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建东(站立者)
关于中国法的现代化,法律学者们认为,一是要把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放开社会各界参与法律发展的机会和途径。二是要把立足本国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相结合,这所谓的传统法文化的国情还就是礼法结合等级有序以刑为主无讼是求,其实这就是法的继承性和移植性。三是制度改革的官方立法化和民众观念更新的民间化相结合,官方通过立法改革制度,通过普法学法,民众的现代民主法制意识积累提高创新。而这一切,可以体现在,中国公益诉讼制度在《民事诉讼法》的提出与实践,公益诉讼的主体的放开私人化,民间化和公民化,尽管现行民诉法55条还未有把公民列入起诉资格的主体,但是应当争取!依我之见,这是丘建东公益诉讼十年案例选编(1996--2006)一书出版的意义。这个意义,在书的作者前言中也有所阐述。
中国公益诉讼第一人,原福建省龙岩市海平面法律服务所主任丘建东编著的《丘建东公益诉讼十年案例选编(1996--2006》出版,该书收入作者的中国公益诉讼第一案诉邮电局夜间半价长途电话费1.20元索赔案以及后来十年间提起的公益诉讼性质的案件,肖建国教授誉称丘建东“颠覆了传统民事诉讼模式”,创立了公益诉讼模式,直接影响了民事诉讼法第55条公益诉讼模式的诞生,也导致了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职能的赋予,该书可供法律理论界司法界法律实务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考。
全书案例共20个,30余万字,400多页,定价人民币60元,外地加邮寄13元计73元。有意购买者可以先加作者微信(18906075248)付款并加写地址电话,款到发货。出于尊重知识产权考虑,请谅解作者不用赠书方式。