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 勇
租金浮动的自由有没有边界?
主管部门对租金价格违法行为的裁定有没有清晰的法据?
协信集团是全国地产50强,房地产及发展商业中心为其主业。
本人晏勇,重庆巴南区人,电话15826135497。现系巴南协信步行街4楼商铺的承租户,亦即联艺数码影城的法人。本人与协信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将于2010年9月30日到期,合同约定,本人享有优先续租权。协信公司在7月2日口头通知时表达,续签的最低房租(不含物管费)标准至少要调高到25元平米/建面平方(原价格为7元/建面平方);7月12日在和协信的相关负责人沟通时,他们更扬言房租将提高到40元/建面平米,意味着增长幅度达到闻所未闻的571%。毋庸置疑,此楼层位置的租金价格严重脱离本地实际情况,更远超GDP或合理商业利润的增速。
个人认为此次协信公司,涉嫌违反《价格法》,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假构竞价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违背公平、公开交易的原则;而且同楼层位置更好的商铺(如聚友体育城等)比本场所租金低的事实,也与“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法规相抵触。
据说协信是为上市做准备,更有本地商家爆料,协信为了追求好看的财务报表,曾叫他们签订阴阳合同。他们的此次行为更侵犯到我的切身利益,希望有媒体爆料深度报道,亦解我心中关于租金价格问题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