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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留给我们的痛──锦州十户被拆迁人的诉说

发表于:2008-03-10 点击:

被拆迁户十人:谷文生.孙福田.俞胜民.张国忠.张国良.王立文.王建宝.杨荣生.于凤芹.安宏

    在和谐社会的今天,在光天化日之下我们的家,我们的房子,我们的土地,竟被锦州市建委勾帮结伙给抢了,有的还是撬门砸锁,砸门就抢,抢完就走,至今有的是两年,有的三年,有的是五六年的,抢就抢了,砸就砸了,无人问津被强迁的百姓,被迫流浪,失去了人友,造成了严重的恶果,被害人达十人之多仅桥南桥西而言,锦州的天空不是湛蓝的有乌云,锦州市政府潜藏着腐败官员,在欺上瞒下在践踏宪法,侵犯人权,有铁证如山的事实,锦州市建委2003年以来,竟挪用辽宁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应该给被拆迁户补偿的皇粮,竟在建委的眼皮底下被开发商吞蚀背后怎样分赃不言而喻,党和政府的民生政策,被锦州建委践踏,被拆迁户被欺诈,给社会造成了不和谐的因素。       
    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锦州市建委在市政府个别的领导支持下,办一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01年创办建委给公司投资三亿四千万,让人难以自信的是,这个公司的法人竟是,李锦徐.汪涛他们二人也是锦州建委的正副主任,是国家的公务员一身兼两职,有权又有钱权大势大,拿钱铺路构成一个强大的腐败团,上下呼应,一呼即应无人敢惹无人敢问,他们潜规则办事暗箱操作,经营城市,倒卖土地,强买强卖坑害百姓,几年来锦州建委.锦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挪用吞蚀棚改专项资金可达数十亿,官商勾结谁来获利,城投公司倒卖土地抢占民房可达数十亿,官员富了开发商肥了,国土资源被掠夺,百姓财产被抢劫,这样世道竟在和谐的锦州上演,在光天化日之下重复,竟管天上的太阳是红的,但锦州建委的心是黑的,安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锦州建委.锦州城头公司犯下的滔天罪行,今年的两会以后中央的七部委会帮助弱势群体会和他们算账。       
    桥南.桥西的动迁户仅宅基地不知多少被官商掠夺,他们和政府官员上下配合一致,侵权欺诈百姓,说没有宅基地的补偿,只给宅基地上的附属物房屋补偿,我们试问没有地哪来的房子,哪个开发商和个人建房不先买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转让暂行条例》23条写的明白征房先征地,有宅基地补偿条例,可是锦州的政府官员和开发商,就是不给锦州被拆迁户宅基地补偿,多少百姓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官商吞蚀,而在欺诈的行为的背后谁在从中谋利呢,这三个问题让人们深思。
    我们用铁的事实,举报锦州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李锦徐,副主任汪涛,举报拆迁处邓秦巍,还有锦州市行政综合执法局李晓平,他们恶意串通,官商勾结,权力寻租,潜规则办案,共同欺诈被拆迁户,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下列十大罪状; 
    1. 造成被拆迁户20万元以上的直接损失。      
    2. 造成我们的小企业停产,停业6个月以上。      
    3. 严重损害国家的声誉。      
    4.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 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6. 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7.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8. 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      
    9. 乱用辽宁省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私分皇粮,使被拆迁户得不到国家的政策补贴。      
    10. 和党中央国务院对着干,欺上瞒下,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以上材料由如下人员提供:      
    谷文生.孙福田.俞胜民.张国忠.张国良.王立文.王建宝.杨荣生.于凤芹.安宏。   被拆迁户十人          
        
                                   200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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