回复。可直到快下班时,一位自称是营销部负责人的涂姓女士才赶来与记者见面。
  涂女士首先安慰业主说,当前,小区内的绿化和道路正在进行最后的施工,近期就会完工,恢复道路通行。至于车位数量与业主户数不匹配的问题,需要向其他部门了解后才能给予业主回复。
  对于业主们最为关注的1号楼西边建起22层写字楼一事,涂女士的解释是:“小区的规划确实有变更,我们已经在售楼处和南昌市高新区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公示的内容为什么没有通知业主?规划发生这么大的改变,作为业主却毫不知情,这样的公示有什么意义?”蔡先生等业主气愤地质问涂女士。涂女士回应说:“我们的公示是符合相关规定的。”随后给了业主们一个网址,让业主自行查询公示内容。
  按照涂女士提供的网址,记者打开后发现,这是南昌市高新区的官网。记者找了很久,终于在首页——联系我们——公告公示的第16页找到了“湖堤春晓(‘城泰·湖韵天成’小区原名)项目公建部分方案调整公示”。该公示中称“新方案总体布局在地块西北角为1栋22层的办公楼及2层商业裙房,幼儿园位置也有所调整”,落款的公示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5日。
  专家
  业主有权追偿维权
  就蔡先生等业主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董斌律师。董斌认为,开发商涉嫌侵犯已购房业主的知情权,因为小区的规划变更虽然经过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但这并不能免除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业主在购房时,都会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或者通讯地址,开发商完全可以通过邮件或者电话通知业主。特别是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对小区整体规划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变更规划,开发商应事先征得已购房业主的同意,否则,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董斌建议说,业主可以找到相关检测部门,检测22层高楼是否会影响小区业主楼盘的采光、通风。如果有影响,业主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工作人员王军也同意董律师的看法。王军说,消费者在选购新房时,大多会依据小区现有的规划权衡采光、通风等因素,作出是否购房的决定。因此,当开发商需要变更小区规划时,应该举办类似听证会的会议,邀请一定比例的已购房业主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同时,对未参会业主,应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其小区规划变更情况,否则,就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有权追偿。
  王军醒广大消费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一定要约定好规划变更、权利保障等事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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