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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人瞄上京城商家 八天买假十万元 高丽参京城挨打

发表于:2007-07-26 点击:

来源:北京青年报

    8月18日,职业打假人叶光在京城无意中发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今年3月份明令禁止在国内销售的进口“高丽参”,居然还摆在一些商场和药店的柜台上。
    于是,8天内,他接连在京城4家著名商场和药店购买了价值总额近10万元、标识为大韩民国烟草人参公社出品的“高丽参”,向商家双倍索赔。
    接到投诉书后的短短几天内,4商家陆续承担了赔偿责任。
    9月2日上午11时左右,记者在石家庄市华都大厦20层的一个房间里,见到了颇有点文气的叶光,已过不惑的他脸上带着中年男子特有的沉稳,一头的寸发让他看起来十分干练。
    房间里的桌上堆满了材料和厚厚的关于保健药品的知识的书。叶光显然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他高兴地告诉记者:在石家庄刚刚又结束一个1万多元的“高丽参”赔偿案,若不是专门等记者,今天他就到郑州了。
    ■发现“高丽参”有问题
    去年8月,叶光到长春办事,发现长春几乎到处都有标识是“大韩民国烟草人参公社出品”的“高丽参”出售。而且,同一种类、同一规格的“高丽参”价格差异很大,在这个地方卖3百元左右,在另一个地方可能卖5百到1千元。“职业”的敏感使他当时就觉得有点意外。
    后来回到重庆家里以后,他查阅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进口药品管理办法》,对于“未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生物制品进口批件》或《进口药材批件》进口的”国家禁止销售、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33条规定,应该被视为假药。
    联想到他所见到的“高丽参”外包装上没有进口药材的批准文号,叶光觉得当时市场上销售的“高丽参”有问题。
    ■首次买假参轻松获赔
    于是,叶光就决定试着在重庆几家经营“高丽参”的药店里打假。第一次,他买了3千元钱的“高丽参”,然后将依据上述法律写好的投诉书递交给商家。谁知,上午递上去,下午商家就通知他过去解决问题。不但退了货,而且还给他加倍赔偿。
    第一次“打假”成功得这么轻松使叶光意识到这恐怕不仅仅是手续不全的问题。第二天,叶光为了证实自己的判断,索性到市场上买了几盒“高丽参”回家,请了一位老药工进行鉴定,结果被证明是东北红参。这样叶光心里更踏实了。
    ■西北六省会连战连捷
    这时已经是今年4月份了,也就在这个时候,一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继续查处违法进口高丽参的紧急通知》被叶光看到了。该《通知》称:“经核实,自1999年5月1日《进口药品管理办法》颁布执行以来,未审批同意进口‘高丽参’在国内市场销售。应立即对市场上销售的‘高丽参’组织查处,严厉打击走私进口中药材”。
    这个通知更加坚定了叶光打“高丽参”的信心。在今年5月份,叶光赶到昆明,在那里买了价值为3万元人民币的“高丽参”,然后依法向商家递交投诉书,结果同上次一样,商家不但如数退还钱款,而且还做了加倍赔偿。回到重庆稍做休整后,叶光从今年6月份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先后到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呼和浩特等六个省会城市打假,结果一路大获全胜。不是所有的商家都全额赔偿,但是没有一个商家不接受退货的。最快的是在西安和兰州,两三天就结束一个案子。
    后来,叶光又到了武汉、广州“打假”,又是都成功了。至此叶光觉得,“高丽参”的毛病大了。
    ■京城发现“高丽参”踪影
    今年8月份,叶光受人委托进行市场调查时来到北京,无意中发现京城一些的药店在卖“高丽参”,并且在标签上标明是大韩民国药草人参公社出品。
    一连串的打假经历使他觉得这又是一个机会。他于8月18日到26日之间的8天内,他几乎走遍京城所有的药店和大商场,最后在京城的4家著名商场和药店里,分6次购买了价值为10万元、标识为大韩民国药草人参公社的“高丽参”。
