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光之声-关注热点、焦点、疑点

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奋勇前行...

叶光·打假·维权

重庆叶光商品咨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指定质量法维权调查机构

http://www.yeguang315.com

房企到底有无暴利国家统计局40城市摸底

发表于:2009-05-24 点击:
    调查主要内容:
  一是调查样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个数、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状况等。
  二是调查房地产项目开发费用构成情况。
  调查范围和对象:
  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无锡在内的40个重点城市中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其2008年1月1日到2009年4月30日有销售活动的商品住宅楼盘项目。
  对于一直成谜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费用的支出结构,国家统计局已经下发通知,将通过一场针对40个重点城市范围内的商品住宅开发费用构成专项调查予以摸底。
  要摸清土地费建造费等
  据知情人透露,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费用构成中,国家统计局要求在此次调查中摸清项目土地费用、城市基础建设费、项目建造费用、项目销售费用和各项税费、项目总建筑面积和项目销售总收入,而这些正是目前的房地产常规统计制度还无法全面、详细覆盖的统计信息。
  据悉,此次调查由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为主负责组织实施,在5月中旬布置该项任务后,各地调查总队需要在6月15日前报送调查资料,调查只安排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财政收入数据在参考之列
  此外,关于房地产暴利论和偷漏税的指责也一直不断。但不少房地产商其后通过各种途径争辩说,房地产的真实成本实际受到在税收之外的各项政府行政事业收费的较大影响,政府才是房地产的真正受益方。
  为此,国家统计局要求各地在报送企业调查数据的同时,还要将2008年被调查城市财政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房地产税费情况表一并上报。
  房企交给政府的费用有多少?
  全国工商联:或超支出的60%
  近日,一份由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发布的《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费用的分析》报告,引起公众对房地产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不断上升的忧虑。
  报告指出,在房企包括税费总支出的篮子里,流向政府的比例更高达49.42%。加上均摊在房企的拆迁成本、市政工程等支出,房企交给政府的各类费用可能会超过60%甚至更高。而真正让房企挠头的,还包括那些权力部门和资源垄断部门在房地产领域所造成的隐性成本。如上海浦东新区原副区长康慧军案发时,他和妻儿名下的房产竟多达14处,其从开发商手中“换房”的一套“商品房”与市价相差489万元。
  房产公司如何隐性抬高房价?
  北京市审计局披露房地产成本核算三大问题
  有些房地产公司正在有意或无意的错误核算开发成本,以不真实开发成本隐性抬高房价。北京市审计局披露房地产成本核算三大问题。
  隐性手段一
  经营用房成本计入住宅成本
  有的房地产经营企业将其在小区内建设的单体经营用房成本,如准备以后用作商场或文化体育设施等的成本,全部计入商品住宅成本,使商品住宅成本增高,致使房价虚高。
  隐性手段二
  车库成本计入住宅成本
  地产商采取的做法通常是把车库出售或出租给业主。但房地产经营企业在成本核算中,往往将机动车库的成本计入商品住宅的大成本。这样形成的结果是加大了商品住宅成本,但购买住宅的消费者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车位。
  隐性手段三
  物业管理用房计入住宅成本
  在房地产经营企业的账上,建造物业管理用房的成本,并没有单独记录,也是计入商品住宅的成本中。如果这样核算,物业管理用房就应该是业主的共有财产,而业主们也得不到该物业管理用房的管理权和支配权,这实际上形成一种欺诈行为。
  房价费用结构
  完整的房产成本应该包括土地费用、前期软成本、建安费用、市政公共设施费用、各类税费、管理费用、贷款利息等。其中建安费用(约40%)、土地费用(约20%~50%)、税费(约15%~25%)三项所占比重较大,其他的成本开支中较大的部分就是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用了。至于前期软成本(前期策划、设计、地勘等前期工程费用)、管理费用、贷款利息等则占到几个百分点。
  “公布房价,等于公布老婆的内衣尺码”
  今年1月5日,临沂市公布了市区房价成本。成本细分为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用、建筑安装费用、开发间接费用、配套设施费用、不可预见费用、经营税金及附加等七项成本。根据测算,临沂低位价格为2452元/平方米~2836元/平方米之间,高位价格为2631元/平方米~3668元/平方米之间。
  在公布成本前,一位来自外地的开发商在一次论坛上认为这是商业秘密不能公布:“公布房价,就等于公布老婆的内衣尺码。”也有开发商对“暴利”之说很委屈。在建设部门的一次座谈会上,一位开发商说,“在座的谁说自己敢降价30%?我相信谁都没有30%的利润。”综合《齐鲁晚报》等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try { showAd(3,0,1); } catch(ex){} </script>
责任编辑:none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ICP备05000872号 公安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备案号:50010501500072

版权所有(1998--2015):叶光之声.叶光打假维权网 后台管理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鹞子丘路62号1幢0811室(龙湖新壹街1号楼) 邮 编:400020 

电 话:13193161817 QQ群:84345578 E-mail:yeguang315@163.com 您是本站第位访问者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