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职业打假人为找不到打假项目发愁,别急!你订一份《中国老年报》足不出户你就会有大量的打假项目。现在不是时新互联网+吗?你手里有一份“假货情况通报”他又是电话订购,又是送货到家,然后你懂的。卖货人跑了一点关系都没有,凭报纸广告直接告报社。这个报纸不光是金币之类的,还有大量的药品、保建品....虚假广告,真是一份打假人的宝典!
北京的打假者动起来,外地打假人是因为往来诉讼成本高没有动手。
下面是5月29日的广告。发行“金币”本身就违法,这里还一条“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属欺诈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