    叶光为这次“行动”做了充分的准备。他又仔细研读了他随身携带的“三大法宝”———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进口药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叶光用他打假专用的一套微型的录音和摄像设备,完整地记录了购买“高丽参”的整个过程,包括和商家的谈话录音。在商家开发票时,他也做了精心的考虑,每买一种规格的“高丽参”,他就开一张发票。总额达10万元的“高丽参”,他一共开了十几张发票,数额大的1万多元,小的只有1千多元。每张发票上都特别注明药材的产地是大韩民国烟草人参公社。叶光说,他这样做,除了作为物证外,将来打官司时,他就用金额最少的那张发票起诉。然后,分别向上述4家商家递交了投诉书,列出国家有关管理条例,要求退货及双倍赔偿。
    投诉书上午递交商家,下午叶光就接到三家答复,并约他第二天谈,还把“高丽参”的供货商也叫了过来,双方很快达成协议,退货赔钱,叶光这次得到的是70%的赔偿。
    ■差点提起刑事诉讼
    然而叶光没有料想到的事情出现了:在他和他投诉的这几个商家中的三家结束赔偿后,有一家大商场却迟迟不表态。
    8月18、19、20日,叶光曾在这家京城著名商场,分三次购买了总额为57140元的“高丽参”,8月21日叶光向该商场递交了投诉书后的第二天,这家商场的一个部门经理打电话给叶光说,总经理外出了,他们现在正和“高丽参”供货商联系,过几天再和他联系。
    但叶光等了三天,该商场没有和他联系。其间,商场只是让一个中间人从中和他斡旋这事。叶光说,这个中间人就是上两家药店“高丽参”的供货商,见面时还说他并不代表那个商场,只是以个人身份和叶光谈此事。这个中间人出具了某区药检所对该商场所售“高丽参”没有质量问题的检验报告,劝他不要再提赔偿,退货就行了。叶光认为,对于进口药材的质量检验,必须由进口口岸指定的部门检验,一个区的药检所没有资格对此进行认定,并坚持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这次谈话没有什么结果。
    又过了几天,那个商场还是没有回音,叶光等不下去了。叶光说,他当时心头闪过一个想法,想通过此事创造一个“打假”中民事连带刑事诉讼的案例。他在这家商场购买了5万多元的“高丽参”,在被证实为假药的情况下,根据《刑法》第140条的规定,金额超过5万元,可以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8月29日,他递交该商场总经理一封信表示,“将以刑事自诉人的身份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贵公司的刑事责任。”
    8月31日,叶光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写了一封举报信,并起草了一个刑事诉讼状。
    叶光没有想到,也就是在这一天,该商场总经理亲自给他打来电话,爽快地答应退货并做双倍赔偿。但是,叶光没有轻易让步,他提出,商场必须承认过错,并封存剩余“高丽参”,才接受赔偿,同时保留自己诉讼的权利。商场也答应了。
    至此,叶光在京城的打假赔偿案得到圆满解决。
    ■暴利迷乱商家眼
    叶光说,这次几城市打假,之所以还能抓住这么多“现行”,原因之一在于销售“高丽参”带来的暴利。叶光告诉记者,据他了解,“高丽参”在各地卖的价格不一。同样种类和规格的高丽参,他在河北安国市场上见到的价格是每150克50元,而在京城的一家商场里居然卖到每150克3600元。可见里面的猫腻有多少。在重庆的批发市场上,600克200元钱就能买到,在昆明就卖到1000元,而到北京的一家商场,居然卖到11000元。叶光告诉记者这样一件事,他在兰州打假时,一供货商给他打电话说,你不是在我这得到1万元吗,没关系,我要在别的地方成数倍地把它捞回来。
    ■文并摄/子航
    ■叶光重庆职业打假人。曾做过专职打假官员,后辞职从事个人打假,曾在互联网上创办中国第一个公开个人打假者主页,现开办叶光商品咨询有限公司,打假同时,兼做市场调查和商品咨询,也为报社写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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