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话说:“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浓香型白酒的灵魂就是在酿造过程中采用了国家标准中所规定的《浓香大曲》QB/T4259,由此酿造出来的白酒才有了“曲酒”这一称谓,又由于生产企业的酿酒技艺在曲酒中又分出了“特曲、头曲、大曲、二曲、三曲”等不同品质的曲酒。“曲酒”已成为酿酒行业的约定俗成、乡规民约,并成消费者选择不同白酒的认知标准,同时也是此酒与“清香型、酱香型......”等等不同白酒类型区别的显著标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个“曲酒”的内容变了,变成可以用百分之三十的固态法白酒加食用酒精再加食用香精勾兑而成(GB/T20822)。奇怪的是,一个以生产浓香型白酒著称的产酒大省,以三家拥有金字招牌产品的企业集体要改变这个“约定俗成、乡规民约”,告诉世人“曲酒”原来可以这么来。消费者或许会想,此酒能这样,哪别的曲酒会不会也这样?消费者你千万不要这么想,这些都是遵纪守法的好企业,而且还有坚决贯彻“四个最严”的监管者看到起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